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6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作者:《中国佛学》编委会 编 页数:314 字数:400000
内容概要
《中国佛学》为中国佛学院的学报,其前身为佛教内部刊物《法源》,2010年更名后正式公开出版,由传印会长亲题刊名。刊出的文章既有本院法师、研究生的研究成果,也有教内外、学术界专家学者的专题研究,涉及与佛教相关的多方面内容。本书是《中国佛学》(2012年总第31期),内设汉传佛教、南传佛教、藏传佛教三个栏目。
《中国佛学》(2012年总第31期)由《中国佛学》编委会编写。
书籍目录
·汉传佛教·
(一)教史研究
2009-2010年佛教研究综述
儒佛汇通的历史选择:王道视域下梁武帝的大乘精神
汉代民俗佛教之基本形态略探
佛教在高句丽的兴起与衰落及其成因
印度佛教僧衣制度辨析
(二)义学研究
佛教文献中的“遮诠法”
日本凝然上人《三论宗纲要》述评
“批判佛教”之我议——以松本史朗《如来藏思想は仏教にあらず》为中心
由“批判佛教”论如来藏思想之崛起
慧思《四十二字门》探佚
持松法师与王弘愿居士的贤密判教之争述评
汉传佛教偈颂类型考
《敕修百丈清规》蠡测(下)
《俱舍论》皈敬序初句之研究——以《俱舍论》及其注疏为中心
瑜伽行派根本分流之“因由”论
禅林告香仪则浅探
《坛经》慧能得法偈研究——兼谈校勘本与思想史写作对接之问题
(三) 佛教与传统文化
周敦颐与佛教关系研究
·南传佛教·
探巴利语文献所载佛陀的精神和功德成就(下)
从说一切有部的无诤法看阿罗汉的利他行
·藏传佛教·
藏传佛教格鲁派的僧教育
“三贤哲”、喇钦·贡巴绕赛弘法考述
章节摘录
版权页: 插图: 四 告香仪则的意义 印度佛教在中国的弘扬传播与发展过程中,不仅在思想义理方面不断地调整与中国固有思想相适应,更在佛教的组织制度方面不断地适应中国的社会环境,最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如果说禅宗是中国佛教众多宗派之中佛教中国化最成功的,那禅宗清规即是佛教组织制度中国化最成功的产物。 禅宗清规以“非局大小乘,非异大小乘,博约折中”印度大小乘戒律为思想渊源与方法,成功地建立禅宗僧团制度,“在总体上既适应中国国情,又符合佛教戒律精神,为禅宗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制度保障”。 单就禅宗清规中的告香仪则可以得到以下几点启发意义: 第一,告香仪则是禅宗清规对印度大小乘戒律博约折中的具体体现。通过上文宣誓告香仪则与戒律中咒誓戒的对比发现,宣誓告香虽然采用了聚众宣誓的形式,但其在思想精神上是紧承梵网菩萨戒誓愿戒而来的。清规的制定者并非完全不懂佛教戒律,反而是对戒律有相当深刻地研习,在中国的社会环境下充分彻查佛教戒律的根本思想,并且根据中国大乘佛教思想特点进行合理地制定实行。宣誓告香这样的理论与实践的展现,代表了中国佛弟子对佛教戒律的认真见习。 第二,告香仪则的发展变化表现了禅宗清规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地补充与完善。从杨亿《古清规序》中所概括的百丈清规的几点核心思想,发展到精当的《禅苑清规》,再到全面的《敕修百丈清规》,再到《百丈清规证义记》以及《高曼四寮规约》的皇皇巨著。禅宗清规是从无到有的,从粗略到详细的,它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告香仪则由最初的勘验考功发展到后来的告香宣誓,正符合清规的这一动态发展过程:根据时代的不同情况而不断地补充完善。 第三,告香仪则的实行应用体现了禅宗教学形式的灵动、活泼。最早勘验告香仪式的设立即是禅宗内部师徒传承佛法的一种有效方式。刚进堂参学的僧众并不了解此处大德的佛法思想与见地,教授者也不了解刚来的学者的根机与修学程度,因此制定一个方式进行相互切磋勘验,对于教授者与受教者的相互了解是一个很好的交流互动。后来告香仪则发展为合院大众并皆集于韦陀菩萨前宣誓,也是一种很恰当地上行下效的教学活动。无论职位高低、执事清众,大家共同接受韦陀菩萨的监督检验,表明合院上下均等,共同学习提高。这都是禅宗教学形式活脱脱的表现,毫不僵硬死板。 第四,告香仪则的制定与实行启示后来佛弟子应该正确地认识、学习、实践佛教的戒律与清规。从告香仪则来说,宣誓告香的确与小乘律中的咒誓戒在形式上有冲突,但并不能就依此判定宣誓告香表现的禅宗清规违背了佛教戒律。经过具体考察研究之后,可以发现宣誓告香不仅没有违背佛教戒律,反而是对戒律的具体实践。佛弟子应该对佛教清规戒律有深刻的认识以及严谨的行持,当然这一切都是基于对清规戒律的全面学习考察。自古至今都有对佛教戒律禅宗清规存有偏见的人在,并且其在一定程度上仍具有相当的影响。因此要想避免那种不恰当的认识,佛弟子必须自己深入研究考察清规戒律的具体内容。 第五,“从宗教社会学来讲,一个新的宗教运动要想存在和发展下去,就必须经历一定的制度化过程,建立自己的制度化宗教组织。”人间佛教的基本制度,需要符合现代的社会情况。“从制度学上来讲,制度的基本作用之一就是规范人们之间的相互联系,减少信息成本和不确定性,把阻碍合作得以进行的因素减少到最低限度。”符合人间佛教情况的制度建设,还在不断地努力探索改进完善之中。虽然我们不能完全重现传统的禅宗清规,也不能完全重现印度的佛教戒律,但是我们能够从戒律清规中汲取精神,一以资当代制度重建的借鉴启发。这就是不能轻易摒弃清规戒律,必须认真学习研究清规戒律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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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学(2012年总第31期)》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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