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8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作者:中国法制出版社 页数:484 字数:469000
内容概要
《民法通则新解读(全新升级第3版)》由中国法制出版社编著,是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的一部法律,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民事活动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民法通则》与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密不可分。它旨在保障公民和法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并为我国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的民事活动提供了基本准则,是我国民商事法律的基本法和母法。
本书从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婚姻家庭及侵权等方面对《民法通则》进行全方位解读,使它的基本原则性和制度性规定更加具体鲜活。
书籍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解读与应用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本法调整对象】
第三条 【平等原则】
第四条 【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条 【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第六条 【合法原则】
第七条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第八条 【本法的空间效力】
第二章 公民(自然人)
第三章 法人
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六章 民事责任
第七章 诉讼时效
第八章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九章 附则
关联法规归类解读与应用
章节摘录
版权页: 债,是指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在这种民事法律关系中,一方享有请求他方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而他方则负有满足该项请求的义务;享有权利的一方称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一方称为债务人。日常生活中各种合同关系以及致人损害而生的赔偿关系,都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因而都是债的关系。 债的本质,在于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之间关系的一种反映,是债权人实现其特定利益的法律手段。债的关系的成立,旨在达到一定的法律目的,即将债权变成物权或与物权有同等或相似价值的权利。债权人利益的满足在于债务人履行给付义务的结果,而不在于债务人履行给付义务本身。债的存在,意味着债权人的利益尚未得到满足,而当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满足时,债自身也消亡了。因此,债权本身对于债权人来说,并非是一种现实的利益。债权人特定利益的实现,有赖于债务人履行其应为的给付义务,债务人债务的履行是债权人利益实现的途径。债的作用就在于确认债务人负有给付义务,正因为如此,债务才与责任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即有债务必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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