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6 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一 作者:考点精讲编写组 编 页数:224
前言
2010年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日渐临近,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在较短时间内掌握考点中的重点与难点,迅速提高应试能力和答题技巧,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组织国内优秀的证券考试辅导专家,精心编写了这套高质量的辅导用书——“沙场点兵”系列(2010)。 根据目前考试知识点覆盖面广、重点突出、题目难度不断增加的命题趋势,本书以教材、大纲为蓝本,以考试重点、难点、考点为主线,考点分析准确、精炼,条理清晰,可以加深对考试内容的理解和掌握,达到事半功倍的复习效果。本书特点如下: 紧扣大纲,指导性强。本书对考试大纲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大纲中需要掌握和熟悉的内容在本书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讲解深刻,覆盖面广。本书对于教材中的重要内容进行了梳理和精简,更简洁易懂,便于考生记忆。 条理分明、层次清晰。本书对相关知识点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并以框架图和表的形式列示,一目了然,体例清楚。
内容概要
本书对考试大纲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大纲中需要掌握和熟悉的内容在本书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本书对于教材中的重要内容进行了梳理和精简,更简洁易懂,便于考生记忆;本书相关知识点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并以框架图和表的形式列示,一目了然,体例清楚。
书籍目录
第一章 证券交易概述 本章结构 本章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内容变化情况 本章重点解析 第一节 证券交易的概念、基本要素和交易机制 第二节 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席位和交易单元第二章 证券交易程序 本章结构 本章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内容变化情况 本章重点解析 第一节 证券交易程序概述 第二节 证券账户和证券托管 第三节 委托买卖 第四节 竞价与成交 第五节 交易结算第三章 特别交易事项及其监管 本章结构 本章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内容变化情况 本章重点解析 第一节 特别交易规定与交易事项 第二节 交易信息和交易行为的监督与管理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本章结构 本章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内容变化情况 本章重点解析 第一节 证券经纪业务概述 第二节 证券经纪业务的营运管理 第三节 证券经纪业务的营销管理 第四节 证券经纪业务的内部控制与风险防范第五章 经纪业务相关实务 本章结构 本章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内容变化情况 本章重点解析 第一节 股票网上发行 第二节 分红派息、配股及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第三节 基金、权证和转债的相关操作 第四节 代办股份转让 第五节 期货交易的中间介绍第六章 证券自营业务 本章结构 本章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内容变化情况 本章重点解析 第一节 证券自营业务的含义与特点 第二节 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管理 第三节 证券自营业务的禁止行为 第四节 证券自营业务的监管和法律责任第七章 资产管理业务 本章结构 本章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内容变化情况 本章重点解析 第一节 资产管理业务的含义、种类及业务资格 第二节 资产管理业务的基本要求 第三节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第四节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第五节 资产管理业务的禁止行为与风险控制 第六节 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和法律责任第八章 融资融券业务 本章结构 本章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内容变化情况 本章重点解析 第一节 融资融券业务的含义及资格管理 第二节 融资融券业务的管理 第三节 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及其控制 第四节 融资融券业务的监管和法律责任第九章 债券回购交易 本章结构 本章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内容变化情况 本章重点解析 第一节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 第二节 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 第三节 债券回购交易的清算与交收第十章 证券登记与交易结算 本章结构 本章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内容变化情况 本章重点解析 第一节 证券登记 第二节 证券交易清算与交收 第三节 结算账户的管理 第四节 证券交易的结算流程 第五节 结算风险及防范
章节摘录
(三)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证券营业部管理制度,保障证券营业部规范、平稳、安全运营 1.证券公司应当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放置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并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2.证券营业部应当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对各类印章登记造册,建立各类印章的使用、保管、交接等内控流程。 3.证券营业部应当建立营业场所安全保障机制,保证与当地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联系畅通,维护交易秩序稳定;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定期组织自查,按规定进行演练,自查及演练情况应当以书面方式记载。留存,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 4.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对证券营业部的业务规范、安全、稳定运营负直接责任。证券公司应当每年对证券营业部负责人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情况应当以书面方式记载、留存。 5.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应当至少每3年强制离岗一次,强制离岗时间应当连续不少于10个工作日。 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强制离岗期间,证券公司应当对证券营业部进行现场稽核,稽核报告应当以书面方式记载、留存。 6.证券营业部负责人离任的,证券公司应当进行审计。 离任审计结束前,被审计人员不得离职;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证券公司应当进行内部责任追究,并报当地监管部门或者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且该违规人员至少2年内不得转任其他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或者证券公司同等职务及以上管理人员。证券公司应当在审计结束后3个月内,将证券营业部负责人离任审计报告报证券营业部所在地及公司住所地证监局备案。上述每4至和第6项所述年度考核、稽核、审计的内容包括证券营业部的下列事项、有无挪用客户资产、有无接受客户全权委托、有无向客户提供不适当的产品和服务、有无违规速效及担保、有无向客户承诺收益、有无超范围经营、有无违规为客户办理账户业务、有无重大信息安全事故、有无重大突发事件、有无未了结客户纠纷等,以及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在上述事项中的责任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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