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4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作者:本社 主编 页数:22 字数:8000
内容概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最新修订)》共六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行政赔偿,第三章刑事赔偿,第四章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六章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最新修订)》详细的讲述了的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的赔偿范围、赔偿程序等内容。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行政赔偿第一节 赔偿范围第二节 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第三节 赔偿程序第三章 刑事赔偿第一节 赔偿范围第二节 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第三节 赔偿程序第四章 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第五章 其他规定第六章 附则
章节摘录
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第三十五条 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三十六条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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