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7 出版社:李军、 孙照海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2-07出版) 作者:李军 等 著 页数:408
内容概要
《法理学考研辅导与习题精解》为法学专业经典教材的配套辅导资料,基本框架分为辅导提要和习题精解两大部分:辅导提要部分按照配套的经典教材的章节顺序讲解知识点,分析其重点、难点和考点;习题精解部分大致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题型进行详细讲解,同时又吸取了近年来各高校的考研真题和司法考试的真题等,基本涵盖了所有知识点。这种编写方式,题量适中、涵盖面广、重点突出、考点明确,节省了广大考生梳理教材的大量宝贵时间和精力,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书籍目录
第一部分法理学辅导提要 第一编法学导论 第一章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 第一节法学的研究对象 第二节法学的历史 第三节法学与相邻学科 第四节法学教育 第二章法学的研究方法 第一节法学方法论 第二节阶级分析方法 第三节价值分析方法 第四节实证研究方法 第三章法学的历史与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第一节法学的历史(一般了解) 第二节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形成与发展 第三节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伟大革命 第四节列宁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继承与发展 第五节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进程 第四章法理学概述 第一节法理学释义 第二节中国法理学 第三节学习法理学的意义和方法 第二编法的本体 第五章法的概念 第一节法、法律的语义分析 第二节法的基本特征 第三节法的本质 第四节法的作用 第六章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 第一节法的渊源 第二节法的形式 第三节法的分类 第四节法的效力 第七章法的要素 第一节法的要素释义 第二节法律概念 第三节法律规则 第四节法律原则 第八章法律体系 第一节法律体系的释义 第二节法律部门及其划分标准 第三节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第九章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历史上的权利观和义务观 第二节权利和义务概念 第三节权利和义务的分类 第四节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结构、数量、功能、价值意义) 第十章法律行为 第一节法律行为的概念 第二节法律行为的结构 第三节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 第十一章法律关系 第一节法律关系的概念和分类 第二节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 第三节法律事实 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第一节法律责任释义 第二节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 第三节法律责任的承担 第十三章法律程序 第一节法律程序概述 第二节正当程序 第三编法的起源和发展 第十四章法的历史 第一节法的起源 第二节法的历史类型 第十五章法律演进与法律发展 第一节法律的演进与发展的历史规律 第二节法律继承 第三节法律移植 第四节法制改革 第五节当代中国的法律发展 第四编法的运行 第十六章法的制定 第一节立法的概念 第二节立法体制 第三节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 第四节立法的原则 第十七章法的实施 第一节守法 第二节执法 第三节司法 第十八章法律职业 第一节法律职业概述 第二节法律职业的技能 第三节法律职业的伦理 第四节法律职业制度 第十九章法律方法 第一节法律方法概说 第二节法律推理 第三节法律解释 第四节法律论证 第五编法的价值 第二十章法的价值概述 第一节法的价值释义 第二节法的价值体系 第三节法的价值的冲突与整合 第二十一章法与秩序 第一节秩序的释义 第二节秩序是法的基本价值 第三节法的秩序价值的实现 第四节社会改革中的法的秩序 第二十二章法与自由 第一节自由的释义 第二节法律的自由价值 第三节法律对自由的限制 第二十三章法与效率 第一节效率的释义 第二节法对效率的促进作用 第二十四章法与正义 第一节正义的释义 第二节法与正义学说的演变 第三节法对正义的实现作用 第二十五章法与人权 第一节人权的概念 第二节中国的社会主义人权纲领与人权事业 第三节法对人权的保护作用 第六编法与社会 第二十六章法与经济 第一节法与生产方式 第二节法与市场经济 第三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原则 第二十七章法与政治 第一节法与政治的一般原理 第二节法与国家 第三节执政党政策与国家法律 第二十八章法与文化 第一节法与文化的一般原理 第二节法与道德 第三节法与宗教 第四节法律文化 第二十九章法治与法治国家 第一节法治的概念 第二节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形成与发展 第三节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 第四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任务(了解) 第二部分法理学习题精解 第一编法学导论 第一章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 第二章法学的研究方法 第三章法学的历史与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第四章法理学概述 第二编法的本体 第五章法的概念 第六章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 第七章法的要素 第八章法律体系 第九章权利和义务 第十章法律行为 第十一章法律关系 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法律程序 第三编法的起源和发展 第十四章法的历史 第十五章法律演进与法律发展 第四编法的运行 第十六章法的制定 第十七章法的实施 第十八章法律职业 第十九章法律方法 第五编法的价值 第二十章法的价值概述 第二十一章法与秩序 第二十二章法与自由 第二十三章法与效率 第二十四章法与正义 第二十五章法与人权 第六编法与社会 第二十六章法与经济 第二十七章法与政治 第二十八章法与文化 第二十九章法治与法治国家
章节摘录
版权页: (2)将责任与自由联结。在社会活动中,自由是可能被滥用的,自由的主体可能滥用自由进而损害他人的自由及其他利益。法律防止这种可能性的重要手段就是设定法律责任,以此向社会表明滥用自由将承担的不利后果,责任的实现将伴随着由国家实施的法律制裁。这是一种实体法上的保护手段,它加强了对权利义务所设定的自由活动方案的保护。 (3)设置国家权力及正当程序以提供救济。当社会活动主体的自由受到侵害,不可能也不能由各主体自行强制违法者承担法律责任。各主体自行实施法律必将造成对自由更大的侵害。因此,确定违法者责任和对其实施法律制裁应当是一种国家权力,需要由专门国家机构运用。从法律调整的角度来说,法律是一种国家意志,当国家通过法律将一种自由确认为法律权利后,即意味着国家承担了保护的责任,当这种权利受到侵害时,国家有义务对受害者提供救济,追究违法者的责任。因此,国家在通过法律确认权利时,必须同时通过法律设定专门实施法律救济的机构及职权,并设定救济的正当程序。这种设置具有两重的意义:一方面,保证有专门的机构和权力追究违法者的责任,恢复被损害的自由;另一方面,防止国家权力被滥用而威胁和侵害社会自由,给个人和社会组织造成危害。对于后一意义历来是许多学者所强调的,因为国家滥用权力对自由所造成的危害之烈,通常要远甚于个人滥用权利,且更难寻求救济。 3.法律确认和保护的一般有以下几项,即:每个人自由并存原则、消极自由之保障(非干预)原则、积极自由之保障(有限干预)原则、公益干预原则。 (1)每个人自由并存原则。这一原则的含义就如这一原则的字面表述。法律所确认的自由,不应当只是社会中某些人的自由,而应当是所有社会成员的自由,每一社会成员的自由应当是并存的。这意味着要保证每个人有同样的自由,并且每个人的自由应当互不冲突。因此,法律在权利义务的设置上,应当保证每一社会成员平等地享有相同的权利,同时要合理划分权利的边界以防止冲突出现。比如,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这是法律所设定的平等权利,但言论自由必有范围,如果每个人的言论自由包含着可以对他人的言论做出干涉或制止,这就是权利的边界不清,其最终就会出现言论自由的冲突,结果只能是强者的话语霸权而不是平等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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