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1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作者: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 页数:778
内容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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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目录
一、综合 法律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节录) (2007年10月28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003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2009年8月27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009年8月27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节录) (1989年4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 (2009年8月27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2009年8月27日修正) 部门规章及文件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2009年5月1 13) 卫生信访工作办法 (2007年2月16日) 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 (2006年12月20日) 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 (2005年6月9日) 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 (2005年1月5日)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2004年11月17日)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2006年4月6日修订) 卫生部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办法 (2000年1月11日)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1997年6月19日)二、执业资质管理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009年8月27日修正) 行政法规及文件 护士条例 (2008年1月31日)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2003年8月5日) 部门规章及文件 乡村医生考核办法 (2008年8月1日)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2008年4月10日修订)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2003年4月21日第二次修订)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 (2007年2月9日)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2006年12月21日)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2005年4月30日)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 (2003年11月28日修正) 卫生部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 (2001年6月20日)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1999年7月16日) 卫生部关于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 (1999年6月28日)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4月14日)……三、医疗机构、医务管理四、药品管理五、医疗器械与废物管理六、疾病防治七、卫生管理八、医疗事故、应急处理九、计划生育
章节摘录
第六十四条 【举证责任与查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调查取证】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第六十六条 【证据的公开与质证】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第六十七条 【公证证据】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书证和物证】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第六十九条 【视听资料】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七十条 【证人作证】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陈述】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第七十二条 【鉴定结论】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鉴定部门及其指定的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部门和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结论,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鉴定人鉴定的,应当由鉴定人所在单位加盖印章。证明鉴定人身份。 第七十三条 【勘验笔录】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 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十四条 【证据保全】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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