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1970-1 出版社:中国法制 作者: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编
内容概要
专业导引,围绕主体法律文件对相关领域作提纲挈领的说明,重点提示立法动态及适用重点、难点。权威注解,由法律专家对重点法条及专业术语进行注解,帮助读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条文含义。实务应用,根据司法实践提炼疑难问题,运用法律规定及原理进行权威解答。
书籍目录
适用导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和依据】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
1.村民委员会与国家政权机关有什么区别
2.村民委员会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有什么不同
3.什么是村公共事务?什么是村公益事业
4.实践中,应如何处理好村民会议与村委会的关系
5.村委会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的设立】
6.如何对村民不满意的村民小组长进行更换
第四条【基层党组织在村民自治中的作用】
7.村党支部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可以由一人兼任吗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
8.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有哪些
9.村委会协助乡镇政府办理的行政事务主要有哪些
第二章 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的组成】
10.村委会人数是不是固定的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下属机构的设置】
11.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具体职能是什么
12.治安保卫委员会的职能是什么
13.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能是什么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的经济职能】
14.村委会的经济职能是什么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的社会职能】
第十条【对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要求】
15.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党支部成员出现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情况能否构成犯罪吗
第三章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产生方式和任期】
16.村委会的任期是多久
第十二条【村民选举委员会】
17.选举委员会成员可以参加村委会成员的竞选吗
18.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责有哪些
第十三条【村民选举资格】
19.村委会换届选举时如何进行选民登记
20.村民委员会选举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21.什么是一人一票
22.村委会选举期间外出打工的村民如何参与选举
23.超生的村民能当候选人吗
第十四条【村民名单】
24.哪些情况下村民对村民名单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
第十五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程序】
25.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如何产生
……
第四章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六章 附则
配套法规
章节摘录
版权页:扎实做好村民委员会成员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妥善解决村干部的报酬和养老保险等问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按规定渠道,切实解决村民委员会的活动场所问题,及时拨付工作运行经费;乡级政府需要委托村民委员会承办的事项,应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妥善解决。对于一心为民、工作成绩突出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及时给予宣传表彰。五、坚决查处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的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制止和查处贿选行为。在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过程中,候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收买本村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候选人,影响或左右选民意愿的,都是贿选。各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贿选的界限,加强监督,加大查处力度。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违法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大对选举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及时终止其资格。对伪造选举文件、篡改选举结果或者以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妨害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农村党员干部,要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农村党员和国家公务员有参与或者怂恿村民委员会选举中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分别给予党纪或者政纪处分。对假借选举之名,打着宗教旗号从事非法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和刑事犯罪活动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六、加强对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各级党委、人大、政府要把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县级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乡级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村党组织要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地方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要切实保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统筹协调村级党组织选举工作和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加强指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抓好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级财政部门要落实相关工作经费,保证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各级纪检监察、宣传、信访、公安、司法、综合治理、妇联等部门,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积极参与、配合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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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注解与配套(第2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直属的中央级法律图书专业出版机构,法律、行政法规的权威出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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