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9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作者:李思涛 编 页数:212
内容概要
《离婚怎么办》(作者李思涛)的作者都是多年身处民事审判一线的法官,他们根据《婚姻法》、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二、三,以及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将多年来积累的宝贵经验加以总结,运用自己的聪明智慧,使用平实的语言将法理溶于写作之中。本书语言亲切,文字通俗易懂,让您看得明白,让您知道离婚该怎么办。
《离婚怎么办》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离婚心理准备与调适、婚姻关系及同居关系的解除、子女抚养、夫妻财产分割、离婚债务处理、离婚房屋处理、离婚损害赔偿、离婚诉讼证据
书籍目录
第一部分 离婚的心理准备与调适
第二部分 离婚概述
第三部分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问题
第四部分 婚姻关系及同居关系的解除
第五部分 子女抚养
第六部分 夫妻财产分割
第七部分 离婚债务处理
第八部分 离婚房屋处理
第九部分 离婚损害赔偿
第十部分 离婚诉讼的管辖、起诉、审理、执行
第十一部分 离婚诉讼证据
第十二部分 其他一般性问题
章节摘录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是否可以主张分割共同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这条规定与以往的规定不同,但书部分可以说是崭新的规定,突破了以前的立法惯例,在坚持基本原则的同时,又据实进行了变通规定。以往对于夫妻关系尚未解除时,一方有损害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持不过问的态度,理论依据是夫妻关系尚未解除,对财产怎么处置是夫妻双方的私人问题,应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这种情形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财产权利。 审判实践中普遍存在这种现象,一部分当事人在分居期间利用对方不掌握共同财产的时机,大肆挥霍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使对方遭受了重大的财产损失,而且往往无法挽回。但由于双方没有离婚,法律对对方转移或挥霍财产的行为又没有进行规定,使得另一方对此问题束手无策。为了避免无辜方的财产权利受到侵犯,此次司法解释赋予了无辜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保护自己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 应这样理解该条司法解释,即如果夫妻间没有其他情况,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