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2 出版社:中国法制 作者:张海棠 编 页数: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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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公司法适用与审判实务》根据公司法条文顺序,辅以条文精解、典型案例、疑难问题等,结合《公司法解释三》,丰富了公司设立、股东权利、股权转让和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
作者简介
张海棠主编
作者简介:原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书籍目录
第一章总则 一、公司法调整的公司种类 实务难题 1.我国公司法适用的公司类型范围为何仅限于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2 2.我国公司法适用的公司类型范围为什么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2 3.本法为什么没有明确规制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资投资企业等企业,如何理解公司法与有关法律法规的关系?/3 二、法人财产权及股东责任 实务难题 4.新旧公司法对公司法人财产权的规定有何不同?/5 案例释评 1.股东滥用权利下的公司人格认定/5 三、股东权利 案例释评 2.公司股东享有哪些权利?/8 四、公司登记 五、公司名称 六、公司性质变更 实务难题 5.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12 6.股份有限公司如何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13 七、公司住所 八、公司章程 实务难题 7.公司章程与公司设立协议有何区别?/15 8.制定公司章程需注意哪些问题?/16 案例释评 3.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所作的限制性规定是否有效?/16 九、经营范围 实务难题 9.如何认定公司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效力?/20 案例释评 4.违反国家特许经营的规定,委托协议被认定无效。/21 十、法定代表人 实务难题 10.如何确定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为的法律后果?/23 十一、分公司与子公司 实务难题 11.分公司可否作为民事诉讼主体参加诉讼,如准其参加诉讼,谁享有实体上权利和义务?/25 十二、公司的转投资 十三、公司转投资及对外担保 实务难题 12.违反本条规定,签订的对外投资或担保合同的效力如何?/28 13.涉及公司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尽到何种注意义务?/28 14.新、旧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担保的差异何在?/29 15.公司在票据上进行背书或书写保证的行为是否属于《公司法》第16条所指的担保,是否需要形成决议?/30 案例释评 5.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被认定无效/30 十四、股东禁止行为 实务难题 16.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构成要件/32 17.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之诉中原告、被告的确定/33 18.公司人格否认是一种对公司法人人格的个案否定/33 案例释评 6.什么是公司人格混同?/33 7.隐名股东确认其股东地位应受何种限制?/40 8.公司恶意逃避债务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42 十五、关联交易 实务难题 19.法院对关联交易进行实质性审查的标准/44 20.关联交易主体的范围/44 十六、公司决议的无效或被撤销 实务难题 21.实际控制公司的股东虚构公司股东会议及其会议决议,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47 22.被告的确认/48 23.异议股东的权利行使/48 24.瑕疵决议补救措施的缺失/48 25.司法救济手段的不完善/48 案例释评 9.未经依法召开股东会议并作出会议决议,而是由实际控制公司的股东虚构公司股东会议及其会议决议的,其他股东申请确认虚构的股东会议及其会议决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否支持?其提出的期限是多久?/49 10.公司决议被撤销原因的具体认定/50 11.股东会决议内容合法被认定为有效/51 12.股东以股东会决议不合法为由亩捶要求工商局变更登记遭驳回/51 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设 立 一、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实务难题 26.公司住所的确认/54 二、股东人数 实务难题 27.有限责任公司与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立法衔接/55 28.有限责任公司未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产生的费用和债务如何承担?/55 案例释评 13.超过法定人数的“隐名股东”难获股东身份/56 三、公司章程内容 实务难题 29.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违法的救济/59 案例释评 14.公司实际出资人因未载于公司章程被否认股东'纷/59 四、注册资本 实务难题 30.只认缴却未出资的投资人的权利和义务/61 案例释评 15.股东未按期缴足出资被处罚/62 五、出资方式 实务难题 31.出资的非货币资产未经评估作价弓l起诉讼时的处理/64 32.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或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行为的处理/64 33.股权出资的条件/64 34.不同规定之间冲突的处理/65 案例释评 16.出资协议约定以技术出资,但该技术未履行评估作价手续,且出资人未被登记为公司股东,不能确认其为公司股东/65 六、股东出资义务 实务难题 35.股东未尽出资义务时承担的责任是一次性责任,还是重复责任?/69 …… 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发行和转让 第六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七章公司债券 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九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十章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附则
章节摘录
版权页: 所谓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指法律规定公司章程必须记载并且不允许有股东加以选择或变更的章程内容。公司法关于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的规定属于强行性规范,从法理角度讲,若不记载或者记载违法,则章程无效,而章程无效的法律后果之一就是公司设立无效。 所谓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指公司法中规定的公司章程可以记载也可以不记载的事项,此事项记载与否,不影响公司章程的效力。就性质而言,公司法有关相对必要记载事项的法律规范,属于授权性法律规范。 所谓任意记载事项,是指在公司法规定的必要记载事项及相对必要记载事项之外,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经章程制定者共同协商记载于公司章程的事项。如记载事项不合法,该事项无效,不影响整个章程的效力,其他事项仍然有效。 二、我国公司法对公司章程记载事项的规定采取了集中列举和分散列举相结合的做法 所谓集中列举是指将公司章程应当将记载事项集中于一个条文来规定,主要针对的是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所谓分散列举,是指公司法在规范某一具体法律关系的条款中涉及公司记载事项,主要针对的是章程的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本条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记载事项的集中列举规定,该条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记载事项的性质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我们认为该规定的前七项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第八项规定的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可以认为属于任意记载事项。本条规定根据有限责任公司在组织机构的设置上具有灵活性的特点,在本条第六项只概略地规定了“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的事项,至于董事会、监事会是否设置则由当事人选择决定。 三、公司章程自治性 本条规定章程应当记载的第(八)项规定: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与本规定相呼应,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有九个条文规定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可见公司法赋予了股东对公司章程的更大的自治权。 四、公司章程的生效 有限责任公司在设立时的初始章程是由全体股东制定的,本条要求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这就意味着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必须由设立公司的全体股东通过,即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在制定上体现了“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原则,这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在制定上体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是不同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自全体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时生效的意义在于,公司章程自股东签字、盖章之时起就对其发生拘束力,享有章程规定的权利和承担章程规定的义务。否则,如果章程制定后须等待公司成立时才发生效力,在此之间不发生效力,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处于不确定状态,这对当事人不利,同时对公司的设立也不利。 就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效力而言,由于在公司章程生效时,公司尚未成立,此时自然无所谓对公司的效力。在公司成立后,依法理,对公司设立过程中所发生的行为后果通过继受而为公司接受。公司章程对管理者的效力而言,他们基于对已经发生效力的公司章程的认同而加入公司章程,这种加入是管理者和后来的投资者取得管理地位和股东地位的前提条件。事实上公司的管理者对公司章程的认同往往发生在公司成立之前,因为公司法要求公司在成立之前,必须建立公司的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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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适用与审判实务(第2版)》自2009年第一次出版以来,得到了广大法律实务工作者的肯定和好评。有法官感言,“《公司法适用与审判实务(第2版)》内容丰富,从理论到实践,便于理解和应用,对审判实践具有很强的参考性。”有律师称赞,“《公司法适用与审判实务(第2版)》选取的实务难题具有针对性,典型案例的代表性突出,二者结合,非常实用。”亦有法务评价,“《公司法适用与审判实务(第2版)》将法律、规章及司法解释很好地结合起来,诠释公司法条文内涵,利于准确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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