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5 出版社:杨则文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10-05出版) 作者:杨则文 编 页数:215
内容概要
《国家税收(第8版)》是财政部规划教材,由财政部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并审定,作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国家税收(第8版)》遵循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精神,围绕培养应用型财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目标,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侧重于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服务专业全局,体现学科特色,适当控制篇幅,突出应用实务,方便组织教学等方面作出了较大的努力。《国家税收(第8版)》也可供广大纳税单位的办税员、财会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人员学习、参考。 《国家税收(第8版)》从编写大纲的制定到书稿的编写和审定都是在财政部教材编审委员会和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的直接关心和指导下进行的。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教材编写力求突出实用性,注重易懂性。突出实用性,这是中等职业学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要求。同时作为一本面向社会发行的教材,突出实用性,也是为了适应广大财会人员和办税员实际工作的需要。
书籍目录
第1章 税收的概念税收的概念第一节 税收的含义与特征第二节 税收的职能第三节 税收存在的必要性第2章 税收制度第一节 税收制度与税法第二节 税制构成要素第三节 税收分类第四节 我国现行税制第3章 增值税第一节 增值税的含义与内容第二节 增值税的计算第三节 增值税的缴纳和会计处理第四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第4章 消费税第一节 消费税的含义与内容第二节 消费税的计算第三节 消费税的缴纳和会计处理第5章 营业税第一节 营业税的含义与内容第二节 营业税的计算第三节 营业税的缴纳和会计处理第6章 关税第一节 关税的含义与内容第二节 进出口货物关税的计算和缴纳第三节 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第四节 船舶吨税第7章 企业所得税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的含义与内容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第三节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和会计处理第8章 个人所得税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的含义与内容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和会计处理第9章 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第一节 资源税第二节 耕地占用税第三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第四节 土地增值税第10章 房产税、契税、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第一节 房产税第二节 契税第三节 车辆购置税第四节 车船税第11章 印花税、烟叶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第一节 印花税第二节 烟叶税第三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第12章 税务管理第一节 纳税登记第二节 账簿、凭证和发票管理第三节 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和纳税检查第四节 税务代理第五节 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第六节 税收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插图:(二)企业所得税较好地体现了量能负担的原则企业所得税以企业的最终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得多的多征,所得少的少征,没有所得的不征,充分体现税收的公平负担原则。与商品劳务税相比,企业所得税更容易为社会大众所接受。(三)企业所得税以某一会计期间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商品劳务税相比,企业所得税通常以一个时间段落的总体的收支累计结果的得出作为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因此,企业所得税在征收上采取了以企业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平时分月或分季预缴,年度终了后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办法。二、企业所得税税制的主要内容(一)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外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需要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成立的依据为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二是在中国境内成立。这是属地管辖原则的体现,即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其成立条件、程序以及经营活动等方面都应当适用中国的法律、法规;三是属于取得收入的经济组织。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都统称“企业”,包括以下各类取得收入的组织:1.企业。包括公司制企业和其他非公司制企业。企业是以赢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实体,是企业所得税法最主要的适用对象。但这里的“企业”,不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但包括依照外国法律法规在境外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经营实体。由于个人独资企业是以投资人的个人财产对外承担无限责任的,其生产经营所得也即出资人个人所得,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本身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所得,所以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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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收(第8版)》是财政部规划教材·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教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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