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3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作者:何家弘 页数:495 字数:3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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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证据理论研究取得了相当丰硕的成果,我国的司法证明实践也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在这一领域的理论研究还缺乏突破和创新。目前,我国的证据法学不仅落后于审判实践的需要,也落后于司法改革的步伐。展望充满机遇和挑战的21世纪,聆听“依法治国”的时代呼声,我国的证据法学研究必将以更快的步伐向前发展。本书主要向你探究了我国的的证据法学。全书包括苦思、慎思和遐思三篇。
作者简介
何家弘,男,满族,1953年生于北京。“文化大革命”期间曾经在“北大荒”当过八年“知青”,返回北京后当过两年建筑工人,考入大学后连续攻读法律七年,于1986年在中国人民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此后两次赴美国进修学习,于1993年在美国西北大学获得法学博士(
书籍目录
二十一世纪中国证据法学前瞻(代序)第一篇 苦思 一/神证·人证·物证——司法证明 方法的进化 二/英国历史上的“文书审”与文书 证据规则 三/两大法系证据制度的比较 四/对西方证据法学的再认识 五/司法证明制度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第二篇 慎思 六/让证据走下人造的神坛——试析证据概念的误区 七/论证据的基本范畴 八/论司法证明的概念和基本范畴 十/质证规则研究 十一/认证规则研究 十二/试述司法证明中的推定 十三/试述证据证明力的审查评断 十四/论司法证明的目的和标准 十五/司法证明标准与乌托邦——答刘金友兼与张卫平、王敏远商榷第三篇 遐思 十六/证据学中的“哥德巴赫猜想” 十七/关于“事实”的断想 十八/关于“传闻”的联想 十九/关于“物证”的假想 二十/中国刑事证据制度改革畅想附篇 一/民事案件证明的认识论 二/证明的自由
章节摘录
第一篇 苦思一、神证:蒙昧证明方法的权威一般来说,人们对某个问题的认识活动有两条通向结论的途径:一条是由别人告诉你答案;另一条是由你自己去发现答案。在人类社会的早期,由于认识能力的局限,人们在解答生活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时,往往要请求神灵或先哲的帮助或启示。后来,随着人类认识能力的提高,人们才越来越多地依赖自己的力量去发现各种各样的“真理”。司法人员查明案件事实的活动也是一种认识活动,因此也经历了相同的发展轨迹。如果我们认真考察古今中外司法证明方法的沿革,就不难看出这种从他人揭示“真理”到自己发现“真理”的进化。在古代社会中,人们生活和交往的地域范围比较小,或者说,在同一群体内生活的人口数量比较少。因此,案件的情况一般都不太复杂,案件发生的形式一般也都表现为双方争讼。张三说李四偷了他的牲畜。李四说王五损坏了他的财物。双方发生了纠纷,就去找法官或者其他裁判人员。在有些案件中,法官或者裁断人员仅凭争议双方的陈述很难分辨曲直,而当时人类还没有找到科学的证明方法,只好去求助于神灵的力量。于是,“神证”法就应运而生了。所谓“神证”,就是用一定形式来请神灵帮助裁断案情,并且用一定方式把神灵的意旨表现出来。最简单的方法是向神灵宣誓,并且按照严格的宗教形式陈述案情。例如,按照中世纪欧洲萨利克法律的规定,使用巫术是一种违法行为。假设某甲指控某乙对他使用了巫术,那么某甲就要在法庭上按照特定的程序对神宣誓,并且一丝不苟地使用正确的形式和姿势提出指控。然后,法庭再要求某乙用同样严格的方式做出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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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应然道实然:证据法学探究》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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