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11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作者:雷继平 著 页数:361
前言
理论与实践的鸿沟,在民法理论和民法实务之间表现得特别明显。二十多年前,我代理的第一个民事诉讼案件是有关一辆破汽车的买卖合同纠纷,我的委托人是一个可怜兮兮的个体户。诉讼过程中,恰逢我儿子出生,我的当事人竞拎着一只活的老母鸡到医院来探望,并恳求我一定要帮他把官司打赢。双方争议焦点是对一纸皱巴巴的、字迹潦草的合同某个条款的理解。我当然极其认真地办案,而且自认为把道理想得和讲得很透。审理此案的法官是一个从部队转业的年轻人,态度也极其认真。那时的法官没现在的法官那么讲究程序,也没学会搞腐败什么的,所以会很坦然地一个人骑着自行车跑到当事人家里做思想工作。一天晚上,那个年轻法官忽然乘公交车并且走很远的路找到我在学校-临时借住的宿舍,说是来谈案子。两人意见不合,脸红脖子粗地争吵到深夜,完全不顾我刚出生几天的儿子在旁边小床上哭哭啼啼。法官走后,我有些内疚:人家好心来做调解工作,我的态度是不是过于粗暴了?但心中仍然怒气难平:什么鬼法官,一口一个“我们司法实践”如何如何,根本不理会我精心组织的理论的科学性与严谨性。事情的结果是:虽然我收下了老母鸡并且在法庭上表演出色,但本案判决下来,我方仍然败诉。从此以后,只要偶然在什么场合看见那个年轻法官,我便会朝他投去愤怒的一瞥。二十多年过去了,当事人再也不会把活着的老母鸡送给律师,法官也肯定不会骑着自行车跑到律师家里去又吵又闹地讨论案子,而引起争议的合同条款,当然也不会是用圆珠笔写在一张皱巴巴的破纸头上的歪歪扭扭的文字。但是,面对双方当事人理解不同的合同上的字句,法官又是怎样为自己的判断寻找理由和依据的呢?他们会不会依旧是一口一个“我们司法实践”呢?
内容概要
合同解释需要借助外部资源有客观方面的原因,由于合同语言的局限性、同一词语在不同词典中可能具有不同的含义、地方性惯例的影响以及司法审判中对合同价值再评判等因素,可能导致对孤立的合同用语不能准确赋义。而且,就合同当事人而言,出于谈判成本的考虑、自身利益的考量、维持交易关系的期望甚至规避政府政策等主观原因,无论是选择简单合同还是复杂合同,就合同内容而言都可能是不完整的,因而必须借助外部资源来发现合同的意义和填补合同的漏洞。此外,外部资源引入合同解释也是合同解释理论长期发展的要求。在是否应维护书面合同绝对地位的问题上,普通法经历了长期的挣扎,在外部资源引入的问题上,有关制度也经历了从绝对禁止到形式主义解释理论所主张的分步引入乃至于当代语境主义解释理论所主张的应无限制地接受外部资源的过程。
作者简介
雷继平,1970年生于湖北罗田县。湖北师范学院文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1995年至今在最高人民法院从事司法审判工作,期间曾赴英国伦敦大学亚非学院学习国际私法获文科学硕士学位(MA),并在职攻读北京大学民法学博士获博士学位。工作和研究涉及的主要领域有合同法、担保法、公司法。
书籍目录
序言第一章 外部资源与合同解释对象的区分 第一节 合同解释的对象 第二节 合同解释的外部资源的意义与类型 第三节 解释对象与外部资源区分在大陆法系合同解释制度中的体现第二章 外部资源引入的原因 第一节 外部资源引入的原因与合同解释的原因辨析 第二节 客观原因:合同文本信息不足以解释合同 第三节 主观原因:当事人对不完整合同的主动选择 第四节 历史原因:合同解释制度发展的理论推动第三章 外部资源引入机制的第一种选择——形式主义模式 第一节 合同解释与外部资源引入机制的二分法 第二节 以解释规则为基础的先决机制 第三节 以排除规则为基础的审查机制 第四节 大陆法系合同解释规则设置的对照分析第四章 外部资源引入机制的第二种选择——语境主义模式 第一节 对传统解释方法的价值评判 第二节 语境解释方法兴起的原因 第三节 语境主义模式对形式主义模式的发展 第四节 对语境主义模式的批评 第五节 两种模式的对比评价 第六节 英国外部资源引入制度发展脉络的对照研究 第七节 大陆法系意思表示解释理论发展脉络的对照研究第五章 外部资源引入的权限第六章 外部资源的功能第七章 外部资源的顺位关系 结论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一章 外部资源与合同解释对象的区分第一节 合同解释的对象合同解释的对象是合同解释研究首先需要回答的问题,对此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似乎有关合同解释理论大厦的根基就无法确立。然而合同解释对象的确定却又要受到合同解释的概念、目的、功能等其他概念的影响,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以及我国学术界因为对合同解释的概念、目的、功能等不同的认识导致了合同解释对象范围选择上的分歧。一、关于合同解释对象范围的分歧及其原因(一)对合同解释概念的不同理解:以英美法系为例证“在法律的日常实践中,最重要的是对文件的解释。”而所谓解释,是指探究当事人真实意思进而确定其权利义务的过程,或者说是确定合同条款含义的过程。英国法官Lindley指出,解释(construction)这个词,针对一份文件而言,所有英国的律师使用这个词语时都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词语的含义,二是他们的法律后果,或者是将要赋予这些词语的后果。对此,美国学者威利斯顿和科宾,则将解释的两种含义用两个不同的词语加以表述:Interpretation和Construction。我国学者将其分别翻译为“解释”和“推释”。前者是确定合同所使用的词语和符号的意义的过程,后者是指根据合同之外的因素确定这些词语和符号的法律后果的过程。在英美法中,有关合同解释概念及其对象的不同观点,正是由于对解释和推释两者性质作出或不作出区分而产生的。
后记
论文观点和结构的形成是一个充满机遇的过程。当我陷入资料的汪洋大海中不能自拔时,有幸得到恩师尹田教授指点,让我能够将那些散漫的或是纠缠的理论片断以一个统一的主题和相对严谨的结构组织起来,体验到无序和和有序之间那一步之遥的无穷魅力。论文的写作是一个挣扎和熬煎的过程。当我同文字搏斗败下阵来,以至于准备中途改道时,是我的妻子杜媛萍女士数次引刀驱机而言,恳谈夫子积学所必须的专注、恒持、静泊和安忍,促我前行,累寸不已,遂成丈匹。论文的写作也是一个接受各方慷慨帮助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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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同解释的外部资源》为私法文库丛书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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