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8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作者: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编 页数:115
内容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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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税务管理第三章 税款征收第四章 税务检查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则实用核心法规实用附录
章节摘录
第三十二条 滞纳金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朗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5‰的滞纳金。依法书面申请减税、免税纳税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书面申请减税、免税。减税、免税的申请须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减税、免税审查批准机关审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理解与适用1.减税免税的审批。纳税人中请减税免税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报告,说明申请减免税的原因,减免税金的用途,提供可靠的数据资料,并提出减税免税后可能达到的经济效益目标和可行的措施。主管税务机关在接到纳税人减税免税申请后,必须对纳税人的减免税申请报告认真地逐项核实,提出具体的初审意见和报告,并按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逐级上报。上级税务机关要按照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对纳税人的减税免税申请和下级税务机关提出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批,对金额较大或影响面广的减税免税申请,要派人进行调查,然后作出审批。2.减税免税金的管理。享受减税免税的纳税人,必须按照税务机关批准减免税时规定的用途使用减免税金,并单独设立账户核算,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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