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

出版时间:2009-8  出版社:《法律法规案例注释版系列》编写组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9-08出版)  作者:《法律法规案例注释版系列》编写组  页数:100  

内容概要

  权威性:《工伤保险条例(案例注释版)》所编选案例的原始资料尽量来源于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审结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对于没有相应真实案例的重点法条予以权威的条文注释。示范性:所选案例紧扣法律条文规定,本身具有示范性、指导性的特点,对于读者有很强的参考借鉴价值。  实用性:《工伤保险条例(案例注释版)》设置了“相关案例索引”栏目,列举更多相关案例,并归纳出案件要点。还收录了重要配套法律文件,以及相应法律流程图表、文书等内容,方便读者查找和使用。

书籍目录

工伤保险条例适用提示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立法目的】第二条 【适用范围】案例1 职工在工作中受伤,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征缴】第四条 【用人单位公示参保情况、安全防范义务】第五条 【工伤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案例2 劳动保障局有权对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作出工伤认定第六条 【工伤保险政策与标准的制定】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的构成】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率】第九条 【工伤保险费率方案的制定】第十条 【工伤保险费缴纳主体及数额】案例3 张某应向雇工吴某按照实际工资支付工伤待遇第十一条 【统筹地区】案例4 广州某塑料公司应当按照广州市职工平均工资支付韩某有关工伤待遇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案例5 唐某参加了工伤保险,其工伤医疗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储备金】第三章 工伤认定第十四条 【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案例6 某石料厂职工被石料崩伤眼睛,被认定为工伤案例7 珠海某汽车服务公司机修工午休时被撞伤,被认定为工伤案例8 黄某工作中被殴打致伤被认定为工伤.案例9 上海某企业发展公司职工因喷漆患白血病。被认定为工伤案例10 某吹膜加工店员工外出送货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被认定为工伤案例11 萍乡市某陶瓷公司职工下班回家路上从摩托车摔下死亡,被认定为工伤第十五条【视同工伤的情形】案例12 孔某不服冯某在家中猝死不被认定为工伤案例13 陈某接受换环节育手术后晕倒摔伤,不被认定为工伤案例14 佛山市顺德区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退伍伤残门卫旧伤复发,被认定为工伤第十六条 【不属于工伤的情形】案例15 龙南县某煤矿职工未违反治安管理死亡.被认定为工伤案例16 罗某非因醉酒在建筑工地值班时被砸伤,被认定为工伤案例17 昊某因自残受伤不构成工伤第十七条 【工伤认定申请时限与主体】案例18 温某超过法定期限申请工伤认定,被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案例19 增城市某纺织品有限公司束在法定期限为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应支付期间工伤待遇费用第十八条 【工伤申请程序】案例20 韩某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了法定的资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受理第十九条 【事故伤害调查与举证责任】案例21 用人单位未能提供职工非因工受伤的证据,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第二十条 【工伤认定程序及回避】案例22 佛山市顺德区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工伤认定纠纷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一条 【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内容】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案例23 李某未经工伤认定,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论具有法律效力第二十四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构成】第二十五条 【鉴定程序及期限】第二十六条 【再次鉴定】案例24 佛山市某木材加工厂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又不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查或重新鉴定申请,该鉴定结论生效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原则】第二十八条 【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第二十九条 【工伤医疗待遇】第三十条 【工伤职工配置的辅助器具】第三十一条 【停工留薪期】案例25 天河某联运营业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死亡,所在单位应支付工伤待遇第三十二条 【生活护理费】第三十三条 【一至四级伤残待遇】第三十四条 【五、六级伤残待遇】案例26 广州市番禺某藤器公司应向工伤职工胡某支付五级伤残待遇第三十五条 【七至十级伤残待遇】案例27 彭水县某公司应向工伤职工王某支付九级伤残待遇第三十六条 【旧伤复发的工伤待遇】第三十七条 【工亡待遇】案例28 因工死亡职工工伤赔偿金中不应扣减民事赔偿金案例29 工伤致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死亡,所在单位应当支付职工因公死亡有关待遇第三十八条 【工伤保险待遇的调整】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发事故而下落不明的处理】第四十条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案例30 广州某装饰艺术有限公司无证据证明谢某拒绝治疗,应依法支付谢某工伤待遇第四十一条 【单位在特殊情形下的工伤保险责任】案例31 改制后的承继单位应向改制前的工伤职工李某支付有关工伤保险待遇案例32 无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人田某使用的劳动者侯某因工受伤,由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人赖某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第四十二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时的工伤保险关系】第四十三条 【再次发生工伤的伤残津贴】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四条 【经办机构责任】第四十五条 【经办机构与相关机构的工伤服务协议】第四十六条 【费用核查与结算】第四十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的定期公布】第四十八条 【听取工作意见】第四十九条 【工伤保险事务的监督】第五十条 【工伤保险的群众监督】第五十一条 【工伤保险的工会监督】第五十二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工伤待遇争议的处理】第五十三条 【工伤保险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案例33 广州市番禺某电池制造有限公司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被复议机关作出不予受理决定,迳行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被受理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四条 【挪用工伤保险基金的制裁】第五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工作人员的违法责任】第五十六条 【经办机构的违法责任】第五十七条 【工伤服务协议的解除】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违法行为的处理】第五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违法行为的责任】第六十条 【未参加工伤保险单位的职工工伤赔偿】案例34 佛山市某电器制造公司应向工伤职工李某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工伤待遇第八章 附则第六十一条 【本条例关键名词的解释】案例35 赖某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因与工伤职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被认定为工伤案例36 佛山某卫浴公司应按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案例37 胡某有权按照实发工资总额享受工伤待遇第六十二条 【国家机构、事业单位等工伤保险制度的建设】第六十三条 【非法用工单位工伤的一次性赔偿】案例38 佛山某家具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前非法用工,致使被用工人因工作受伤应支付一次性赔偿第六十四条 【施行时间】案例39 翟某因公受伤在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未进行过工伤认定,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其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附录1 工伤认定办法(2003年9月23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02年3月28日)职业病目录(2002年4月18日)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2002年4月5日)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4年11月1日)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2003年9月23日)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2003年9月23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新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衔接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2007年3月6日)附录2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赔偿计算公式

章节摘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立法目的】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条文注释工伤保险指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职业病后,由国家或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同。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商业保险。社会保险一般适用于全体公民。商业保险仅适用于存在缴费关系的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一个用人单位,如果既参加了工伤保险又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那么,其职工发生工伤后,除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外,还享受相应的商业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制度在国家之间不能互免。企业需要参加营业地所在国的工伤保险制度。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时,工伤保险责任应当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国家机关不缴费参加工伤保险制度,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国家机关的有关规定执行;不依照或者参照公务员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授权由劳动保障部门会同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等部门参照本条例另行制定工伤保险等办法,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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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案例注释版)》是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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