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解读

出版时间:2010-5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作者:全国人大党委会法制工作会国家法室 编著  页数:278  

内容概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自1989年5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信息化的发展和电子政务的建设与应用,解决保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国家决定对保密法进行修改完善。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共六章五十三条,对保密工作方针、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保密制度、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规定。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书籍目录

前言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国家秘密的定义]  第三条  [保密义务]  第四条  [工作方针、保密与公开]  第五条  [主管部门]  第六条  [国家机关及涉密单位保密职权范围]  第七条  [保密工作责任制]  第八条  [奖励]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九条  [国家秘密范围]  第十条  [密级]  第十一条  [国家秘密及密级的确定、公布与调整]  第十二条  [定密责任人]  第十三条  [定密权限]  第十四条  [机关、单位产生国家秘密事项时的处理]  第十五条  [保密期限]  第十六条  [知悉范围的确定]  第十七条  [国家秘密标志]  第十八条  [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的变更]  第十九条  [解密]  第二十条  [国家秘密事项及密级争议的处理]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国家秘密载体]  第二十二条  [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  第二十三条  [涉密信息系统保密管理]  第二十四条  [涉密信息系统保密管理中的禁止性行为]  第二十五条  [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中的禁止性行为]  第二十六条  [禁止非法复制、记录、储存、传递国家秘密]  第二十七条  [新闻、出版、传媒保密管理]  第二十八条  [互联网相关媒介的保密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机关单位发布信息及采购时的保密管理]  第三十条  [对外合作交往中的保密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举办会议等活动的保密管理]  第三十二条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  第三十三条  [军事禁区等涉密场所、部位保密措施]  第三十四条  [涉密企事业单位保密审查及保密协议]  第三十五条  [涉密人员分类、任用及能力要求]  第三十六条  [涉密人员上岗要求]  第三十七条  [涉密人员出境管理]  第三十八条  [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  第三十九条  [机关单位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  [泄密或可能泄密时的处理]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规章制定权]  第四十二条  [一般管理职权]  第四十三条  [定密纠正权]  第四十四条  [保密检查权]  第四十五条  [收缴权]  第四十六条  [密级鉴定权]  第四十七条  [处分监督权]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组织、个人违反保密法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第四十九条  [机关单位重大泄密、定密不当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互联网等媒介违反保密法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对中央军委的授权]  第五十三条  [实施日期]附录: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的说明(2009年6月22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20lO年2月24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10年4月26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2010年4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年4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节录)(2009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节录)(2005年4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节录)(2009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2009年8月27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节录)(2009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节录)(2007年4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节录)(2000年9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节录)(1994年2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节录)(1997年5月20日)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节录)(2000年9月25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节录)(2006年7月26日)  上海、福建有关部门对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的意见  定密标准与定密范围  美国的定密主体与定密层级

章节摘录

对国家秘密设备、产品规定了具体的保密管理制度,主要包括:1.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确定密品的密级和保密期限,明确保密要点,对这些内容进行登记,并根据工作需要向参与密品研制、生产、试验、保存、维修、使用的人员告知上述有关登记内容。2.各有关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密品的接触范围,确需接触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于续。严禁无关人员埘密品的参观。3.外型或者构造易暴露国家秘密的密品,在研制、牛产、试验、运输、保存、维修、使用过程中,应当对其采取遮盖措施或者其他保护性措施。不得露天生产、保存、放置外型或构造易暴露国家秘密的密品。绝密级密品的研制、生产、维修应当在封闭场所进行,设立专门的放置、保存场所,并由有关管理人员负责保密工作。4.密品在各环节的交接均应当履行严格的登记签收手续。有特殊要求的密品,应当在其出厂前,对可能反映或者暴露其吲家秘密的文字标志、特征标志采取伪装或者删除措施。5.密品的运输应当符合要求,即密品应当密封于包装箱内,体积大、无法置于包装箱内的,应当采取其他的安伞保密措施;发货、收货和承运单位,对密品的名称、运输方式、运输时问和路线、中途停靠、安全警卫措施等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应当由二人或者二人以上的专人押运;需要办理免检于续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6.密品的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无关人员不得接触、使用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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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解读》是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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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7条)

 
 

  •   本书是官方对于新修订的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解读,很权威,是了解该法制定、修改不可或缺的参考资料~~~
  •   从古今中外分条解释保密法,帮助大家了解保密法规制定的背景、目的及意义,适合作为普法教育参考资料。
  •   结肠精辟
  •   仔细看了此书,受益颇丰。
  •   保密法详细解读,肯定有用了,适合单位购买,个人用不到
  •   一般般,跟另外一本书比,至少它是没有破损的
  •   原想买“释义”,亚马逊缺货,所以才买了这本。该书的内容不如“释义”解释的清楚。购买该书后,还得参考网上的“释义”研究。建议大家买“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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