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不知的法律权利

出版时间:2010-3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作者:徐宪江,平云旺 主  页数: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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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要维护自己的权利,首先要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但如果让没有法律专业背景的读者从法律条文中找出与自己相关的权利,无异于大海捞针。为了方便读者了解自己拥有哪些权利、如何维护自己的法律权利,编者将我国宪法及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按其门类辑为一册,多角度、全方位地向读者介绍公民日常生活中的法律权利。值得说明的是,有些权利虽然我国法律有相关规定,但是却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俗成的权利名称。为了帮助读者了解权利、保护权利,我们精心归纳了这些权利名称。这样做可能在学术上会有争议,但是在指导公民学法维权这个层面上,更明确、更易懂、更管用、更实在。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宪法性权利——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公民权利的“尚方宝剑”——人权  “人人平等”不是一句空话——平等权  老百姓参与政治的主要方式——选举权  你也能当主人翁——被选举权  每个人都有表达自己的权利——言论、出版自由权  表达自己意愿的特殊途径——集会、结社、游行、示威权  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信仰——宗教信仰自由权  千金不换的是“自由”——人身自由权  我的QQ你别动——通信自由和  通信秘密权  发现“当官的”犯了错怎么办?——批评、建议权  敢把“皇帝”拉下马——控告、检举权第二章  人身权利——高于一切的生命与尊严  生命的安全不受侵犯——生命权  公民的健康受法律保护——健康权  人体器官可以自愿无偿捐赠——身体权  一辈子都要清清白白——名誉权  “人肉搜索”侵犯公民的权利吗?——隐私权  中国人可不可以名叫“赵C”?——姓名权  “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肖像权  “一元官司”只为做人的尊严——人格尊严权第三章  婚姻家庭权利——为家撑起“保护伞”  我的婚姻我做主——婚姻自由权  到底谁是一家之主?——男女婚  姻家庭平等权  相互尊重理解的权利——夫妻人身权  生不生孩子不能由一个人说了算——生育权  夫妻间的性权利——配偶间的同居请求权  夫妻间谁挣的钱就是谁的吗?——夫妻财产权  ……第四章  物权——我的财产我做主第五章  债权——无债才能一身轻第六章  职场权利——保护自己才能实现自我第七章  消费权利——用好手中权杖,不花“受气钱”和“冤枉钱”第八章  社会权利——谙熟与政府打交道的基本规则第九章  民事诉讼权利——原告被告都是平等的第十章  刑事诉讼权利——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第十一章  行政诉讼权利——“民告官”,有理走天下第十二章  知识产权——脑力劳动应该得到尊重第十三章  环境权——每一个人都应该生活在阳光下第十四章  特殊群体的权利——让弱者轻松地走在前列附录

章节摘录

保护权利个子矮就不能获得平等就业机会吗?2001年12月23日,四川大学法学院1998级学生蒋韬看到《成都商报》上刊登《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招录行员启事》,其中第1条“招录对象”规定:“2002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经济、金融、计算机、法律、人力资源管理、外语等专业的学生。男性身高在168公分、女性身高在155公分以上,生源地不限。”蒋韬认为成都分行的上述规定,是对身高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报名者的身高歧视,侵犯了其享有的《宪法》赋予的担任国家公职的平等权。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确认成都分行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判令被告停止发布该内容的广告等。2002年5月5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蒋韬的起诉。理由有二:一是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招录行员行为不是其作为金融行政管理机关行使金融管理职权、实施金融行政管理的行为,因此,不属于被告的行政行为范畴,依法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主管范围;二是被告的这一行为在做出时并未对外产生拘束力或公定力。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成都分行自动撤销了关于身高限制的规定。因此,从实际后果来看,本案中蒋韬可说虽败尤胜。分流安置,女职工权益如何维护?2004年12月8日,四川某机械厂进入破产程序,厂清算组给工作了20多年的老职工黄某等7名女职工发来书面通知,称按该市破产文件规定,7名女职工属于应当办理正式退休的人员,她们的养老保险金的缴纳也将于该月终止。然而,在随后的调查中,黄某等人却发现:和自己同等条件的男职T并没有接到通知,而是享有双向选择的分流安置权。同为企业员工,在同等条件下待遇却不同,黄某等人于是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被驳回申诉请求后,她们将企业告上了法庭。2005年6月15日,法院针对该案进行了宣判,判决原告黄某等7名女职工将获得与男职工们相同的待遇——双向选择分流安置权;撤销清算组单方为黄某等7人办理的正式退休手续,重新为她们办理职工安置手续。黄某等人在维护女职工权益方面获得了胜利。

媒体关注与评论

权利的前提就在于时刻准着去主张权利。要实现权利,就必须时刎准备着为权利而斗争。  ——鲁道大·冯·耶林(德国著名法学家)枞利没有恩赐、没有给予,必须争取。但足要依法。  ——吴青(北京市人大代表、著名作家冰心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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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法律权利》功用:保障和维护公民的权利。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只有人多数公比民都具备权利意识,全社会才能形成崇尚法治的风尚。中国公民到底仃多少权利?怎样行使权利?如何维护权利?相信大多数读者对此知之甚少,《不可不知的法律权利》多角度、全方位地解读这权利,具体而明确地告诉读者你有哪些权利,你的这些利写在哪部法哪一条,因此它是一份保护公民法律权利的清单。是为公民主张权利面准备的宝剑。法律权利:宪法性权利、婚姻家庭权利、债权、消费权利、民事诉讼权利、行政诉讼权利、环境权、人身权利、物权、职场权利、社会权利、刑事诉讼权、利知识产权和特殊群体权利。认真对待权利。时刻准备着去主张权利。为权利而斗争!人人都能看得懂的权利清单,人人都能用得上的维权宝典。《不可不知的法律权利》让所有中国人知道:我有哪些权利?我的权利有没有受侵害?我应该怎么维护权利?我维权的依据是什么?其他人是怎么成功维权的?维权能带给我多少实惠?超值服务:购买《不可不知的法律权利》、持续获赠畅销书试读本(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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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条)

 
 

  •   我在书城见过才在网上买的,没想到寄过来的是个盗版,和我在书店看到的质量完全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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