出版时间:2010-6 出版社:中国检察出版社 作者:魏腊云 页数:239
前言
有关检察机关及检察制度的研究,学界存在很多争议,处于多个法学学科的边缘地带,有关国家最高检察机关的研究成果相对而言比较少,更不用说系统的比较研究。魏腊云同志能够以《国家最高检察机关比较研究》为题,查阅大量资料,经过反复推敲、谨慎思考和探究,撰写成博士论文,并在论文答辩基础上,吸收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学者提出的富有价值的建议,写就此书,其探索精神难能可贵。 该选题及论证均富创新性,通过对检察制度的历史考察开始,揭示了检察制度产生和发展的基本原理,通过对国家最高检察机关结构和功能的比较研究,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解读了中国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源流,论证了国家最高检察机关定位于法律监督机关的思想渊源和理论基础,并从法理上对法律监督权力进行了分析,建构了逻辑自洽的逻辑体系。该书综合运用比较法学的分析方法、规范分析方法和功能分析方法,对于检察制度的起源和制度变迁的考察,关于国家最高检察机关的法理、宪政基础和实践基础的论述,皆具有创新性。该书视野开阔,资料比较翔实,基本上涵盖了国内外有关检察机关的各类研究成果,对于国家最高检察机关的研究动态把握准确,论证方法合理。该书问题意识强烈,对于国家最高检察机关职责的功能分析,为中国宪政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考方向,提出的《人民检察院监督法》立法建议,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 本书为作者研究国家最高检察机关的初步习作,不免有缺失之处,如作者对于国家最高检察机关的功能比较的论证有待深化,对国家最高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功能的法理分析有待展开。
内容概要
《国家最高检察机关比较研究》视野开阔,资料比较翔实,基本上涵盖了国内外有关检察机关的各类研究成果,对于国家最高检察机关的研究动态把握准确,论证方法合理。该书问题意识强烈,对于国家最高检察机关职责的功能分析,为中国宪政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考方向,提出的《人民检察院监督法》立法建议,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
作者简介
魏腊云,女,1972年12月出生,湖南省常德市人。浙江财经学院法学院教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学理论。已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副主编著作1部,参著1部。
书籍目录
序导论一、国家最高检察机关比较研究的目的和意义二、研究方法三、问题的提出及研究的主要思路第一章 检察制度的历史考察第一节 检察制度源起的考察一、法国的国王代理官制度二、英国的王室律师制度三、我国的御史制度四、检察制度起源的评析第二节 检察制度的演进一、英美法系国家检察制度的演进二、大陆法系国家检察制度的演进三、我国检察制度的演进四、检察制度演进的模式第三节 检察制度产生和发展的基本原理一、诉讼模式的演进是检察制度产生和发展的制度基础二、权力监督制约理论的完善是检察制度产生和发展的理论基础三、人权保障是检察制度发展的价值取向第二章 国家最高检察机关结构比较第一节 国家检察机关系统组织结构及最高检察机关内部结构比较一、英美法系国家检察机关系统组织结构及最高检察机关内部结构二、大陆法系国家检察机关系统组织结构及最高检察机关内部结构三、我国检察机关系统组织结构及最高检察机关内部结构四、国家检察机关系统组织结构及最高检察机关内部结构的分类第二节 国家最高检察机关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的地位一、英美法系国家最高检察机关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的地位二、大陆法系国家最高检察机关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的地位三、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的地位四、国家最高检察机关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的地位比较分析第三章 国家最高检察机关的职能比较第一节 国家最高检察机关公诉职责的比较一、英美法系国家最高检察机关的公诉职责二、大陆法系国家最高检察机关的公诉职责三、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公诉职责四、国家最高检察机关公诉职责的功能第二节 国家最高检察机关侦查职责的比较一、英美法系国家最高检察机关的侦查职责二、大陆法系国家最高检察机关的侦查职责三、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指挥和监督侦查中的职责四、国家最高检察机关侦查职责的功能第三节 国家最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的比较一、英美法系国家最高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二、大陆法系国家最高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三、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法律监督中的职责四、国家最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的功能第四章 国家最高检察机关宪法地位的理论基础第一节 国家检察机关性质辨析一、国外关于检察官性质、检察机关性质的纷争二、国内关于检察机关性质、检察权性质的几种主要观点第二节 我国最高检察机关定位的思想渊源和理论基础一、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基础二、检察官“客观义务”理论三、司法公正理论四、权力监督制约理论五、权利的公力救济理论第三节 国家最高检察机关的宪政基础及法律监督权力的法理一、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定位于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政基础二、法律监督权力的法理分析第五章 我国检察监督制度改革第一节 法律监督的含义一、法律监督的构成要素二、法律监督权的特点三、法律监督概念辨析第二节 我国(最高)检察机关性质的法律文本解读一、(最高)检察机关的国家性法律监督机关地位二、(最高)检察机关的专门性法律监督机关地位三、(最高)检察机关的程序性法律监督机关地位四、(最高)检察机关的独立性法律监督机关地位第三节 我国法律监督的权能特点一、我国法律监督制度的优点二、我国法律监督制度的缺点第四节 我国检察监督制度改革的初步设想一、《人民检察院监督法》立法建议的路径选择二、《人民检察院监督法》的特别规定之一——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的职责范围三、《人民检察院监督法》的特别规定之二——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的程序四、《人民检察院监督法》的特别规定之三——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的法律后果主要参考书目后记
章节摘录
功能分析方法是本书的重要研究方法,功能的分析又离不开对结构的分析,结构分析是功能分析的基础,因此对最高检察机关的结构与功能进行比较研究是本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结构的分析往往从内部结构和外部结构这两个方面着手。第二章首先比较了各个国家检察机关系统的内部结构及最高检察机关在内部结构中的地位,其次比较了最高检察机关系统的外部结构即各国最高检察机关与国家最高立法机关、最高司法机关、最高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通过内外部结构的比较分析,可以得出结论:世界各国的最高检察机关在内部结构上,呈现出较大差异,在外部结构上,宪政制度设计并没有遵循固定的模式。各国之所以出现结构上的差异,缘于各国在宪政体制上的差异,因而在设计之初就已经预设了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即在国家政体中的地位。 比较研究的基本原则就是功能分析,因此从功能的角度,比较研究最高检察机关的职能的异同,是第三章的重点。因各国对最高检察机关的性质定位并不完全一致,其职能也存在差异,作为国家的最高检察机关,并不必然具有基层或地方检察机关的全部职能,但无论怎样,最高检察机关的公诉职能、侦查职能、法律监督职能的功能基本相同,都具有监督制约国家权力、保障人权、维护法律秩序、维护法制统一等法律监督的功能。通过对国家最高检察机关结构和职能上的比较研究,可以看出,尽管不同国家最高检察机关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的地位及职能有所不同,但国家最高检察机关都发挥了法律监督的功能。 国家最高检察机关究竟应定位于何种性质的机关,这便是接下来要解决的问题。事实上,围绕着检察机关的性质问题,国内外学界曾经展开过激烈的争论,主要观点包括行政机关说、司法机关说、双重属性机关说、法律监督机关说,上述主要观点都有自己的理由,而如果想要对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作出清晰的界定,就必须对每一种观点作出评价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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