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7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作者:张雪芹 编 页数:260
内容概要
法律是生活智慧的结晶,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陪伴我们从摇篮走向坟墓。本书即是一本您人生的完全法律指南。希望它能够为您排忧解难,使您从中学到一些生活必备的法律小常识,成为保障您幸福生活的坚强后盾!
书籍目录
衣食住行篇 第一章 消费维权天天315 1.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时,购物凭证和服务单据有什么作用? 2.商家广告欺诈消费者如何依法索赔? 3.消费者明知是“三无”产品而购买,经营者是否依然要承担法律责任? 4.商家使用他人营业执照销售的商品有问题,消费者向谁索赔? 5.特价商品概不退换属不属于霸王条款? 6.消费者购买商品时获得的赠品有质量问题可以索赔吗? 7.商家销售商品时可以搭售吗? 8.“清仓甩卖”活动无限期进行合法吗? 9.商家从事非法有奖销售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10.消费者在商场购物时丢失贵重物品(金钱、手机等),商场是否有责任? 11.将贵重物品存在商场存物处丢失,商场应该原价赔偿吗? 12.商场怀疑消费者偷盗,能否对其搜身、搜包或者扣押? 13.因产品质量有缺陷造成人身伤害,销售者是否应当负责? 14.服装存在质量缺陷,生产者是否应担责? 15.凭样品的买卖,样品本身存在瑕疵,而交付的货物与样品一致,应当如何处理? 16.展销会中消费者购买商品时权益受损,向谁索赔? 17.预付款消费如何维权? 18.产品质量三包中,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各有哪些义务? 19.手机三包凭证丢失了,还能得到三包服务吗? 20.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怎么办? 21.退货时商品的折旧费如何计算? 22.进口产品是否适用三包规定? 23.法律保护“39天包退”吗? 24.因消费者权益受损发生的争议如何解决? 25.时效期限对维权有何影响? 26.哪些投诉消协可能拒绝受理? 27.分期付款购物,出卖人能否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货物? 28.购买“二手货”需要注意什么?……婚姻家庭篇劳动与社会保障篇经济生活篇
章节摘录
难道淑娟面对这一切就束手无策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我国《婚姻法》第寸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捐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十九条规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一,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因此,此时的淑娟,最佳的办法是领取结娟证后再去购买房屋。只要二人合法登记,法律则承认其夫妻身份。购房事项在结婚后发生,该房屋自然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即使产权证书上面没有填写淑娟的名字,按照法律规定,作为配偶的她,依然享有合法的权益。只要二人之间没有特殊约定,那么在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财产共有制度下,他们二人谁出资对于房屋的归属,都不会有本质的影响了。 假若结婚证无法在购房之前取得,那么对于购房款,建议淑娟采取“公事公办”的借款方式,从店中自己的腰包中取出。具体操作可以将购房款直接从自己的账户上划转到售楼处,并保留好相关凭证,以此证明自己支付房屋款项的客观事实。其他的装修费用,淑娟也可以在支付费用的过程中,索要正式发票,并且在付款人一栏如实写上自己的名字。如此一来,在志强没有签署任何文书的情况下,淑娟同样可以合法地证明自己的出资事实。做到既不伤感情,又能如实证明事实,避免以后可能出现的说不清道不明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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