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1 出版社:龙门书局 作者:田国生,李宏亮 编 页数:272
内容概要
随着高中新课程改革的深入和扩大,高中教师迫切需要从新课标理念的灌输向具体的教学指导转变。本套书正是根据这一转变,遵循“教师在教学中需要什么,我们就提供什么”的原则,设有课标解读、教学导航、背景扫描、精彩片段、探索研究、好题推荐及课例展示等7个栏目,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教学参考书,成为一种教学资源的汇编和教育方式方法的指引。 本套书按照《课程标准》设定的“内容模块”编写,既打破了新课标各个版本教材的限制,又综合了各个版本教材的内容,做到通用且好用。本书的编写建构在实施新课程的教学和教研基础之上,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由来自广东、江苏、福建等早期进入高中新课程实验省份的各个相关学科的优秀教师完成。 本套书共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与思想政治等9种,可供高中各科教师实用,是高中教师必备的教学参考用书,也可作为高中新课程教师培训用书。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公民的政治生活第二章 为人民服务的政府第三章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第四章 当代国际社会
章节摘录
第一章 公民的政治生活 课标解读 【宏观解读】 政治生活模块的内容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帮助学生认识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懂得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是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了解公民在政治生活中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义、途径和方式;理解国际竞争与合作对于我国发展的影响,进一步增强公民意识和国家观念,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政治生活模块以公民政治文化素养的培养为基础,以正确政治观点的形成为目标,从学生身边的政治生活实际出发,引导学生体验有序政治参与、行使政治权利的具体过程与方法。课程设计遵循由小到大,由近及远,由具体到抽象的逻辑顺序设计了四个单元:“公民的政治生活”单元,立足于公民个体的政治生活,以发生在学生身边的、学生能够感受到的、并能够参与进去的政治生活为主题,就提升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所应有的文化素养,包括理性的思考、操作的能力和正确的态度等设置内容目标。“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单元,着眼于现实生活中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阐明我国政府的性质、职能、责任以及政府依法行使权力,接受人民监督,进一步说明人民享有和行使民主权利的意义,感受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意义和价值。“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单元,则是以前两个主题的具体实施为基础并对它的内容作进一步的拓展和深化,阐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保障,并进一步阐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特征,即树立“最根本的是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的观点。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政治多极化的发展,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脱离世界而存在和发展,不了解当今世界,就难以全面认识中国。因此,最后二个单元“当代国际社会”,就是要引导学生认识当代国际社会的概况及发展趋势,明确我国的国际责任以及我国在当代国际社会的地位和作用。 本单元是政治生活模块的第一章,它以学生身边的政治生活为主题来构建知识内容,回答了有关学生参与政治生活的最基本的问题,阐明了政治生活的内容、特点、主要作用以及政治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等内容。 本章的课程内容目标,紧扣公民政治生活的四个方面展开。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在参与政治生活之前,必须先了解在政治生活中有哪些具体的政治权利,需要履行哪些基本的政治义务。所以课程标准的第一个内容目标就是:“引述宪法对公民政治权利和义务的有关规定,说明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生活的意义。”公民的政治权利与义务都是由法律规定的,而最根本的就是我国的宪法,这里可以直接引用宪法第二章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内容进行学习,重点在于引导学生认知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与义务都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公民享有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内容。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因此我国人民必然享有广泛而真实的民主,而民主需要专政来保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正义的事情。在此基础上,再去了解我国公民具体有哪些基本的政治权利和政治义务。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主要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还有政治自由和监督权,它们都是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在政治义务上,我们要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自觉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公民的政治权利与义务是辩证统一的,公民享有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必须维护政治生活的有序性,因此就必须在政治生活中坚持相应的原则。这些原则具体包括,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所有公民在正确原则的指导下有序地参与政治生活,就能确保政治生活中的民主与法制,就中学生而言就是要学会参与、积极参与政治生活,正确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履行相应的政治义务。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课程标准的第二个内容目标是:“评述具体事例,比较不同选举方式的特点;表达公民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利的正确态度。”从选举方式的比较出发,学习不同选举方式的优点与不足。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等额选举与差额选举都是一定时期切合一定实际情况的选举方式,直接选举能较好地体现民主参与,但是选举受选民数量与素质、选举费用的限制,间接选举则能弥补其不足,等额选举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现在普遍采用的是差额选举,据此得出我国受到国情的影响,将会在一段时期内坚持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实行普遍的差额选举。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参与选举的态度,做到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珍惜权利,用好权利。 公民选举出来的代表能否代表公民正确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呢?这就需要对他们的活动进行必要的监督。公民的民主监督权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课程标准的第三个内容目标是:“列举公民依法行使民主监督权利的渠道和方式,体会公民参与民主监督的责任和价值。”这里的学习包括两个重要的方面:一是了解当前我国公民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行使自己的监督权;二是明确公民必须正确行使自己的监督权,体会监督的价值与责任。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权利,内容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各项权利,我国公民可以通过信访举报制度、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舆论监督制度以及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人民监督员制度等民主监督的新形式、新方法来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在这里特别要从态度和行为两个方面强调必须勇于使用宪法和法律赋予自己的监督权并且负责地实行民主监督,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在公民的政治生活中,随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加快和我国民主决策体系的健全,公民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机会越来越多,方式越来越丰富。课程标准的第四个内容目标是:“列举当前公民参与决策的民主形式;对照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的有关制度和法规,理解公民行使民主决策与管理权利的途径和方式”该内容与学生的直接联系比较强,在具体实施中要注意引导学生从身边的生活实际出发,探寻通过民主选举制度、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专家咨询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以及社会昕证制度参与民主决策的具体做法,从而加深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锻炼参与决策的能力,增强关心公共生活的政治责任感,最终推动决策的实施。实行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是基层民主中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形式,以学生相对熟悉的城市居民自治为例,引导学生树立自觉参与民主管理的正确意识,并通过学习与体验,在实践中逐步增强和提高政治参与的责任意识和实际本领。 【层次界定】 第一节 引述宪法对公民政治权利和义务的有关规定,说明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生活的意义 教学导航 1.1【目标分解】 (一)知识目标 1.学生在学习中需要识记的知识 (1)公民享有的基本政治权利 (2)公民应该履行的政治义务 (3)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 2.学生在学习中需要理解的知识 (1)公民参与政治生活需要把握的基本原则 (2)崇尚民主与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应有这义 3.学生初步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的问题 (1)结合参与政治生活基本原则的学习,分析政治生活中和各种做法的对与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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