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论衡

出版时间:2010-8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作者:杨士林  页数:507  

内容概要

这本论集主要收入了作者近年来发表的30余篇有关宪法学和行政法学以及社会法学的文章,还包括几篇公法随笔。这些文章曾分别发表于《法学论坛》、《当代法学》、《政法论丛》、《北方法学》、《中国宪法事例研究》等期刊或论文集,除了“行政信息的主动公开制度”、“市场巡查行为研究”两篇论文系与导师韩大元教授和同事合作完成之外,其他文章均系个人独立完成。

作者简介

杨士林 
济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博士,副教授,近年发表论文40余篇,论著4部,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社会法学。

书籍目录

宪法学  法国总统选举制度及评析  公众人物名誉权与言论自由的冲突及解决机制  宪法修改对我国行政征用制度的影响——兼与行政征收制度的比较 基本权利的发展趋势 我国法院司法权的宪法地位 表达自由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价值 保障农民的权利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核心 税收法律主义原则不能废弃 “中国宪法自由权第一案”评析 农民工当选人大代表的宪政价值及局限 拆迁纠纷私力救济原因分析 网络实名制的合宪性评析 我国宪法体制内利益表达机制的缺损及其危害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涵解读及面临的新课题 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成因——兼与西方政党制度之比较行政法学 行政收费 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市场巡查行为研究 行政信息的主动公开制度 交通限行令的性质及其合法性 我国行政立法60年:价值与理念——兼与西方委任立法之比较 中外行政立法制度之比较 司法解释对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 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宪政价值 发展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若干制约因素 行政立法司法审查的成因 我国行政诉讼法律适用问题的实证考察——兼论人民法院的规范审查权 台湾地区行政命令的违法审查机制 抽象行政行为不宜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社会法学 我国社会法研究之检讨 社会法的公法属性——以德国法为例 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特点及其纠纷解决机制书评及综述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立法理论研究的新发展——读《自治条例立法研究》 纪念《共同纲领》颁布60周年学术研讨会综述公法随笔 司法公正:司法的生命 名誉权与表达自由的冲突与平衡 公众人物忍受义务的宪法解读 “立法依赖症者”戒 “马后炮”现象何时了? 行政诉讼法:建设法治政府的里程碑后记

章节摘录

(一)两种适用模式的区别考察上述两种宪法的司法适用模式,可以发现上述宪法司法适用的合并模式和分离模式的主要区别:1.适用的机关不完全相同。前者的适用机关是普通的司法机关即普通法院,普通法院行使的司法权属于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种国家权力之内的一种权力;而后者的适用机关则是普通法院之外的专门机构即宪法法院,而宪法法院行使的宪法裁判权则属于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种国家权力之外的一种权力。2.启动宪法司法适用的主体不完全相同。前者的申请人是公民或者其他组织,而后者主要是审理法律纠纷案件的普通法院、行政法院等一般法院,有关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在宪法诉讼程序中,还可以是个人。3.诉讼主体不同。前者合并模式下,由于其附带于具体的案件审理,因而,案件有明确的当事人,有原告、被告等诉讼当事人的参加。法院审理案件也适用一般的诉讼程序。而后者则没有明确的诉讼当事人,有些案件并没有明确的原告或者被告,也不适用一般的诉讼程序。(二)两种模式的相同点宪法司法适用的合并模式和分离模式除了上述表象的不同之外,在宪法适用的基本原理上则有一些共同特点,表现在:1.宪法适用约束的主体是国家公权力机关,而非私人。无论是普通法系国家的普通法院,还是大陆法系国家的宪法法院,其适用宪法规范进行宪法裁判,通常是针对立法机关、行政机关以及下级法院的,不是针对私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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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论衡》是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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