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1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作者:约翰·维持 页数:532 译者: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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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过去的三十年里,一群真正重要的新的学者群体开始致力于研究启蒙之前西方传统中的权利历史。我们现在知道了大量的关于古典罗马人对于权利(iura)、自由(1ibertates)、资格(facuhates)、权力(potestates)以及相关概念的理解,以及通过中世纪和现代早期的人们对它们的详加阐释。对于中世纪天主教教法学者、哲学家和神学家发展出来的个人和集体权利,以及在现代早期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新神学家对于此种中世纪技艺的大量扩展,我们现在有一种复杂的论证网络。而且,关于希腊和罗马发展出来的经典自由共和理论,它们对现代早期普通法法律家和政治理论家的转化性影响,以及最终对大西洋两岸的影响,我们现在所知甚多。 本书将研究经由日内瓦改革者约翰·加尔文激发出来的西方传统中权利话语的发展。部分地基于经典的和基督教原型,加尔文发展出了一种令人瞩目的新的关于权威和自由、责任和权利以及教会和国家之间关系的新教义,这些对新教国家产生了持续的影响。加尔文的原初教义周期性地受到了西方主要危机的挑战,这些危机包括法国宗教战争、荷兰起义、英国革命、美国殖民地化和美国革命。
内容概要
《权利的变革:早期加尔文教中的法律、宗教和人权》将研究经由日内瓦改革者约翰·加尔文激发出来的西方传统中权利话语的发展。部分地基于经典的和基督教原型,加尔文发展出了一种令人瞩目的新的关于权威和自由、责任和权利以及教会和国家之间关系的新教义,这些对新教国家产生了持续的影响。加尔文的原初教义周期性地受到了西方主要危机的挑战,这些危机包括法国宗教战争、荷兰起义、英国革命、美国殖民地化和美国革命。
作者简介
约翰·维特 已故著名法学家《法律与革命》的作者伯尔曼教授的弟子,埃默里大学法律教授,法律和宗教研究中心主任,宗教交叉研究中心主任,发表过150篇论文,出版过22本著作,还有5本正在写作当中,在西方学界享有盛誉。
书籍目录
导论迈向一种新的欧洲权利历史第一章 加尔文神学中的适度(宗教)自由:最初的日内瓦试验 加尔文的早期表述 两个王国 精神自由 政治自由 加尔文成熟的描述 自由和道德律法 自由和国家法律 自由和教会法 小结和结论第二章 基督徒自由的良心责任和自由实践:泰奥多尔·贝扎和加尔文主义权利及抵抗理论的兴起 圣巴塞罗缪日大屠杀 贝扎的早期表述 教会和国家 ……第三章 自然法、大众主权与契约政治:约翰内斯·阿图修斯、荷兰起义和共和国第四章 自由的先知、牧师和国王们:约翰·弥尔顿与英国人的权利和自由第五章 如何治理一座山巅之城:清教徒之新英格兰的契约自由第六章 最后的思考:早期现代加尔文主义中自由的谱系与生物学参考文献圣经索引索引
章节摘录
加尔文强调在地方社区里为达到相同效果时需要运用法律和教会与国家合作。他认为,无论自然法还是实证法,都有益于创立两种道德法律——对所有人都适用的“市民规范”和基督徒独享的“精神规范”。这两套规范,依次导致了两种道德法律——一种简单的规范所有人的“责任道德”,无论他们的信仰如何;以及一种高级的反映信仰者信仰的“愿望道德”。如加尔文所看到的那样,这种双轨道德制度和教会与国家之间管辖的适当分离严格对应。教会有责任教导愿望性的精神规范。国家有责任强制执行命令性的市民规范。这种责任的区分反映在加尔文在日内瓦时的宗教法院和地方议会的程序性分离里。在大多数不涉及严重犯罪的案件中,宗教法院会首先要求当事人履行其高级的精神责任,(威胁)以教会纪律支持他们的建议。如果宗教法院失败了,当事人会被交给地方议会,用民事和刑事制裁,来强迫他们履行最起码的市民责任。 加尔文对西方权利传统最具原创意义的贡献在于他重新解释了教会的自由和秩序。在此他通过将法治的原则、民主政府和精神自由合并成一套融贯的教会学而完成了这项任务。首先,加尔文要求在教会内部尊重法治。他设计了详尽的法律,这些法律确定了教会的教义和惩戒标准,教会执事和教区居民的权利和责任,宗教法院的程序和方式。教会因此免遭国家法和其成员变化的影响。教会执事的自由裁量权受到了限制。教区居民知晓了他们的宗教责任。当新的规则发布时,它们被讨论、宣扬,因而众所周知。有案件需要被听审的当事人在诉诸于国家当局之前要穷尽他们在教会法律(church law)上的救济。确切地讲,这项法治原则是一种自加尔文时代以来经常被违反的理想。然而这项原则最终有助于确保现代早期欧洲和北美广为分布的加尔文教教会的秩序、组织和正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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