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5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作者:狄骥 页数:196 译者:郑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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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域外法学名著和典籍的中译,幸有吾国法学界同仁的不懈努力,近些年来已成蔚为大观之势。然而,要使这种势头持续下去,最终完成西学东渐中文资料库的基本建设,还有赖更多的组织和投入,尤其是新生代学人应该以追学前贤的精神,竭力奉献自己的心智和学力。此为本套翻译丛书的缘起,或谓“承继志业”,或谓“众人拾柴火焰高”。参加本丛书的译者主要是一批青年学人,他们的视野比较新锐,学术基础较为宽厚,精力也比较充沛,他们也非常乐于奉献。应该说,本丛书也是他们的热忱推动的结果。本套丛书命名为“法学经典译丛”,其实并非要将法学经典悉数囊括,编者的真实意图在于拾遗补阙而已。吾国前辈译者已经翻译不同时期的大量经典著述,但是由于精力和时间有限,不免留下了若干空当。
内容概要
导论、主权理论的衰落、古罗马的“治权”概念、主权在封建时代的部分瓦解;它如何得以存续下来、在古罗马治权概念的基础上,主权被重构为一种为王权辩护的工具、博丹、勒瓦索、勒布雷和多马的理论、革命将君主的主权替换为民族国家的主权、革命信条对主权的批评、主权概念与某些重要事实的不相容性、论权力分散与联邦制、主权概念无助于保护个人免受专制之害……。
作者简介
莱昂·狄骥,(Leon Duguit,1859-1928)法国近代著名法学家,“社会连带主义法学”奠基人,公法理论中“波尔多学派”主要代表人物。其法学思想对政治理论也产生了深刻影响,并成为政治多元主义思潮的重要代表。主要著作有:《宪法学教程》、《私法的变迁》、《公法的变迁》、《客观法学说》等。
书籍目录
导论第一章 主权理论的衰落 第一节 古罗马的“治权”概念 第二节 主权在封建时代的部分瓦解;它如何得以存续下来 第三节 在古罗马治权概念的基础上,主权被重构为一种为王权辩护的工具 第四节 博丹、勒瓦索、勒布雷和多马的理论 第五节 革命将君主的主权替换为民族国家的主权 第六节 革命信条对主权的批评 第七节 主权概念与某些重要事实的不相容性 第八节 论权力分散与联邦制 第九节 主权概念无助于保护个人免受专制之害第二章 公共服务 第一节 主权理论已经破产 第二节 虽然公法理论尚未明确承认这一事实 第三节 主权概念已经为公共服务的观念所取代 第四节 现代公法的基础是什么(1) 第五节 现代公法的基础是什么(2) 第六节 公共服务的概念和制度保障了私人特许行业为满足公共需求而提供的正常服务 第七节 它也保障了政府直接提供的公共服务第三章 制定法 第一节 法律的性质;法律为什么具有强制力;规范性法律的含义 第二节 建构性法律的含义 第三节 法律与行政规章之间的区别 第四节 制定法与行政理论 第五节 学说与判例第四章 特殊法规 第一节 地方法规 第二节 地方权力部门的规章 第三节 制定法与纪律性规章 第四节 志愿组织的规则 第五节 法定契约:(1)集体契约 第六节 法定契约:(2)私人手中的特许权 第七节 法定契约的强制性 第八节 保障法定契约之履行的强制力第五章 行政行为 第一节 主权行为与非主权行为 第二节 这种区分的消失 第三节 行政行为的属性 第四节 国家及其契约 第五节 行政机构的日常事务 第六节 行政机构与法院的关系 第七节 同其他国家比较第六章 行政诉讼 第一节 “越权行为之诉”的形成 第二节 主观性的行政诉讼与客观性的行政诉讼 第三节 “越权行为”之诉的范围和性质 第四节 政治行为概念的消失 第五节 防止权力的滥用:自由裁量行为概念在公法领域的消失 第六节 司法裁决对行政机构所具有的效力第七章 责任 第一节 主权与不负责任 第二节 国家责任问题在当代的提出 第三节 议会的行为 第四节 立法方面的责任 第五节 司法责任 第六节 行政风险 第七节 行政法令 第八节 公务员的个人责任 第九节 公务行为与个人行为结论
章节摘录
向于承认司法审查的必要性。伯勒伽尔教授——他现在是一名众议院议员——在1894年发表于《经济世界》(Monde dconomique)杂志的一篇文章中声称,法院负有一项具有拘束力的职责,即裁定一部确立了“挂锁原则”的制定法为无效,依据就是这部制定法违反了只能由议会来决定是否征税的原则。而在1895年,热泽先生也毫不犹豫地宣称,如果一部制定法违反了宪法,那么法院就不能对其进行适用,因为在相互冲突的权威性面前,它们必须确认宪法的最高权威性。在那些名副其实的学术权威中,这种主张正在赢得越来越多的赞同。这一论题也得到了奥里乌先生的捍卫。法国行政法院在1909年8月7日所作出的一项裁决中,拒绝撤销一项以参加罢工为由而解雇大量邮政职员的政令。虽然这项政令明显违反了1905年4月22日所颁布的财政法案的第65条。依据该条的规定,任何公务员都不得在未被事先告知解雇理由——至少是其即将被解雇的事实——的情况下受到解雇。奥里乌先生极其正确地洞察到,那些支持法院所作出的这一裁决的人们不能证明法国行政法院自身所作出的解释是正当的。这一解决方案只有在下面的理论中才能得到解释,即如果1905年财政法案的第65条甚至可以适用于某个由于罢工而牵连到某些公务员遭到解雇的案件,那么这条规定就是违宪的,依据是它与国家存在的基本条件相冲突。因为行政事务的正常进行正是国家存在的目的或理由(raison detre)。当法国行政法院基于以上根据而支持了这条关于解雇的政令时,它只是在拒绝适用一部违宪的制定法。
媒体关注与评论
可以说公共服务的概念正在取代主权的概念。国家不再是一种发布命令的主权权力。它是由一群个人组成的机构,这些个人必须使用他们所拥有的力量来服务于公众需要。公共服务的概念是现代国家的基础。没有什么概念比这一概念更加深入地根植于社会生活的事实。 ——莱昂·狄骥(Leon Duguit,1859-1928)狄骥先生的作品,乃是对主权理论的主要异议。 ——拉斯基(H.J.Laski,1893-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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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的变迁》:法学经典译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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