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5 出版社:经济管理出版社 作者:张国永 页数: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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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我国股指期货将要推出,随之各种衍生金融工具将会纷纷出现。衍生金融工具在我国的深入发展,将会给我国企业带来大量的相关金融风险,因此,在会计上加强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控制和相关信息的充分披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书基于前人的研究成果,在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基础上,从表内和表外两方面对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问题进行了有选择、有重点的研究。主要内容如下: 确认方面,考虑到衍生金融工具合约不满足传统会计要素“过去交易或事项”的要求,从增加要素项目、扩充要素外延等方面,对传统会计要素的定义进行了深入探讨,分析了传统资产和负债的定义的扩充问题。扩充后的定义解除了“已经发生”这一桎梏,一定程度上完善了衍生金融工具入账确认的瓶颈问题。 计量方面,阐述了衍生金融工具历史成本计量的不足和公允价值计量的优越性,考虑到完全的公允价值计量现阶段还很不现实,探讨了衍生金融工具的计量现阶段是一种“混合”的计量模式,这种具有过渡性的“混合”计量模式,将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存在,因为公允价值取代历史成本是一个历史过程,其实现取决于市场的不断成熟和计量技术的逐步完善。 表内披露方面,基于前人关于财务报表本原逻辑关系瓦解的研究,结合衍生金融工具及未来可能出现的新会计项目对财务报表本原逻辑关系的影响,重点对传统财务报表的改进与重构进行了深入研究。关于资产负债表的重构,比较分析了流动性、货币性、核心性和金融性等四种资产负债项目分类标准,指出了传统流动性分类的不足和按照金融性分类的主要依据和优势,并按金融性分类标准对传统的资产负债表进行了重构。重构的资产负债表把衍生金融工具作为一个重要的会计项目纳入其中。并考虑了知识产权、自创商誉、人力资源、环境等新出现会计项目的表内披露。关于利润表的重构,考虑到传统利润表披露衍生金融工具等未实现损益的不足,引入全面收益理论,借鉴国外主要会计机构的全面收益报告模式,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我国全面收益表的选择方式,并按照这种方式对传统的利润表进行了重构。重构的利润表。体现了全面收益的观念,一定程度上完善了衍生金融工具等会计项目未实现损益的披露。 表外披露方面。结合现行衍生金融工具表外披露的现状,指出了衍生金融工具风险表外定量披露的不足。基于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管理技术的发展,揭示了衍生金融工具VaR(Value at Risk)风险价值是未来其表外定量披露的重要方面,指出了加强衍生金融工具VaR计算方法的研究对衍生金融工具表外定量披露的重要性。在VaR计算方法上,针对传统三种VaR方法的不足,引入支持向量方法,对传统的VaR风险计量模型进行了改进。改进后的模型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传统VaR计算方法的厚尾、非线性、小样本等缺陷,并以国电转债为例,运用Libsvm2.83软件对改进的模型进行了计算验证,在计算精度上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最后,在结论部分对本书的研究内容进行了总结,归纳了主要创新之处,并对本书研究未涉及的其他相关问题进行了展望。
作者简介
张国永,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是衍生金融工具会计披露问题,并获得了相关成果。参与编写教材《成本会计学》,发表学术论文15篇,参与项目5项。
书籍目录
第1章 绪论 1.1 问题的提出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1.2.1 研究的目的 1.2.2 研究的意义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1 国外研究现状 1.3.2 国内研究现状 1.4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中亟须研究的问题 1.5 本书的研究内容及结构安排 1.5.1 主要研究内容 1.5.2 研究方法 1.5.3 本书的框架结构第2章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基础 2.1 衍生金融工具的基本概念 2.1.1 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义 2.1.2 衍生金融工具的范围 2.2 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及其披露原则 2.2.1 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分类 2.2.2 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特征 2.2.3 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披露原则 2.3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相关理论 2.3.1 不确定性会计理论 2.3.2 履行中合约会计理论 2.3.3 全面收益理论 2.3.4 VaR理论 2.3.5 支持向量机理论 2.4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的方法 2.4.1 会计信息披露的传统方法 2.4.2 传统财务报告体系下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的 2.4.3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方式的改进和加强 2.5 本章小结第3章 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3.1 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与披露 3.1.1 传统的会计程序 3.1.2 衍生金融工具对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冲击 3.1.3 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是其披露的基础 3.2 传统会计要素的重新定义 3.2.1 把衍生金融工具作为一个新的会计要素 3.2.2 扩充现有会计要素定义的外延 3.2.3 扩充会计要素定义的内涵 3.3 会计确认原则及程序的修正 3.3.1 确认原则的修正 3.3.2 确认程序的修正 3.3.3 损益的确认 3.4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计量 3.4.1 计量的基本问题 3.4.2 历史成本计量衍生金融工具的局限性 3.4.3 公允价值计量衍生金融工具的优越性及方法 3.4.4 衍生金融工具混合计量模式的选择 3.4.5 衍生金融工具混合计量模式的过渡性 3.5 衍生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举例 3.5.1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确认 3.5.2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计量及简要验证 3.6 本章小结第4章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的表内披露 4.1 衍生金融工具对传统财务报告的影响 4.1.1 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4.1.2 对利润表的影响 4.1.3 现行金融工具财务报告的不足 4.2 财务报表之间的本原逻辑关系及瓦解 4.2.1 财务报表之间的本原逻辑关系 4.2.2 传统财务报表本原逻辑关系的瓦解 4.3 资产负债表项目分类的选择 4.3.1 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分类标准 4.3.2 资产负债表项目不同分类方法的比较 4.3.3 资产负债表按照金融性分类的依据和优势 4.4 基于金融性分类的资产负债表的重构 4.4.1 金融资产部分 4.4.2 非金融资产部分 4.4.3 负债部分 4.4.4 所有者权益部分 4.5 基于全面收益的利润表的重构 4.5.1 全面收益对传统利润表的影响 4.5.2 国外关于全面收益的分类标准及报告方式 4.5.3 我国现阶段全面收益报告方式的‘选择分析 4.5.4 体现全面收益的利润表的重构 4.6 重构的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4.7 本章小结第5章 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表外定量披露 5.1 衍生金融工具表外披露及其风险的定量披露 5.1.1 衍生金融工具风险表外披露的不足 5.1.2 衍生金融工具风险表外定量披露方法的选择 5.2 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管理技术及其VaR披露 5.2.1 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管理技术的发展 5.2.2 衍生金融工具VaR披露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5.3 VaR计量的传统方法及其不足 5.3.1 参数法 5.3.2 历史模拟法 5.3.3 蒙特卡罗模拟法 5.4 基于支持向量机改进的VaR模型 5.4.1 支持向量机及其在VaR计算方法中的应用 5.4.2 基于支持向量机的回归模型 5.4.3 时间序列模拟模型的构建 5.5 基于支持向量机改进的VaR模型的验证 5.5.1 数据的来源 5.5.2 数据的计算 5.5.3 计算结果分析 5.6 衍生金融工具VaR的表外披露及其他内容 5.6.1 衍生金融工具VaR表外披露的建议 5.6.2 表外披露衍生金融工具的其他内容 5.7 本章小结结论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第2章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基础 本章分析了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义、范围,以及相关的风险特征。阐述了不确定性会计理论、履行中合约会计理论、全面收益理论,以及VaR和支持向量机方法,从而为后文的相关研究奠定基础。结合衍生金融工具等会计项目对传统财务报告的冲击,探讨了传统会计披露方法的改进和加强。 2.1 衍生金融工具的基本概念 衍生金融工具是具有衍生特征的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可以理解为一种双边合约或付款交换协议,其价值取向或派生自相关标的商品或资产的价格及其变化。”简单地说,衍生金融工具是指价值派生于某些标的物价格的金融工具。其中,标的项目包括债券、商品、利率、汇率和某种指数等。 2.1.1 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义 2.1.1.1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定义 IASC发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IAS39)对衍生金融工具作了如下定义: 衍生金融工具是指具有如下特征的金融工具: (1)其价值随特定利率、证券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或利率指数、信用等级或信用指数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 (2)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条件变动具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较少的净投资。 (3)在未来日期结算。 2.1.1.2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定义 FASB没有直接定义衍生金融工具,而是将其作为衍生工具的一部分进行定义。美国财务报告准则第133号(SFASl33)将衍生工具定义如下: 衍生工具,指同时具有如下三个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约: (1)该合约有一个或多个标的,且有一个或多个名义金额或支付条款均有。这些因素决定了结算金额,并在某些情况下决定是否需要进行结算。 (2)该合约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所要求的初始净投资相对于那些预期对市场条件具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的合约要少。 (3)该合约的条款要求或允许净额结算,能容易地借助于合同之外的方式进行净额结算;或要求交付一项资产,其使资产的收受者看来,本质上无异于以净额结算。 2.1.1.3 两种定义的差别与联系 显然,相对于将衍生金融工具定义为“价值派生于某些基础项目价格的金融工具”,IAS39和SFASl33的衍生金融工具定义更全面地揭示了衍生金融工具的本质特征。以这些特征为基础,可以较好地对衍生金融工具与基本金融工具做出区分,从而有利于进行会计核算,更好地加强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不过,IAS39和SFASl33分别给出的定义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别。 (1)从外延上看。IAS39所指的衍生金融工具较SFASl33所指的衍生工具小。SFASl33所指的衍生工具不仅包含了衍生金融工具,还包括了一些与衍生金融工具具有类似特征的非金融工具。 (2)从内涵上看。IAS39和SFASl33的两个定义也存在差别。这主要体现在对净额结算的要求。SFASl33认为,净额结算应作为判断衍生金融工具的一项重要特征,但IAS39似乎只要在未来日期结算就行,是否以净额结算未予以强调。这种内涵上的差异,有可能导致在认定某些金融工具是否为衍生金融工具时,出现偏差。 对衍生金融工具应要求以净额结算,这样才能与衍生金融工具创新的目的相一致。金融工程师们“制造”衍生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为了避险,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套期;二是为了投机。可以设想,如果一项衍生金融工具不能以净额结算,这两个目的的实现都有可能受阻,所以,SFASl33的衍生(金融)工具定义更值得推崇。 2.1.2 衍生金融工具的范围 衍生金融工具的种类繁多,目前国际金融市场上已达、2000多种。但如果从衍生金融工具自身的交易方式和特点进行考察,并不考虑工具和工具之间相互结合的复杂因素,那么具有代表性同时也是发展较为成熟的衍生金融工具主要有金融远期合约、金融期货合约、金融期权合约和金融互换合约四种,而这四种衍生金融工具也正是各种权威组织在阐述衍生金融工具时所列举的具有代表意义的项目。现阶段在衍生金融工具方面的发展,其范围也基本在这四类之内。 2.1.2.1 金融远期合约 金融远期合约是指交易双方达成的、在将来某一特定日期按照事先商定的价格(如汇率、利率、股票价格等),以预先确定的方式买卖约定数量的某种金融资产的合约。 金融远期合约按照标的物的不同可分为远期外汇合约、远期利率合约以及远期股票合约等。 2.1.2.2 金融期货合约 金融期货合约是指交易双方在有组织的市场中以公开竟价的方式达成的、在将来某一特定日期以预先约定的价格交割标准数量特定金融商品的标准化协议。其特点是有规范的交易所和结算所,交易者不受条件限制,平等地竟价交易,且可以在价格或汇率朝有利方向变动时,于合约到期前以反向交易冲销原合约,而不至于坐失价格或汇率变动的好处。 金融期货合约主要包括外汇期货、利率期货和股票指数期货等。 2.1.2.3 金融期权合约 金融期权合约又称选择权合约,是合约双方按约定价格在约定日期内,就是否买卖某种金融商品所达成的协议,合约买方在支付权利金后具有在到期日或期满日之前按约定价格购买或售出约定数量的某种金融商品,或者不履行该合约的权利,即买方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变化决定是否履行合约;但合约的卖方则有义务在买方要求履约时进行出售或购买。” 金融期权合约是一种权利与义务不对称的合约,主要有外汇期权、利率期权、债券期权、股票指数期权等。 2.1.2.4 金融互换合约 金融互换合约是指交易双方(有时两个以上交易者参与同一互换交易)按照商定的条件在金融市场上进行不同金融工具的交换,从而在一定时期交换一系列支付款项的协议。金融互换合约是20世纪70年代初期的平行贷款以及相互担保贷款衍生出来的,实质上是远期合约的组合。金融互换合约主要包括货币互换合约和利率互换合约等。 当然衍生金融工具还有很多其他的分类方法,如按交易方式分类,可以将衍生金融工具分为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等,在这里不再赘述。 几种主要衍生金融工具的产生年代如表2—1所示。 2.2 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及其披露原则 近年来不断发生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失败事件及由其引起的金融动荡,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人们:衍生金融工具是一把“双刃剑”,在享受衍生金融工具规避风险好处的同时,它本身产生的风险可能也会让人目瞪口呆。 纽约联邦储备银行主席杰拉尔德?柯里根在银行家协会的讲话中指出:“银行家们要密切注意这些表外业务(衍生金融工具),我希望我的发言如同敲响衍生品风险的警钟,衍生工具的快速增长、复杂性及其所含的信用、价格等风险特性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国际清算银行在“Promise Re-port”报告中进一步强调了柯里根对衍生工具风险的重视,并催促商业银行改进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内部管理和监控,以加强银行的安全性。然而,随后还是发生了一系列衍生交易风险事故。 衍生金融工具是金融经济虚拟化的结果,它与基础的经济业务,已经形成了倒金字塔的状况(如图2—1所示),并且这种状况还在不断地加剧,形成巨大的风险。 2.2.1 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分类 根据各种风险的性质特征以及相互的联系与区别,按照导致风险发生的不同因素,衍生金融工具风险可划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营运风险和法律风险。 (1)市场风险(Market Risk)。衍生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因基础金融工具的价格发生变化,进而给衍生金融交易带来损失的一种风险。该风险的形成是由基础金融工具的价格波动引起的,因此绝对价格变动风险是衍生金融工具市场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市场风险是衍生金融工具最为普遍、最为常见的风险,它存在于每一种衍生金融工具之中。 (2)信用风险(Credit Risk)。衍生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指在衍生金融交易中,因合约的对方违约所引起的风险。衍生金融工具信用风险的形成,一般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交易对方因财务危机出现违约;二是在合约剩余期限内,非违约方的合约价值为正,违约方的合约价值为负,即合约处于盈利部位。在上述条件下,违约方才会给非违约方造成损失。 (3)流动性风险(Liquidity Risk)。衍生金融工具的流动性风险指衍生金融工具持有者无法在衍生金融市场上找到出货或平仓机会所造成的风险。该风险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与市场状况有关的市场流动性风险,即由于缺乏合约对手而无法变现或平仓的风险;另一类是与总的资金状况有关的资金流动性风险,即交易方因为流动资金不足,当合约到期时,无法履行支付义务,或者无法按合约要求追加保证金,被迫平仓,造成巨额亏损的风险。 (4)营运风险(Operation Risk)。衍生金融工具的营运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管理不善、操作失误以及人为因素等原因而带来损失的风险。该风险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经营管理上存在漏洞,交易员在交易决策时出现故意或者非故意的失误,从而给整个机构带来损失的风险;另一类是在13常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自然灾害或各种意外事故而给整个机构带来损失的风险。 (5)法律风险(Legal Risk)。衍生金融工具的法律风险是指因为法规不明确、法律滞后以及衍生金融交易不受法律保障,使合约无法履行而给交易商带来损失的风险。该风险的形成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衍生金融工具确认文件不充分,交易对手不具法律授权或超越权限,或合约不符合某些法律规定;二是交易对方因破产等原因不具清偿能力,对破产方的未清偿合约不能依法进行净冲平仓,从而加大了风险暴露。 总之,衍生金融工具各种风险的侧重点是不同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关注合约市值的变动及其对冲策略的合理性,信用风险主要考察风险暴露及对方违约的概率,流动性风险所关注的是因流动资金不足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营运风险主要考察主观因素造成的风险,法律风险关心的是合约是否具有可实施性的问题。在各类风险中,市场风险在整个风险体系中居于基础地位,其他风险既是市场风险作用的结果,又可以进一步加重市场风险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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