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3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作者: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 页数:363
内容概要
遇到法律纠纷应该怎么办?是从查找国家的法律规定下手?还是要先看看以前类似案件的处理结果?对于非法律专业人员而言,法律意识虽然越来越增强,但繁杂难懂的法律条文,环环相扣的法律程序等,都成为顺利解决问题的极大障碍。《法律纠纷处理一本通》系列图书的出版,旨在帮助广大遇到法律纠纷的读者,清晰、明了的知道如何自助解决法律纠纷。 本书作为其中的分册,选取解决人身伤害纠纷所必备的国家法律规定,并以注释方式对重难条文进行了通俗、易懂的解读。根据人身伤害纠纷所涉及的类型细分了部分,并提炼了每部分常见的疑难问题进行法律解答。第二部分精选经过法院审判的人身伤害纠纷典型案例,为读者解决类似纠纷提供法律结果的可预见性。其中,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的案例最具权威指导性。 自己撰写法律文书常是当事人最大的困扰,本书第三部分不但提供了处理人身伤害纠纷法律程序中会遇到的各种诉状文书的参考文本,并且以鲜活实例的方式为读者展示写作过程,易学易用。
书籍目录
第一部分 人身伤害纠纷处理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理解与适用(20H03年12月26日) 一、一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通则(节录)(1986年4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节录)(1988年4月2日) 适用答疑 1.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适用过失相抵原则时有限制? 2.什么是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具有哪些特征? 3.怂恿无为能力人侵扰动物致人伤害,应当由谁承担法律责任? 4.侵权人侵权时不满十八周岁,起诉时已满十八周岁,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5.无偿帮工致人损害的责任如何确定? 6.雇员在雇佣活动中故意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雇主是否应当负赔偿责任? 7.第三人致人人身损害,受害人是否可以不起拆侵害人,只起拆安全保障义务人? 8.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应当如何确定赔偿责任? 9.地面施工致人损害,应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10.动物致人损害案件中,应当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11.防卫过当致人损害,防卫人是否承担责任? 12.紧急避险情形下的责任分担如何确定? 13.见义勇为者可请求受益人给予补偿的条件是什么? …… 二、事故伤害 三、人身伤害鉴定及标准 四、精神损害赔偿 五、国家赔偿第二部分 人身伤害典型案例 一、人身伤害赔偿类 二、精神损害赔偿类 三、国家赔偿类第三部分 人身伤害诉状文书实例 一、人身伤害民事诉讼类 二、人身伤害国家赔偿类 三、人身伤害司法鉴定类实用附录 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公式
章节摘录
三、人身伤害鉴定及标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了加强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适应司法机关和公民、组织进行诉讼的需要,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特作如下决定:一、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二、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一)法医类鉴定;(二)物证类鉴定;(三)声像资料鉴定;(四)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法律对前款规定事项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一)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二)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三)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10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业务范围;(二)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三)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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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法律纠纷处理一本通》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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