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5 出版社:《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编写组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0-05出版) 作者:《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编写组 编 页数:169
内容概要
1.以法释法。将与主体法条文联系紧密、能直接对主体法条文有注释说明作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条文置于主体法条文之下,标明效力层级,从最权威的角度对主体法条文进行解读。 2.请示答复。收录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对于具体问题的请示答复。这些请示答复是对具体法律适用的问题或具体案件的处理所作出的答复,反映了对某一具体问题或个案的处理思路、方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3.条文注释。对主体法条文以及密切联系的条文进行综合适用解释,注释法条中的重点、难点,帮助读者把握法律规定的精髓,掌握法律原意。 4.案例指引。紧扣法律条文,收录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公布的典型案例的裁判摘要。通过相关案例,可以进一步领会和把握法律条文的适用,从而作为解决实际问题的参考。
书籍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 第一条 [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2 第二条 [应税所得项目]7 第三条 [税率]9 第四条 [免税]12 第五条 [减税]14 第六条 [应税所得的计算]20 第七条 [境外所得]20 第八条 (纳税申报和扣缴义务]22 第九条 [缴税期限]24 第十条 [计算单位]24 第十一条 [手续费]25 第十二条 [利息所得的征税]25 第十三条 [征收管理]26 第十四条 [制定实施条例的授权]26 第十五条 [生效日期]配套法规综 合28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8年2月18日第二次修订)34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4月28日修订)48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9月7日)6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12月21日)6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2006年11月6日)70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2006年8月30日)7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5年12月23日)7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2005年7月6日)8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执行税收协定和个人所得税法若干问题的通知(2004年7月23日)89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2003年7月11日)9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2003年6月6日)91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2000年9月19日)税收政策9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1月18日)9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2010年1月15日)10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12月31日)10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09年11月18日)10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09年8月24日)106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2009年8月17日)10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2009年5月28日)109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5月4日)11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1月7日)111 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2007年7月20日修订)11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4月4日)11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2006年9月30日)11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7月18日)119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2006年6月27日)12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05年3月28日)12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2005年1月21日)12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机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2003年5月13日)税前扣除12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8年6月3日)12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2008年2月20日)税收减免涉税刑事案件处理附录请示答复索引
章节摘录
插图:(四)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五)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第六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五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七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第八条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五)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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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配套规定(第4版)》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直属的中央级法律图书专业出版机构法律、行政法规的权威出版机构。配套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局关于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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