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4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作者:张军,赵秉志 页数:504
内容概要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2月8日颁行了《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其对刑事审判实践中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出了操作性很强的规范与要求。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与最高人民法院联手合作,适时出版本书——《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司法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理解与适用》,对该意见进行权威解读和全面阐释,并涵括了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内容。
本书根据《意见》的内容设置分为: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总体要求”、“准确把握和正确适用依法从‘严’的政策要求”、
“准确把握和正确适用依法从‘宽’的政策要求”、 “准确把握和正确适用宽严‘相济’的政策要求”、
“完善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机制”等五章,逐条予以解读,在条文下设置“词语解析”、“背景探源”、“文本解读”、
“案例释解”、“相关规范”等栏目。内容全面、视角新颖,既具有专业的学术价值,也是刑事审判实务必备的工具书。
作者简介
主编
张军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暨副院长
赵秉志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中国分会常务副主席
副主编
高贵君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庭长
宋英辉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勇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原副庭长,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主编助理
李睿懿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
王志祥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刑法教研中心主任、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外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阴建峰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助理、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书籍目录
导言
第一章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总体要求
第一条 基本内涵和目的
第二条 正确把握宽严关系
第三条 坚持依法办案
第四条 坚持审时度势
第五条 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第二章 准确把握和正确适用依法从“严”的政策要求
第六条 从“严”的基本要求
第七条 坚持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方针
第八条 依法从严惩处职务犯罪和严重商业贿赂犯罪
第九条 依法从严惩处严重危害金融秩序、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
第十条 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与量刑的关系
第十一条 对累犯、毒品再犯从严惩处
第十二条 注重运用财产刑
第十三条 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 准确把握和正确适用依法从“宽”的政策要求
第十四条 从“宽”的基本要求
第十五条 免予刑事处罚的运用
第十六条 缓刑和非监禁刑的运用
第十七条 对自首从宽处罚
第十八条 对立功从宽处罚
……
第四章 准确把握和正确适用宽严“相济”的政策要求
第五章 完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机制
章节摘录
版权页:重刑主义认为,刑罚能够而且也只有刑罚才能够有效地遏制与预防犯罪,因此,对犯罪广泛适用重刑,加大刑罚强度,提高刑罚威慑力,就成为必然选择。重刑主义在意识深层上将人视为手段和工具,否定人的主体地位和目的价值,从根本上背离了科学发展观所倡导的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从根本上违背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因此,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首先要旗帜鲜明地反对重刑主义思想。克服重刑主义思想的影响,一是要树立刑事司法的人本理念与和谐理念。关于刑罚问题,马克思有过非常明确的论断:“一般说来,刑罚应该是一种感化或恫吓的手段。可是,有什么权利用惩罚一个人来感化或恫吓其他人呢?……历史和统计科学非常清楚地证明,自该隐以来,利用刑罚来感化和恫吓世界的做法就从来没有成功过!”①“无论历史和理性都同样证实这样一件事实:不考虑任何差别的残酷手段,使惩罚毫无效果,因为它消灭了作为法的结果的惩罚。”②在刑事司法中,应当根除刑罚万能论和刑罚工具论的影响,树立以人为本的刑罚理念,尊重犯罪人的法秩序主体地位,对犯罪人依法能教育的尽量争取,能挽救的尽量挽救,能从宽处理的尽量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二是要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区别对待策略。区别对待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核心要求和根本内容。所谓区别对待,首先就是要从犯罪类型和犯罪人类型上进行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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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司法解读:最高人民法院的理解与适用》涵括刑法修正案(八)最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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