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12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作者:叶秀山 页数:394 字数:4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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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从一种观点来看,“哲学”似乎是很单纯的学问,它有一套自己的概念系统,涉及的问题似乎也很抽象;但是从另一种观点来看,“哲学”又是很综合的学问,或许是最为综合的学问。因为它不仅是最“超越”的,也是最“经验”的:它有时候“远在天边”,有时候却“深入底层”,如果舍弃这二者,则又似乎是“近在眼前”。 然则,哲学研究、思考的问题、对象,似乎永“不在眼前”,哲学的研究重点在“过去”和“未来”,哲学“思前想后”。哲学是一门“历史性”的学问。不是说,哲学就“轻视”“眼前”,而是说,哲学把“眼前”也当作“过去”和“未来”来理解,从“来龙去脉”中来“把握”“现时”。哲学力求把握“现实-现象”的“本质”,而这个“本质”不是抽象的,它具体“存在”于“时间”中。 “哲学”悟出自身这一特点,经过了漫长的岁月,其本身也是“时间”的产物,而在它的源头处,它是一种“科学”的形态。在古代希腊,“哲学”与“科学”在学科形态上是不容易分开的;然而,正是在这种纠结在一起的学科形态中,我们看到“哲学”仍然努力在“保持”其“自身”的特点。 如果说,“科学”原初是在“摆脱”“(原始)宗教”影响中发展自己的话,那么,“哲学”就是在对“宗教”的更进一步的“化解”中发展自己。“科学”将“宗教”看作在自身之外的对立物,“哲学”则将“宗教”看作一个“被扬弃”了的“对立物”。 “哲学”将“科学”对“宗教”的“否定”态度,推进到“化解”的层面,不仅将“宗教”当作一种现象来作经验科学的研究——这种经验科学性的研究已经卓有成效,而且将“宗教”中原本被歪曲了的、掩盖着的“理路”揭示出来,以哲学自身的“理路”来加以“理解”。在这个意义上,“被理解了”的,也就是“被征服了”的。“哲学”力图“看透”“宗教”。 “哲学”这种工作,同时也是对一般意义上的“科学”的一种“提升”——是对“经验科学”的“超越”,所以“哲学”具备着一般经验科学所缺少的“超越性”。 只是哲学这种“超越性”,又不是宗教性质的“神性”的,而仍然是“人性”的,是“世俗”的。“哲学”研究“世俗”中的“神圣性”。 所谓“世俗”中的“神圣性”,“人性”中的“神性”,也就是“时间性”、“历史性”,而不是“超时间”的“永恒性”。 如果说,“科学”侧重在“现时”,而“宗教”侧重“过去-未来”皆为“现时”,那么,“哲学”就将重心颠倒过来,一切“现时”皆为“过去”和“未来”。 “科学”侧重在“现时”,淡化了“过去”和“未来”,因此它的侧重点在“空间”,它为“哲学”开启了“空间”的观念;“宗教”将“过去-未来”观念吸收到“神”的概念中,以此“超越”“时间”,以“永恒”观“过去-现在-未来”,或以“永恒的现时”来把握“过去-现在-未来”。“宗教”以“超时间”之观念从反面激发了“哲学”之“时间”观念。“哲学”“在”“时间”中。在这个意义上,“哲学”回到了“科学”,但不是回到“现时”,而是“回到”“时间”的“未来”之“度”。在“哲学”看来,一切皆为“过去”,故哲学为对“过去”的“思念-回忆-反思-复议”——哲学为追根寻源的学问。哲学问“本原-本质”,哲学问事物“本来-原本”是个什么样子。哲学因其永远面向“未来”而“回顾”“过去”,是为一积极之“怀旧”。哲学为“未来”而“发思古之幽情”。 “哲学”既已“吸收”“科学”,当十分重视“空间”,重视“方位”,重视“关系”;“哲学”以“逻辑”为依托,寻求事物之“必然”“关系”;“哲学”既已迎接了“宗教”之挑战,当又十分重视“时间”。哲学不仅重视事物之间的“空间”“关系”,而且重视“空间”与“时间”之间的“关系”。“哲学”因其“现实性”而将“时间”“空间”化,而因其“未来性”而将“空间”“时间”化。哲学的“空间”,“存放”了“时间”。哲学之“未来”,并非“幻象”,而是为“空间”“准备(预留)”下了的“时间”,“未来”“自为”,也“为他”,如不是“为了”“空间”,也就没有“未来”。哲学理解的“事物”以“时间-空间”而“存在”。 “时空”为“事物”“存在”方式。 “哲学”既然以“科学”作为自己的存在方式,当遵循“理性”的“规则”,而将一切“非理性”置于“理性”之光照下来加以“理解-化解”;然而哲学既已接受“宗教”的“挑战”,则将“科学”的“理性”的意义加以“扩展”,将“理性”的推理的必然性与“理性”本性的“自由”结合起来:使“自由”有所“规定”,而“必然”则“不受限制”。 “哲学”理解的“自由”,是“必然性”的“自由”;“哲学”所理解的“必然”,是“自由性”的“必然”。 就历史源头言,我们或可曰:“必然”来源于“空间”;“自由”来源于“时间”。于是,“哲学”之任务又在于如何理解“时间”中之“必然”,和“空间”中之“自由”。 “哲学”以“自由”“提升-升华”“(一般-经验)科学”的“必然”;以“必然”“遏制”“宗教”“神”之“自由”——“全知-全能”。“哲学”以此在理路上“迫使”“科学”“永无止境”,也“迫使”“宗教”“寻求”“神之存在”的“证明”。 于是,我们研究“哲学”与“科学”-“宗教”作为学科或意识形态的“关系”,则必要围绕“时间-空间”-“自由-必然”的“关系”问题,并集中到一点:如何理解“理性”的问题。
内容概要
叶秀山先生积几十年哲学研究之功力,形成此学术研究的成果结晶,可谓呕心沥血。该书的核心任务是要在哲学视野下,或者说是从哲学的角度,去研究科学与宗教向哲学提出的问题,以及哲学分别与宗教、科学的关系的问题。整个研究以哲学体系中“时间”、“空间”这两个最基本的范畴展开,由此对关涉哲学、宗教认知的有限与无限、永恒与流变、存在与自由、绵延与扩展等观念都有独到的解说和寓意深刻的引申,并在其哲学的视域中触及对神人、善恶、生死、奖惩等宗教问题的诠释。作者对“时”、“空”之间的意义转换、延伸与突破,对“在”、“思”之间的亲历和体认,“知”、“信”之间的互动与互促,都有深邃和独到的见解。全书充满了对哲学、宗教和科学中许多重要概念的创造性运用和建设性解读,推理严谨,环环相扣,前后呼应,一以贯之,无异于向当今学人奉献的一部精神和智慧的大餐。
作者简介
叶秀山,1935年生,195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导,所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主要著作有《叶秀山文集》、《中西智慧的贯通》、《前苏格拉底哲学研究》、《苏格拉底及其哲学思想》、《思·史·诗》、《京剧流派
书籍目录
序第一章 西方哲学源头中之科学与宗教 第一节 混沌学—宇宙学 第二节 “序”的寻求与理性的觉醒 第三节 “时间”之“序” 第四节 “空间”之“序” 第五节 “自然—因果”之“序” 第六节 “死”“在”“时”“空”之“序”中的意义 第七节 “时间”与“哲学”视野中之“灵魂不死” 第八节 “时间—自由”与“哲学”的“逻辑—范畴” 第九节 “无”作为哲学范畴与“理念” 第十节 “时间”之“有—无” 第十一节 “无”与“时间”—“亲历” 第十二节 “思”、“诗”、“直觉”与“亲历—历史” 第十三节 “自然”—“目的”—“意义”第二章 哲学视野中的“自然” 第一节 “自然”作为经验科学对象 第二节 作为本原意义上的“自然”观念 第三节 抽象“概念”的“自然”与现实“个体”的“自然” 第四节 作为“理念—观念”的“自然” 第五节 自然哲学与自然科学——作为“存在”的“自然”与作为“概念”的“自然” 第六节 “自然哲学”与“自然辩证法”第三章 哲学视野中的“人” 第一节 “人”“生”“天地之间” 第二节 “人”“居于”“现象界” 第三节 “人”“在”“家庭—集团—国家”中 第四节 “概念”化与“自然”、“历史”的“意义” 第五节 “辩证法”与“哲学”中之“自然—社会” 第六节 “辩证”的“我—你—他”——社会 第七节 回归“时间”,回归“自由” 第八节 “语言”—“概念”与“信”第四章 “人”作为“自觉”的“(诸)自由者”之间的关系 第一节 “自由”进入“必然” 第二节 “自由”以“必然”为“工具”——“人”与“自然”的“关系” 第三节 “自由”以“自由”为“工具”——“诸自由者”之间的关系第五章 哲学视野中的“宗教—基督教” 第一节 “向外”的路和“向内”的路 第二节 “知识”与“信仰” 一 “自由”与“信仰” 二 “信—仰”“什么” 三 “盟约”——“信者—自由者”的关系 四 “信”——“言”之“证” 五 “本体论—存在论证明”之“辩证”视角 六 “内证”与“实践—经验” 七 “大证”与“小证” 八 “思”与“思”的“印证”——“异”之“同”,“同”之“异” 九 “大历史”与“小历史”——“进入”“历史之证”第六章 信仰与道德 第一节 “信仰”与“道德”“评判” 第二节 “道德”之“信”:“道德—德性”之“因果”——“自由—创造”之“内容” 第三节 道德—时间—未来 第四节 “哲学”—“道德学”—“神学” 第五节 “宗教”的“归一”与“哲学”的“开放” 第六节 “哲学”“化解”“宗教” 第七节 “自由”的“存在”与“存在”的“自由”——“消解”的“结构”与“结构”的“消解” 第八节 “哲学知识”与“理智直观”第七章 所谓“末日审判”——“人”之“命运”及“神”—“人”之“判决权—审判权” 第一节 “生—死”—“存—亡” 第二节 “死”的“意义” 第三节 “哲学”—“科学”与“原罪” 第四节 争夺“时间”之“战” 第五节 “立法权”、“判断权—审判权”、“执行权”之争 第六节 “时间”的“三权合一” 第七节 “神”的“最后审判”—“末日审判” 第八节 “末日”—“到时”与“历史”之“审判” 第九节 “人生”—“赎罪” 第十节 “人质”与“他者”第八章 哲学视野下人类“救赎—解放”之路 第一节 “科学”作为“救赎—解放”的道路 第二节 “道德—德性”与人类之“救赎” 第三节 人类“救赎”与哲学“存在论”后 记 这个课题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章节摘录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的确可以说,“国家”——传统的“国家机器”是“矛盾”“不可协调”的产物,此时的“国家机器”当然也要“协调”各种“人”的关系;但是主要并非为了“协调”,而是为了“统治”,将“自由者”“转化”成“必然”的“环节”,置于一个大“机器”的“控制”之下,使之“各就各位”,“尽责”而不越“位”是这部机器“运行”的“最佳状态”。 于是,社会的“位”就如经验科学的“概念”具有同样的作用,“社会”也是一门“经验科学”的“对象”,新康德主义、狄尔泰和胡塞尔的“人文科学”也就“转化”成“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一样,把自己的“对象”设定为一个“必然性”的“因果”过程,纳入“逻辑推理”的“范式”,以揭示“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一如“自然科学”揭示“自然”变化的“客观规律”;只是可能在内容方面,更加“复杂”而已。这种“复杂”性表现在“社会”作为科学对象,比“自然”似乎具有更多的“偶然”性,对于这种“偶然”“事件”的“预测一把握”似乎比起“气象预报”来,更具有“或然性”,其“准确性”,更多依赖“判断者”的综合经验水平。 与“自然科学”一样,“社会科学”也要对“防止灾变”作出贡献,而“防止灾变”之“策”,也依靠“决策-判断”的“准确性”,取决于“判断者(们)”的“综合水平”。 “社会”的“统治者”,“社会”的“权力”,乃是“最高”的“科学家”,这是福柯以来法国“后现代”诸公的观念,“知识”即“力量(权力)”(培根)颠倒过来,“权力”即“知识”,“知识”为“权力”的一种表现,盖因“经验知识”“需要-倚靠”“判断者”。“判断者”为“判决者”。事物-事件的“性质”是“有权者”“定”的。“是-非”、“善-恶”、“忠-奸”的“判定”皆要一个“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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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宗教.哲学-西方哲学中科学与宗教两种思维方式研究 PDF格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