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9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作者:林宏桥 页数:350 字数:372000
内容概要
《论经济改革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林宏桥文集)(精)》由林宏桥著,收录的50篇文章,是作者多年来的经济研究成果。主要内容涉及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论文,这些文章对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大意义、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内涵、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阐述,党的十四大确定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经济改革的目标,从根本上否定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做是基本制度性范畴的传统观点,这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和发展,为经济改革提供了更为明确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二是研究所有制改革的文章。这些文章阐述的基本观点是:“所有制改革足经济改革的一个极其重要方面,是经济改革的基础,不进行所有制改革,不可能实现经济体制运行机制的根本转换”;“核心是改革圈家所有制,改革国家所有制不是放弃公有制,而是改革其内涵和具体的实现形式”;“股份制是一种生产组织形式和财产组织方式,它不具有特定的社会属性,可以成为公有制经济改革的一种重要形式”;“股份合作制也是公有制的一种较好的实现形式”。
作者简介
林宏桥,1930年5月生,汉族,中共党员,1948年参加革命。1953年起,从事理论教育和理论研究工作,历任辽西省委机关理论教员,中央马列学院理论教员学习班学员,辽宁省委讲师团讲师,省委理论研究室巡视员,辽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院务咨询委员。社会主要兼职,省经济学会常务副理事长、省社科联常务理事、省经济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省市场经济学会顾问、中国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研究会理事、辽宁大学政治经济学硕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主任委员、辽宁省社会科学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多年来,致力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理论及其应用研究,发表了百余篇(部)研究成果。主要论著有:《辽宁城镇集体经济》获省社科工作领导小组“七五”研究规划项目优秀学术成果二等奖、省经济学会优秀成果一等奖;《正确认识和对待城镇个体商业服务业》载于《经济研究》,获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两次)优秀学术成果二等奖;《从产品经济模式向有计划商品经济模式转换》被全国专家委员会遴选为出席全国经济体制改革理论讨论会优秀论文;《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与实践》选人《邓小平理论研究文库》,获省市场经济学会优秀论文一等奖;《国有企业改革的新思路》获省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一等奖;《实行股份制是集体企业改革的新突破》、《股份合作制是公有制的一种较好的实现形式》获省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七五”规划研究项目优秀学术成果奖;《消灭私有制的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实践》等。1992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书籍目录
第一篇 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要自觉利用价值规律
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
浅谈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社会主义经济性质与社会主义经济的商品属性
从产品经济模式向有计划商品经济模式的转换
理论的重大突破模式的根本转换
——略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与实践
第二篇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几点认识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在所有制上要实行多种经济形式同时并存
社会主义企业的基本特征
城镇集体经济应继续大力发展
发展小城镇是走中国特色的城市化道路的重要一环
生产力标准和坚持社会主义原则
生产力标准和姓“资”姓“社”
第三篇 经济体制改革
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发展
——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关键是要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
略论改革的社会主义性质
经济改革取得的巨大成就
怎样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
试行企业破产倒闭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对辽宁“第二次创业”的思考
加强理论研究,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第四篇 所有制改革
我国现阶段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问题讨论会观点综述
经济学界研究所有制改革的情况和当前讨论的热点问题’
加强所有制理论研究,提高所有制改革自觉性‘
股份合作制是公有制的一种较好的实现形式‘
股份制试点情况和进一步发展对策‘
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重大发展
第五篇 国有企业改革
国家所有制改革探索。 搞活大中型企业之我见
最大的难点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如何结合
国有企业改革的新思路
第六篇 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
辽宁省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调查
对城镇集体经济几个问题的认识
对城镇集体商业服务业经济负担过重的调查
从抚顺矿务局的实践看厂办集体经济
略论城镇集体企业按劳分配的几个问题
为了实现“翻两番”城镇集体经济必须有个大发展
发展城镇集体经济对辽宁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辽宁城镇集体经济》序言
城镇集体经济的性质和特点
实行股份制是集体企业改革的新突破
实现供销社性质转变,必须调整好各方面的经济关系
第七篇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
正确认识和对待城镇个体商业服务业
沈阳市城镇个体经济调查
城镇个体经济的性质问题
允许个体经济发展不会导致资本主义
城镇个体经济浅论
消灭私有制的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实践
——发展私有经济的理论思考
发展私营经济需要解决哪些认识问题
章节摘录
版权页: 二 发展小城镇是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化道路的重要一环 城市化是近代社会发展的普遍现象,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共有规律。但由于各国自然、经济、社会、历史条件以及社会制度的不同,实现城市化的具体道路也必然各不相同,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既不能像资本主义国家那样,让农民贫困破产,流离失所,又不能让农村的剩余劳动力盲目地流人大城市,使现有的城市无限膨胀,更不能像“四人帮”那样违背历史的发展规律,倒行逆施,搞“城镇人口农民化、城市乡村化”,而是应当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化道路。我国最大的特点是人口多,底子薄,10亿人15,8亿农民。我们不能设想让8亿农民离开广大的农村,都涌进现有的城市,这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我国的城市化,既不是大城市化,也不是农村人口向现有城市的大批转移,而是使农村城镇化,实现农业的现代化,通过发展农村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就地消化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实现农村人口的非农业化。在农村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小城镇处于特别重要的地位,起着大中城市和广大农村都无法起到的特殊作用。 第一,小城镇是吸收广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的有效途径和正确流向。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是城市化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标志。目前我国农村,随着商品经济的大发展,已有大批剩余劳动力从农业中分离出来,一般地区达30%~40%,有的地区达60%~70%。据辽宁省的一些县估算,辽宁省将有400万名农民从土地上游离出来。据有关部门估计,到2000年,我国农村还将有1.8亿名新增劳动力,就是说今后一二十年中,全国将有数亿农村人口游离出来。这样众多的剩余劳动力靠现有的大中城市完全吸收和消化显然是不可能的,出路何在呢?最有效最合理的办法就是大力发展小城镇,发挥小城镇的蓄水池作用。实际上,小城镇已经和正在发挥着这方面的作用。大连市1983年共有建制镇16个,1978~1982年五年中就安置了待业青年4.2万多人,安置了大批农村社员。 第二,发展小城镇是调整城镇结构,建立合理城镇体系的重要一环。建立合理的城镇结构和体系是城市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大中小城市具有不同的特点和功能,只有结构合理、配置均衡、协调发展,才能提高城市素质,增加城市效益,充分发挥城市领导农村的积极作用。
编辑推荐
《论经济改革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林宏桥文集》是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