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1 出版社:冯汝义 中国检察出版社 (2010-01出版) 作者:冯汝义
内容概要
《办理刑事案件流程及罪名适用(上中下)(2010修订版)》自2006年1月出版以来,以其内容全、资料新、方便实用受到了读者的好评和欢迎。奋战在办案一线的警官、检察官、法官、律师等法律职业工作者认为,这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办案参考用书,为他们省去了许多宝贵的时间。《办理刑事案件流程及罪名适用(上中下)(2010修订版)》出版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先后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六)》、《刑法修正案(七)》两个刑法修正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两个关于罪名的司法解释,上述规定新增加了23个罪名、修改完善了17个罪名、将2个罪名合并成了1个罪名,共涉及42个罪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先后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等50多个司法解释。同时,理论界出现了大量的新的理论研究成果。为了适应这些要求,为读者提供更准确、更全面的办案参考,编者对原书进行了修订。
书籍目录
上 中 下
章节摘录
第五节 犯罪过程犯罪过程,是指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整个过程,也即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将主观罪过心理活动外化,将形成的犯意付诸实施,从而表现为某种特定的犯罪行为及其对社会关系的现实危害。这也就是刑法理论中所说的犯罪客体要件。具体表现为犯罪对象、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犯罪的特定时间、地点、方法、手段等。根据它们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不同,可以分为必要要件与选择要件两类,必要要件是指所有犯罪构成都必须具备的要件,如危害行为;选择要件是指某些犯罪构成所必须具备的要件。但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上述要件却成为主要的证明对象,即通常所说的"八何"要素:何人、何时、何地、基于何动机、基于何目的、采取何手段、实施何种犯罪行为、造成了何种危害后果。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准确査明上述"八何"方面的案件事实,对于正确认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重罪与轻罪,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犯罪的目的和动机属于犯罪构成要件中的主观要件,不属于犯罪客体要件,但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却是必须与其他客观要件一起查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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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刑事案件流程及罪名适用(2010修订版)(套装共3册)》由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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