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1970-1 出版社:山西大学法学院、 王继军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0-12出版) 作者:山西大学法学院,王继军 编 页数:381
内容概要
《三晋法学(第5辑)》包括了与“效果”热议、我国地方立法回顾与展望、法学各科专论、宪政视野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研究、论我国土地征收公益控制失范的规制路径、我国志愿服务统一立法刍议、中国古代的土地法令与户的产权、论孙中山的党治思想、论法律行为形式的演变过程、论植物人的非财产损害赔偿、宅基地及其上房屋产权法律关系分析等。
书籍目录
名家讲演实践是法律与法学进步的不竭动力——对沈四宝老师“法律的真谛是实践”的诠释专题评论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法制逻辑——以山西为例中外学者关于行政事实行为的“含义”论释与“效果”热议我国地方立法回顾与展望法学各科专论宪政视野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研究论我国土地征收公益控制失范的规制路径我国志愿服务统一立法刍议中国古代的土地法令与户的产权论孙中山的党治思想论法律行为形式的演变过程——从罗马法谈起论民事主体制度的历史演进论植物人的非财产损害赔偿宅基地及其上房屋产权法律关系分析——以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为背景试论华沙体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期间我国在线消费者法律保护制度的困境与选择——从QQ和360的“桌面战争”说开去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的问题探析经济全球化下我国外商投资法和公司法关系论中国大陆金融综合经营法制化与金融监管机构元化之必要性——以台湾经验为借镜俄罗斯能源民族主义的国际法路径及其启示黑社会性质有组织犯罪综合预防和控制研究当前我国刑事辩护存在的六大不平衡及完善课题成果多哈地理标志延伸保护议题谈判进展及中国的选择论WTO体制下公共道德的界定——以美国赌博案为例从美国“把湖当作湖来利用”到中国环境资源法的观念变革论生态主义演进与法律生态化判解研究加班工资纠纷若干疑难案例判解研究法学教育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述论法律硕士专业教育的特色与建设域外法规1993年英国商事代理条例书评探求行政法的实践理性——评陈晋胜教授新作《行政事实行为研究》
章节摘录
版权页:插图:土地征收之公益审查机制一旦确立,法院必须恪尽职守地履行其司法审查职责,否则法律虽赋予公民诉权,但私人财产权的安全仍处于漂浮之中。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行政诉讼法》第54条具体规定了法院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判断的基本标准即:(1)主要证据是否充分;(2)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3)有无违反法定程序;(4)有无超越职权;(5)有无滥用职权。此外,第54条还规定了行政处罚显失公正,可以判决变更。这些构成了我国行政诉讼之司法审查标准:合法性审查为原则,合理性为例外。同时,也意味着目前我国法院对土地征收之公益审查也须在合法性框架内完成,加之我国目前在法律执行中存在相当程度的形式主义偏向,可能导致法院在审查土地征收的公益性合法性问题时只重视就法律要求进行合规则式的审查,而往往忽视法律的目的性和内在要求,从而根本无法保证土地征收所要求的公益符合实质意义上的公正和合理。“对规则的关注虽有助于缩小法律上相关事实的范围,从而使得法律思维与社会现实分离。结果是法条主义,即一种依靠法律权威而不利于实际问题解决的倾向。规则的适用不再充满对目的、需要和结果的注重。法条主义的代价很高,这在某种程度上既是因为它所施加的各种硬性做法,也是因为被抽象的规则太容易为那种隐蔽了对公共政策的实质规避的形式所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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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晋法学(第5辑)》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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