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11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作者: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 页数:215
内容概要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直属的中央级法律图书专业出版机构,法律、行政法规的权威出版机构。 案例解读:用大量生动真实的案例来解读法律,帮助读者深刻领会条文精神,更好地运用法律维护权益。 应用提示:对重点法条和难点问题做了专业提示,帮助读者理解条文含义和准确运用法律。 相关规定:列举与主法条相关的法条,并且在主体法律文件之后收录了重要的配套规定,便于读者查找。 附录: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8年10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08年12月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节录)(2004年8月28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05年1月19日) 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1989年6月17日)
书籍目录
第一条 【立法宗旨和依据】第二条 【村委会的性质和任务】 案例1 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应否由村民自我管理? 案例2 村民委员会的自我管理如何体现? 案例3 村民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第三条 【基层党组织在村民自治中的作用】 案例4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在村民自治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怎样的? 案例5 村民委员会与村党支部是什么关系?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 案例6 村民自治与乡镇政府依法行政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案例7 村民委员会成员在协助乡镇政府执行职务时身份性质如何?第五条 【村委会的经济职能】 案例8 村民委员会的决议违法,该如何承担责任?第六条 【村委会在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任务】第七条 【村委会在加强民族团结方面的任务】第八条 【村委会的设立】第九条 【村委会的组成】 案例9 村民委员会成员在组成方面有何特殊要求?第十条 【村民小组】第十一条 【村委会成员的产生和方式】 案例10 村民委员会成员是如何产生的?第十二条 【村委会选举的普遍性原则】 案例11 选民资格和村民选举资格有何不同? 案例12 村民委员会候选人资格应该如何确定?第十三条 【村委会选举的组织机构】 案例13 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第十四条 【村委会的选举程序】 案例14 受过党纪处分的人能否参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第十五条 【对破坏村委会选举的制裁】 案例15 对破坏村委会选举的行为如何定性? 案例16 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该如何处理?第十六条 【罢免程序】 案例17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氡需要什么样的程序?第十七条 【村民会议的组成】第十八条 【村民会议的召集】第十九条 【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案例18 必须经由村民套议审议决定的事项未经村民会议审议,结果如何? 案例19 村民会议在决定村集体利益中的作用是怎样的?第二十条 【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案例20 怎样认定村民会议的决议是否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冲突?第二十一条 【村民代表会议】 案例21 村民代表会议的权限是怎样的?第二十二条 【村务公开】 案例22 哪些事项必须经由村务公开?第二十三条 【对村委会及其成员的要求】 案例23 村民委员会擅自作出的决定的效力如何?第二十四条 【村委会及其成员的工作方法】第二十五条 【村委会下属机构的设置】 案例24 村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效力如何?……附录
章节摘录
一、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不是领导关系关于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是否应规定为领导关系,在立法过程中一直存在较大分歧意见。立法机关最终经过反复研究,认为将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规定为指导关系,而不是领导关系符合村委会的性质,有利于村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二、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应当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指导,就是对村委会如何依法开展自治活动给于引导。指导不能强迫命令,只能通过培训、宣传、说服、动员等方式引导村委会在法律的范围内积极开展自治活动。支持和帮助,就是对村委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给予尊重和肯定,对村委会在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阻力和困难帮助协调解决,在物质等各方面提供援助,等等。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要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是一项法定职责,不能不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同时,村委会也有义务接受乡镇政府的指导、支持和帮助,不能拒绝乡镇政府符合法律规定的指导、支持和帮助。如果乡镇政府假借指导、支持和帮助之名,行非法干预自治之实,村委会则有权予以抵制和拒绝。三、乡镇政府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凡依法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哪些要办、哪些不办,哪些先办、哪些后办,是这么办还是那么办,都应当由村民自己讨论决定,乡镇政府不得干预。所谓不得干预,就是对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乡镇政府既不能强迫也不能包办,但可以指导,包括宣传、说明、解释、说服、动员等等。四、村委会应当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村委会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是指协助与本村有关的、属于乡镇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协助的主要形式是宣传、教育、动员、提供情况等,一般不直接办理。必要时,可以受乡镇政府的委托,代表乡镇政府办理有关政府事宜。村委会受委托办理的政府事宜,属于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应由委托的乡镇政府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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