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8 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作者:中国证券业协会 编 页数:350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中国证券业发展报告(2012)》分为两大部分:总报告和分报告。分报告分为十二个:2011年中国证券业发展概况;2011年中国证券经纪业务、中国投资银行业务、中国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中国证券投资咨询业、中国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中国证券公司直投业务、中国证券公司国际业务、中国证券业信息技术发展、中国证券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中国证券公司投资者教育与服务、证券资信评级业务。
书籍目录
总报告第一章 2011年证券业发展现状第二章 2011年证券行业发展特点第三章 2012年证券行业发展展望附录 2011年中国证券市场大事记分报告分报告之一:2011年中国证券业发展概况第一章 2011年中国证券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情况第一节 中国证券发行市场情况第二节 中国证券交易市场情况第二章 2011年中国证券业发展基本情况第一节 证券公司发展情况第二节 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发展状况第三节 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发展状况第三章 2011年基础性制度建设情况第一节 监管部门基础性制度建设第二节 中国证券业协会基础性制度建设第四章 证券市场国内、国际比较及特点分析第一节 我国股票市场的突破性进展第二节 我国股市与境外成熟市场的比较第三节 我国债券市场已经成为整个社会重要的融资平台……
章节摘录
三、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 2011年,中国证监会为了明确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的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制定了《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并从2011年6月1日开始实施。该规定限定了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的证券品种,并指出证券公司可以委托具备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或者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的其他证券公司或者基金管理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管理;允许证券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从事《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以外的金融产品等投资。四、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于2011年8月1日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这是根据2011年8月1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所作的修订。五、发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于2011年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1]31号)。此次修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了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2)明确了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应提交的材料。(3)明确了证券公司应当自每月结束之日起7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当月的情况。(4)增加一条:“负责客户信用资金存管的商业银行,应当是按照规定可以存管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商业银行。”《关于开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0]3号)同时废止。《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款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六、启动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工作 2011年11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启动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的工作,允许创业板上市公司向不超过10家的特定对象发行公司债券。在相应规则出台前,启动创业板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工作,主要考虑创业板上市公司资产规模相对较小,先允许部分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适应其持续融资需求,有利于促进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规范发展,优化资产结构。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无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