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3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作者:本书编写组 编 页数:281
内容概要
护士是医疗卫生专业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护理工作直接关系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近年来,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我国护理事业发展比较迅速。条例的公布施行将极大地激发广大护士的工作热情,促进护理工作的规范化,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从事护理工作。我们国家的护理事业将更加健康、快速地发展,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将得到更好的满足。当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宣传贯彻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是摆在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以及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有幸参加了条例的研究、起草工作。通过本书把我们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研究情况,以及我们对条文的理解记录下来,以期对学习、理解和贯彻实施条例有所帮助。
书籍目录
前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护士的定义】 第三条 【保护和尊重护士】 第四条 【各级政府部门在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上的职责】 第五条 【监督管理部门】 第六条 【表彰、奖励】 第二章 执业注册 第七条 【执业条件】 第八条 【执业注册程序及有效期】 第九条 【变更执业地点】 第十条 【延续注册】 第十一条 【良好与不良执业记录】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获得工资、福利及参加社保的权利】 第十三条 【获得职业危险保护权】 第十四条 【获得职务、职称、参加培训、交流等权利】 第十五条 【获得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信息及提出意见、建议权】 第十六条 【遵规守法】 第十七条 【危急病情及医嘱违规的处理】 第十八条 【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隐私】 第十九条 【参与公共卫生及疾控工作】 第四章 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 第二十条 【护士配备数量标准】 第二十一条 【不得参加护理活动的人员】 第二十二条 【卫生防护】 第二十三条 【工资、福利、社保及津贴】 第二十四条 【护士培训】 第二十五条 【设置或配备负责护理管理工作的机构或人员】 第二十六条 【岗位责任制及投诉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护士监管工作中的违法处分】 第二十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有关护士配备及护理人员执业资格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有关工资、福利、社保、津贴及职业危险保护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有关培训、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护士执业违法的处罚】 第三十二条 【吊销执业证书的禁业期限】 第三十三条 【侵犯护士合法权益的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换证及过渡措施】 第三十五条 【施行日期】 附录
章节摘录
第一章 总则总则部分包含了条例的立法宗旨、护士的定义、护士基本权利的概括描述、政府在护士管理上的职责以及对护士的嘉奖等内容。本章集中体现了本条例的基本价值取向,其内容统领其他各章,其精神贯穿条例始终。第一条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本条例立法宗旨的规定。条文解读本条例的立法宗旨是,既要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又要规范护理行为;根本宗旨在于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为此,条例在立法思路遵循了以下三点:一是,充分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护士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对优秀护士的表彰、奖励措施,以此激发护士的工作积极性;鼓励社会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学习护理知识,从事护理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护士、关爱护士的良好氛围。二是,严格规范护士的执业行为。通过细化护士的法定义务和执业规范,明确护士不履行法定义务、不遵守执业规范的法律责任,促使广大护士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服务。三是,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通过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在配备护士、保障护士合法权益和加强对在本机构执业的护士的管理等方面的职责,促使医疗卫生机构自觉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保障护士合法权益、规范护士护理行为,在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中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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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条例解读》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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