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10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作者: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 页数:328
内容概要
(司法考试分类法规随身查)丛书从2005年初版以来,已成为众多考生必备的“掌中宝”。该丛书编排科学、新颖、实用。且易于携带,检索方便。本丛书主要特点如下:
1。标注法条关键词,既简化了考生对复杂法条的繁琐记忆。又能帮助考生迅速把握法规的脉络,在有限的时间内提高复习效率。
2.标注高频考点和重难点法条,并以[难点注释]、[对比记忆]等方式讲解说明,帮助考生有选择地掌握重点难点内容。
3.标注相关法条和历年真题,并针对部分法条编排[真题演练]和[出题点自测],帮助考生学练结合。
4.本书全面收录了目前复习司法考试中商法所需的法律规定。同时,为了帮助读者掌握新出台的与司法考试相关的法律规定。
书籍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05年10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2006年4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2008年5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2011年1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2006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1999年8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2001年3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2000年10月31日)
……
章节摘录
版权页:第六十条 承运人将货物运输或者部分运输委托给实际承运人履行的,承运人仍然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对全部运输负责。对实际承运人承担的运输,承运人应当对实际承运人的行为或者实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在受雇或者受委托的范围内的行为负责。虽有前款规定,在海上运输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所包括的特定的部分运输由承运人以外的指定的实际承运人履行的,合同可以同时约定,货物在指定的实际承运人掌管期间发生的灭失、损坏或者迟延交付,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相关法条:合同法第121条]第六十一条 本章对承运人责任的规定,适用于实际承运人。对实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提起诉讼的,适用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和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第六十二条 承运人承担本章未规定的义务或者放弃本章赋予的权利的任何特别协议,经实际承运人书面明确同意的,对实际承运人发生效力;实际承运人是否同意,不影响此项特别协议对承运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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