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11 出版社:中国市场出版社 作者:杨景宇,李飞 主编 页数:372
内容概要
为了更好地学习和宣传、贯彻和实施修订后的消防法,我们组织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释义》一书。本书内容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消防法法律文本和有关立法背景资料,全面反映这部法律的立法过程;第二部分是条文释义,对消防法的立法原意和基本制度逐条作了详细的解释和阐述;第三部分是有关案例分析,结合实践中发生的案件,对消防法的适用作出分析和判断;第四部分是消防法相关法律规定,包括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本书的编写力求内容全面、系统、准确、实用并通俗易懂,旨在帮助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熟悉这部法律,做到正确理解法律、执行法律,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为专家学者研究消防法律制度提供参考。
书籍目录
第一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立法背景资料 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草案)》的议案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第二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释义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三章 消防组织 第四章 灭火救援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第三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典型案例简析 占用疏散通道、封闭安全出口案 指使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案 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案 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案第四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法律规定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二、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草原防火条例 …… 三、司法解释 四、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章节摘录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于本条 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依法对使用者予以处罚外,应当将发现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情况通报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者、销售者依法及时查处。第六十六条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第二十一条 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第六十八条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第六十九条 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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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释义》为法律培训专用教材之一,由中国市场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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