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法律评价研究2010

出版时间:2010-10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作者: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实验室 编  页数:184  

前言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特别是国土资源部成立十二年来,我国国土资源事业有了长足进步和快速发展,呈现出勃勃生机,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着越来越重要的支撑保障作用。其中,国土资源法制建设工作功不可没,国土资源法制理论成果日渐成熟,国土资源法制研究事业不断进步。  国土资源部成立后不久即着手组建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作为专门从事国土资源法制研究的工作机构。八年走过,事实证明当年的决策是正确的,法律中心紧紧抓住国土资源政策法律研究这条主线,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部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认可。  国土资源法制建设经过三十多年的快速成长,已经形成了具有特色、相对独立、基本成型的法律规范体系,积累了大量的法制建设成果,为国土资源领域的各项事业打下坚实的法制基础。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法制建设快速成长也带来一些弊端,包括立法质量上的缺陷和法律实施上的偏差,这需要不断在法律执行、法律遵守和法律适用的实践当中加以认识和解决。其中,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作,是帮助我们认识和解决国土资源法制建设工作缺陷的重要方法和手段。  目前,作为国土资源法制建设当中的重大事件,《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法》正在修订过程之中,国土资源部承担了其中主要的起草和论证工作,需要从不同角度、不同阶段去认识和解决修法当中遭遇的困难和问题。其中,大量比较客观的问题可以用实验的方法加以论证,即使是某些主观上的问题也可以借助实验的手段加以研究,比如国土资源法律规范与法律秩序的匹配问题,国土资源战略布局与法律价值的取向问题,以及国土资源权利分配与公平正义的关系问题等的研究。  为提升国土资源法制研究水平,探索新的研究方法和理念,法律中心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共同创建“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把实验室建设作为开展国土资源法制基础理论研究和法律评价工程的主要基地,目的是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快速、整装、持续的支撑服务。

内容概要

本报告共分为第三部分,介绍了快速发展中的国土资源法律制度、专题研究报告、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实验室建设。     希望通过本报告的推出,能够引起国土资源管理战线的同仁和专家学者的关注,共同探讨国土资源法制研究新的方法和手段,探索运用工程技术手段对国土资源法律进行评价和分析,推进国土资源法制研究工作的不断深化。

作者简介

  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实验室: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由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共同创建,主要从事国土资源法治基础理论研究,旨在提升国土资源政策法律研究水平,促进国土资源法治建设的创新型科研机构。实验室以国土资源法律评价为核心主题,密切关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所面临的重大法律问题;深入开展国内外国土资源法律比较研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工程技术方法,科学评价国土资源政策法律,为国土资源政策法律的逐步完善夯实理论基础,为国土资源管理与决策提供有效支撑。

书籍目录

摘要Abstract第一部分  快速发展中的国土资源法律制度 第一章  国土资源法制建设历史回顾   第一节  1998年以前的国土资源法制建设情况   第二节  1998年以后的国土资源法制建设情况   第三节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数据统计 第二章  土地管理基本法律制度   第一节  土地权利与登记   第二节  土地征收征用   第三节  土地规划计划与用途管制   第四节  耕地保护   第五节  土地有偿使用与市场建设   第六节  土地调查   第七节  土地执法监察与问责制   第八节  土地督察 第三章  地质矿产基本法律制度   第一节  矿产权利   第二节  规划管理   第三节  勘查开采准入和登记   第四节  税费制度   第五节  储量管理   第六节  地质资料管理   第七节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   第八节  执法监察与法律责任 第四章  加强国土资源法制建设的建议     第一节  开展国土资源法制建设的顶层设计   第二节  加快《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修改步伐   第三节  制定有关国土资源的单行法律   第四节  制定和修改国土资源配套法规和部门规章   第五节  积极做好国土资源立法的协调工作 第五章  国土资源法律评价的新机制   第一节  国土资源法律评价新机制概述   第二节  国土资源法律评价与法律价值论   第三节  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体系的构建与应用第二部分  专题研究报告 报告一: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初论   报告二:国土资源立法动态和重点解读   报告三:国土资源法律关系与国土资源法律制度   报告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报告五:土地权利立法的沿革、现状及其走势 报告六:矿产权利立法的沿革、现状及其走势 报告七:地政管理热点问题的法律评价 报告八:矿政管理热点问题的法律评价 报告九:国土资源法制理论问题综述 报告十: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后评估初探——以国土资源部39号令实施后评估为例   报告十一:法律经济学视野下的农村土地产权第三部分  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实验室建设 一、成立宗旨 二、建设目标 三、研究方向 四、工作基础 五、发展近况附录 附录一:国土资源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目录 附录二:2001年-2009年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   附录三:国土资源部违法线索处理中心接听处理违法线索数据统计  后记

章节摘录

  2.加强执法监察机构和队伍自身建设  通过配足配强人员,抓好业务培训,加强业务交流,改善工作条件等,提高执法监察机构和队伍业务素质和水平。另外通过协调相关部门,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员纳入公务员序列,保证执法队伍的稳定;解决执法监察工作人员办案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问题;统一为执法监察机构和队伍配备专用车辆和办案器材。通过建立激励奖惩机制,对执法监察工作的综合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实行评先奖励制和责任追究制。  另外要充分发挥基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国土资源所的作用。切实强化国土资源所建设,以“基础设施完善、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职能到位、工作经费保障、队伍素质提高、服务优质高效”为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实现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设备、职能“六到位”。在国土资源所加设监察大队或中队,依托国土资源所完善巡查制度,切实发挥国土资源所在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实现执法监察工作中心下移、关口前移。  3.创新执法监察工作方式、方法  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对国土资源管理和利用行为实施动态监管,开展利用无人机进行空中动态巡查工作,并探索手持GPs/PDA技术在动态巡查中的运用,实现“数字巡查”。同时要强化卫片执法工作,全面提升卫片监控力度来强化执法力度。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力争实现统一调度,实行集中行动和异地交叉办案。通过建立健全执法定期报告通报制度、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加大上级部门和下级机构的沟通联系,为上级部门作出科学决策提供基础数据和重要依据,同时为下级机构更好开展工作作出更好的指导。  4.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一要实行奖惩挂钩制度。对土地管理工作比较混乱的地区,实行建设项目用地限批;对土地管理工作先进地区,在建设项目用地指标、资金项目安排方面予以政策性倾斜,以鼓励合法用地,打击违法用地。  二要“一把手”负总责。进一步明确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一把手”是执法监察工作第一责任人,把执法监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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