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7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作者:高培勇 等主编 页数:249 字数:257000
内容概要
《中国公共财政建设报告(2011)》始终力求融入两个方面的功能:标识中国公共财政建设的方向,为中国公共财政建设导航;刻画中国公共财政建设的进程,揭示中国公共财政建设成果。可以说,为中国公共财政建设提供
“路线图”和“考评卷”,全面而系统的推进中国公共财政建设进程,是从事此项研究的梦想与追求。《中国公共财政建设报告(2011)》由高培勇、张斌、王宁主编。
书籍目录
1 中国公共财政建设指标体系:框架说明
1.1 指标体系的设计原则
1.1.1 指标体系设计的基本原则
1.1.2 指标体系设计的技术原则
1.2 指标体系的基本设计思路
1.2.1 评价财政公共化的理论基础
1.2.2 设计指标体系的三种基本思路
1.2.3 中国公共财政建设的职能与特征
1.3 指标体系的框架结构
1.3.1 评价财政公共化的十大因素指标
1.3.2 因素的分项
1.4 指标体系的解释
1.4.1 政府干预度
1.4.2 非营利化
1.4.3 收支集中度
1.4.4 财政法治化
1.4.5 财政民主化
1.4.6 分权规范度
1.4.7 财政均等化
1.4.8 可持续性
1.4.9 绩效改善度
1.4.10 财政国际化
2 中国公共财政建设指标体系:方法论说明
2.1 公共财政建设指数框架
2.1.1 指数的结构
2.1.2 几个关键问题
2.2 财政公共化考评指标的筛选
2.3 财政公共化因素重要程度的分析
2.3.1 因素重要程度分析模型
2.3.2 判断矩阵
2.3.3 决策参与者贡献程度分析
2.3.4 财政公共化因素综合权向量的确定
2.4 公共财政建设考评指数的构成方法
2.4.1 指标映射
2.4.2 权重合成
2.4.3 公共财政建设考评指数的构成
3 公共财政建设状况的考评:指标权重与考评过程
3.1 指标权重及其意义
3.2 考评过程
3.2.1 调查对象确定
3.2.2 调查问卷设计
3.2.3 调查质量控制
3.2.4 抽样精度
4 公共财政建设状况的描述
4.1 公共财政建设指数
4.1.1 公共财政建设综合评价指数
4.1.2 公共财政建设分项评价指数
4.1.3 公共财政建设因素评价指数
4.2 基础环境评价指数
4.2.1 政府干预度指数
4.2.2 非营利化指数
4.2.3 收支集中度指数
4.3 制度框架评价指数
4.3.1 财政法治化指数
4.3.2 财政民主化指数
4.3.3 分权规范度指数
4.4 运行绩效评价指数
4.4.1 财政均等化指数
4.4.2 可持续性指数
4.4.3 绩效改善度指数
4.5 财政国际化评价指数
5 数据汇总与分析——2
5.1 分项指数得分及其对综合指数变动的影响
5.2 因素指标排名及其对综合指数变动的影响
5.3 基础环境指标评价
5.4 制度框架指标评价
5.4.1 财政法治化
5.4.2 财政民主化
5.4.3 分权规范度
5.5 运行绩效指标评价
5.5.1 财政均等化
5.5.2 可持续性
5.5.3 绩效改善度
附录一 中国公共财政建设指标体系各层级指标得分一览表(2011年)
附录二 公共财政建设调查问卷
附录三 公共财政建设指标体系调研数据报告(2010年)
主要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版权页: 插图: 在研制过程中,考虑到确定每一个财政公共化因素的重要程度直接关系到公共财政建设考评指数反映公共财政建设状态的准确性,需要广泛听取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为此,我们设计了财政公共化因素重要程度比较表,并邀请80位专家、学者分别填写了相关表格参与决策(以下统称他们为“决策参与者”)。这些表格仅要求决策参与者对每两个财政公共化因素进行比较,作出定性判断。判断的选项共有9个,分别是: 前者比后者稍微重要、前者比后者重要、前者比后者重要得多、前者比后者绝对重要、两者同等重要、后者比前者稍微重要、后者比前者重要、后者比前者重要得多、后者比前者绝对重要。 公共财政建设指标体系各因素权重值就是依据每个决策参与者给出的分析方案,经群决策方法将这些方案汇总而构成的。这些权重值体现了决策参与者集体的智慧,从而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实用性。 我们研制的财政公共化因素重要程度分析模型包括三部分: 一是将决策参与者对财政公共化因素重要程度的定性判断定量化后,构成判断矩阵以确定每个决策参与者给出的财政公共化因素权重值; 二是确定每个决策参与者给出的财政公共化因素权重值在集成过程中的贡献率,换言之,就是确定每个决策参与者的权重值; 三是集成实际投入使用的财政公共化因素权重值。 2.3.2 判断矩阵 80名决策参与者填写的财政公共化因素重要程度比较表是构造相应的80个判断矩阵的依据。首先需要按一定的规则将表中定性判断结论转换为一个正的数值,然后将其排列为一个方阵。这个矩阵的行数与列数相同,均等于待评价的因素个数。方阵的行或列分别表示一个财政公共化因素,且序号相同的行和列(如第二行、第二列)代表同一财政公共化因素。由于因素i与因素j的比值等于因素j与因素i比值的倒数。因此,称判断矩阵为正的互反矩阵。 根据培隆(Perron)定理,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即:判断矩阵有最大正的特征根,且重数为1,其对应的特征向量中的分量均是正的。由于判断矩阵反映的是财政公共化因素之间的相对重要程度,因此,可以把最大特征根对应的特征向量作为财政公共化因素相对重要性权向量。至于是否投入使用,尚须进行一致性检验。 所谓一致性检验,实质上是分析决策者给出的定性判断的合理性。比如若因素1比因素2重要,因素2与因素3同等重要,与此同时又给出因素3比因素1重要,这样的判断结论显然是不合理的。一致性检验就是“诊断”是否存在不合理的现象,只有通过“诊断”认为“基本合理”的判断矩阵,才能真正投入使用。 2.3.3 决策参与者贡献程度分析 鉴于有80个专家、学者参与了财政公共化因素重要程度的定性判断,因此对同一组财政公共化因素就会相应得到80个财政公共化因素重要程度权向量。考虑到决策参与者对公共财政建设的认识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使用其中任一结论都不能完全体现所有决策参与者的意见,因此将80组结论综合为一组真正使用的财政公共化因素重要程度权向量是非常必要的。由于每个决策参与者给出的结论“合理”程度不同,用简单算术平均方法进行综合显然是不科学的。本课题认为,如果某个决策参与者给出的结论“合理程度”高,则认为他的贡献大,应赋予他大的权重值;反之,对于没有通过一致性检验的结论,则认为在综合过程中没有贡献,其相应的权重值为0。为科学、准确地反映每个决策参与者的贡献,我们确定了两个原则:一是一致性原则;二是多数原则。 我们把判断矩阵的“一致性程度”作为一致性原则的判断标准,并给出如下结论:由n个财政公共化因素构成的判断矩阵,其最大特征根大于等于n;当且仅当这个判断矩阵是完全一致时,其对应的最大特征根才等于n。基于此,我们把通过一致性检验的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根的倒数作为衡量决策参与者贡献程度的一个度量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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