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新解读

出版时间:2012-8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作者:中国法制出版社  页数:493  字数:424000  

内容概要

这是本实用型的劳动法汇编,具有权威、实用、易懂的优点。
《劳动法新解读(全新升级第3版)》由中国法制出版社主编,全书将重难点法条以【解读与应用】形式进行阐释,注释内容在吸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对条文的权威解读中精华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全新撰写,简单明了、通俗易懂,并突出百姓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纠纷与难题,并专设“以案说法”生动形象展示解决法律问题的实例,这是市面上其他图书所无法比拟的。
书末收录经提炼的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纠纷处理常用数据等内容,帮助读者大大提高处理法律事务的效率。

书籍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解读与应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章 工资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附则
关联法规归类解读与应用
一、综合
二、劳动合同
三、工资、工时、休假
四、工伤、职业病
五、社会保障
六、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七、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实用附录

章节摘录

版权页:   [劳动合同是否必须约定有关职业病内容的条款?]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上述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因此,对于可能产生职业病的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中对工作的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职业病的法律规定时,劳动者如何获得救济?] (1)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请求,要求督促单位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 (2)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前未告知劳动者将从事的工作可能具有的危险,或者在变更劳动合同时没有告知劳动者新工作可能增加的罹患职业病的可能的,劳动者可以向单位主张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单位不予认可的情况下,请求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者居住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合同无效。 (3)未经体检,即安排劳动者上岗从事可能罹患职业病的工作,或者终止与从事可能罹患职业病的工作的劳动者的合同没有按法律规定对劳动者进行体检的,劳动者可请求卫生行政部门督促单位为劳动者进行体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4)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建立个人健康监护档案的,劳动者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建立健康监护档案。警告,限期改正。 (5)用人单位不安排疑似职业病劳动者检查的,劳动者可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单位安排检查,警告并限期改正。 [以案说法27]纪某于2003年8月1日进入某厂工作, 双方在当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2003年8月8日纪某在维修厂房的过程中不慎从屋顶跌落受伤,被诊断为右腿上段粉碎性骨折。该厂没有为纪某购买社会工伤保险,在法定期间内没有就原告受伤之事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本案中,由于某厂没有履行其作为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在三十日内提出工伤申请的义务,其对纪某的伤害未能及时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存在过错。并且纪某确实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而受伤,某厂对纪某的受伤应属工伤亦未提出过异议,故基于公平原则,某厂应参照有关规定对上诉人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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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新解读(升级第3版)》是本实用型的劳动法汇编,具有权威、实用、易懂的优点。书末收录经提炼的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纠纷处理常用数据等内容,帮助读者大大提高处理法律事务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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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3条)

 
 

  •   书的质量很不错,希望实用性强
  •   质量什么的都可以 比书店便宜一点 折扣力度不算太大 希望以后多提供好书
  •   推荐此书,我很少推荐什么书,这本书真的非常不错,推荐给各位HR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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