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10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作者:飞跃司考辅导中心 页数:252
内容概要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答案及解析》,本书收录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二、三、四的试题及答案,所有答案均严格依据司法部所公布的参考答案,解析内容结合国家最新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深入详实。
书籍目录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参考答案及解析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参考答案及解析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参考答案及解析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及解析
章节摘录
【考点】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诉讼第三人 【详解】对醉酒的人进行约束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非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5条规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故A选项错误。其实这里的“扣留”一词是不确定的法律表述,《海关法》第6条规定了经关长批准可以对走私嫌疑人“扣留”24-48小时的行政强制措施,本题语境下的扣留即为上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5条的约束至酒醒。依据《行政诉讼法》第27条,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中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本案中宋某的亲戚与本案并无利害关系,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故D选项错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B项是原告所在地,C项是被告所在地,两者都有管辖权。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C。 80.某工商局以涉嫌非法销售汽车为由扣押某公司5辆汽车。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工商局可以委托城管执法局实施扣押 B.工商局扣押汽车的最长期限为90日 C.对扣押车辆,工商局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 D.对扣押车辆进行检测的费用,由某公司承担 【答案】ABD 【考点】行政强制措施相关制度 【详解】依据《行政强制法》第17条第1款,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故A选项错误。依据《行政强制法》第25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根据该条规定,扣押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B项错误;检测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D项错误。司法部公布答案为ABD。对于C项,依据《行政强制法》第26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分析本条的规定,对被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强制法》规定了不同的保管主体。被扣押的财物一律由行政机关自行保管,不得交由当事人或者委托第三人保管。而对于被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既可以自行保管,也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行政强制法》对查封与扣押可否委托第三人保管所持态度是不同的,按照依法行政原则,从职权法定的原理上说,如果对扣押没有单行法的特别授权,行政机关便将扣押的财物交由第三人保管,属于违法的“法外行政”。所以,本书认为C项说法也错误,为应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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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跃司考辅导中心编著的《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答案及解析》内容包括: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参考答案及解析;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参考答案及解析;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参考答案及解析;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及解析四部分,帮你搭建考试成功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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