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4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作者:中国法律出版社 编 页数:327
内容概要
遇到法律纠纷应该怎么办?是从查找国家的法律规定下手?还是要先看看以前类似案件的处理结果?对于非法律专业人员而言,法律意识虽然越来越增强,但繁杂难懂的法律条文,环环相扣的法律程序等,都成为顺利解决问题的极大障碍。《法律纠纷处理一本通》系列图书的出版,旨在帮助广大遇到法律纠纷的读者,清晰、明了的知道如何自助解决法律纠纷。 本系列为您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法律依据的理解与适用 选取解决继承纠纷所必备的国家法律规定,并以注释方式对重难条文进行了通俗、易懂的解读。 适用答疑 根据继承纠纷所涉及的类型细分了部分,并提炼了每部分常见的疑难问题进行法律解答。 典型案例 精心选取经过法院审判的法律纠纷典型案例,为读者解决类似纠纷提供法律结果的可预见性。其中,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的案例最具权威指导性。 诉状文书实例 提供处理法律程序中会遇到的各种诉状文书的参考文本,并且以鲜活实例的方法为读者展示写作易学易用。
书籍目录
第一部分 物业纠纷处理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理解与适用(2007年8月26日) 一、综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录)(1986年4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节录)(1988年1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节录)(2007年3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录)(1999年3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8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节录)(1993年10月31日)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对《物业管理条例》有关条款理解适用问题的批复(2003年10月17日) 建设部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房改售房与物业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1997年8月29日) 适用答疑 1.物业管理基本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2.建筑区划内停车位的应归谁所有? 二、业主及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规程(2003年6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湖新村业主委员会是否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请示一案的复函(2003年8月20日) ……第二部分 物业典型案例第三部分 物业诉状文书实例
章节摘录
插图:第一部分 物业纠纷处理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理解与适用(2007年8月26日)(2003年6月8日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根据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物业管理属于国家产业结构分类中的第三产业,是房地产业的分支行业。▲物业管理的主体是业主,本条例第6条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是业主。《物权法》确定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业主的概念又增添了新的内容,业主不仅仅是房屋所有权人,也是该房屋所处的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有时是指所有权人个体,有时是一个集合的概念。▲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2007年《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时,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将“业主公约”修改为“管理规约”,将“业主临时公约”修改为“临时管理规约”。虽然只是变动了几个字,但意义却全然不同,明确了物业公司的定位——为业主服务,摆正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关系。但这也不意味着物业就完全丧失了“管理”的权力。比如,有的业主为了自己方便要私搭乱建一些设施,这样做可能给整个小区带来安全隐患,这时物业公司代表业主制止其行为。物业公司的这个举动,对大部分业主来说是服务,但对私搭乱建的业主来说就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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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法律纠纷处理一本通》条文理解适用,法律疑难解答,精选典型案例,创新诉讼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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