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与征地补偿法律政策热点问答

出版时间:2011-9  出版社:中国法制  作者:马晓萍  页数:217  

内容概要

您还在为法律难懂而发愁吗? 您还在为政策繁杂而烦恼吗?
马晓萍编著的《房屋拆迁与征地补偿法律政策热点问答》选取了民生关注度最高的领域房屋拆迁与征地补偿法律政策设定分册。为您提供最实用、最简单、最易懂的法律政策热点问答,想您之所想,答您之所疑,精心设问,言必有据,希望能够成为您身边学习法律、了解法律、适用法律的好帮手!

书籍目录

上篇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第一章 一般规定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3.如何理解与运用公平补偿原则?
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5.公共利益拆迁与非公共利益拆迁的区别是什么?
第二章 房屋征收程序
6.实施房屋征收的前提是什么?
7.征收必须满足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8.哪些人可以成为被征收人?
9.哪些单位可以成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体?
10.新条例出台后,政府在房屋征收中的角色发生了哪些变化?
11.政府是否可以委托他人进行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12.市、县级人民政府作为真正有权进行房屋征收的主体,具有哪些职责?
13.具体实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部门是什么?
14.房屋征收部门所负责的具体工作有哪些?
15.如何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监督?
16.如何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17.对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行为,个人是否有权举报?
18.举报的主体有哪些?
19.可以举报哪些内容?
20.接受举报的主体有哪些?
21.对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监察工作如何进行?
2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适用的时间效力是怎样的?
2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生效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应该如何处理?
24.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在哪些情形下,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25.《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公共利益的范围是如何界定的?
26.如何理解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27.如何理解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28.如何理解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
下篇 农村土地征收安置与补偿
附录

章节摘录

版权页:第四,补偿应当公平。进行征收要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具体到我国的房屋征收补偿制度,补偿的范围不仅包括房屋本身的价值,还包括搬迁费用和停产停业的损失。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获得差价补偿。而且补偿的标准也是以市场价格为准。可以说,这正是在追求实现公平完全补偿。由于在以前的拆迁工作中对被征收入的补偿偏低,《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侧重于加强对被征收入的保护。但是,立法上所追求的应当是一种相对公平。这意味着,并不是被征收入的所有损失都能得到补偿。例如,确定房屋的市场价格应当有一个客观的标准。当事人在购买房屋时支付的金额可能超过或低于这个标准,但是在补偿时并不以实际支付的价款为准,而一律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同时,“公平”还意味着要在被征收入之间实现相对平等的补偿,也就是说同等条件要同等对待。这不但是公平的应有之义,也是现实工作的需要。可以想象,如果条件基本相同的被征收入所获得的补偿存在明显不合理的差别,让一部分人“不当得利”,那么剩下的人就会感受到“相对损失”,从而千方百计的争取高出正常标准的补偿。这样一来,房屋征收工作就会被补偿问题所拖累。因此,必须以征收补偿方案为依据,以程序和结果的公开为保障,来实现真正的公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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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4条)

 
 

  •   房屋拆迁用的 看能不能多赔点 呵呵
  •   正在学习,有实用性
  •   能扼要精简阐述正点问题,是有关人员的好书籍
  •   如标题,书的内容大部分都是些的法律规定,没有应用到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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