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2 出版社:中国社会出版社 作者:张抗抗 页数:258 字数:1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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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这本小说集是女作家张抗抗近年最成熟的作品集。
小说的成熟在于它所呈现的人物张力和其渗透在语言中的独特魅力。
超越于当下女作家们习惯于个体体验式的描摹,张抗抗在这本小说集中所展现的时代责任感、历史使命感都更具备深入的力量。
小说里的人物各自带着自己的文化来到这个世界上,文化在这本小说里是一面镜子,它照亮了关于人性最隐秘的部分,也倾斜出底层小人物的生存状态。作为反思“文革”的作品,
《请带我走》所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对极“左”的鞭笞,更是警醒和升华,在与命运峥嵘的岁月里,如果“走”成为唯一的出路,那么精神的漂泊者要走向哪里?失去了根系的种子被异域的文化所接收,成长出来的又会是怎样的一番模样!同样的命题出现在另一篇小说《集体记忆》里,这里呈现的是“寻找”的意义:当历史被口述者一次次以遮掩的角度叙述出来,那么真相就变成了假想。小说主人公一次次的寻觅象征的是一种精神的执著,在这个过程中,
“对话”成为“假想”的出路,而“寻找”则象征了唯一的“真相”。由此,我们忽然发现,阅读张抗抗的小说让我们感受到一种深入的力量,循着这股力量我们不但可以历练出人间百味,更能触及心灵,把持温暖,成就一种民族的文化精神。
深入——使回望更加彻底;深入——让真善美的历练更加明晰。
活出一个中国人的深度来,应该是这位著名女作家给读者的一份思考和力量。
作者简介
张抗抗
1950年出生于杭州市,1966年初中毕业,1969年赴北大荒农场上山下乡,在农场劳动、工作8年。1977年考入黑龙江省艺术学校编剧专业,1979年毕业后,调入黑龙江省作家协会,从事专业文学创作至今。现为一级作家、黑龙江省作家协会名誉主席。第七届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第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2009年被聘为国务院参事。
已发表小说、散文共计600余万字。出版各类文学专集60余种。代表作:长篇小说《隐形伴侣》《赤彤丹朱》《情爱画廊》《作女》《张抗抗自选集》5卷等。曾获“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
“优秀中篇小说奖”、“第二届全国鲁迅文学奖”,三次蝉联“中国女性文学奖”、
“庄重文文学奖”,多次获“东北文学奖”、“黑龙江省文艺大奖”、
“精品工程奖”,曾获“黑龙江省德艺双馨奖”、“第十二届中国人口文化小说金奖”、
“第二届蒲松龄短篇小说奖”,以及全国各类报刊、杂志奖。
有多部作品被翻译成英、法、德、日、俄文,并在海外出版。
曾出访南斯拉夫、德国、法国、美国、加拿大、俄国、马来西亚、日本、印度,进行文学交流活动。
书籍目录
请带我走
北京的金山上
干涸
何以解忧
面果子树
鸟善走还是善飞
去维多利亚
集体记忆
芝麻
章节摘录
请带我走 A 二十八年后,杜仲才第一次回国,那已经是世纪末的最后几天了。回到故乡的那个城市后,他发现自己几乎不认识什么人,也几乎没有人认识他了。他在H城陌生的街道上到处游逛,茫然四顾地站在十字路口,必须不停地问路,才能去往下一个并不确定的目的地。他觉得这种感觉有点像以往很多次在世界各地旅行——那些擦肩而过的面孔中,既没有朋友,也不再有仇人。 没有朋友的日子,杜仲曾经历了许多年。那种感觉对他来说,就像俄罗斯的冬天一样漫长而熟悉。但没有仇人的感觉,却使他感到失望与空落。他觉得自己像一片被风刮掉的树叶,偶尔飘落到这里,不会有人对他多看一眼。杜仲第一次发觉,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如果既没有朋友也没有仇人,就像在一个空荡荡的房间里,找不到地方坐下来。于是,杜仲无聊地行走在这座城市喧嚣的街市上。少年时代曾经居住过的老房子,那个秋天时飘着桂花香的大院子,那栋褐色的尖顶英式小楼,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昔日幽静的小巷,已被拓宽成一条六车道的马路,汽车如两股湍急的河水,朝着相反的方向流逝。他像一只小小的黑蚂蚁,围着一座蓝色玻璃幕墙的大厦转了好几圈,判断出大厦底座的范围,应该恰好是三十年前旧居的位置。它犹如一座拔地而起的大山,沉沉地压在了当年绿茵如毡的草坪上;在傍晚灰蓝色的暮霭中,大厦更像是一座巨大而豪华的坟墓,把他少年时代所有的生活都埋葬了。他不知道当年那些曾经鞭打过他父母的人、那些逼着他交出红色袖章的人,如今都躲藏在这座城市的哪个角落。城市脱下了旧时破烂的衣衫,换上了世界的流行样式,看上去那么崭新光鲜。过去已不复存在,眼前的城市像一个无辜的婴儿,没有思维也没有记忆。所有的人都好像搬了家,旧日的地址已毫无用处。但杜仲知道那些人就苟活在街道的缝隙里,或是隐匿在楼房灯光的暗处。他找不到他们也不想找到他们。既然大多数朋友都已经失散或是音讯全无,对于他来说,没有仇人同没有朋友相比,终是一样的无趣。 杜仲漫不经心地走着,极力把自己想象成一个与这座城市了无干系的观赏者。他在这个城市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就像在他身上也没有留下这座城市的任何痕迹一样。但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几天下来,当令人困倦而眩晕的时差过去之后,他很快就发现,自己其实正置于一个十分尴尬的境地之中:他从那个遥远的F国,并非仅仅携带了自己的双眼回来,同时回来的还有他完整的身体——除了腿脚双臂五脏六腑,还有他的鼻子和耳朵。 他似乎闻到了一种异常的气味,如同幽灵一般,无形无色、似有似无地飘散在空气中。有点类似花香,比如春天的含笑花,或是百雀灵牌子的雪花膏,带着一丝人体的汗味儿,然后渐渐变得苦涩,混杂着街巷里油炸臭豆腐或是煎带鱼的气味,落在他的衣袖和领口上,拂之不去。那些气味好像留有时间的刻度,它们跟踪或是跟随着他,在这个城市里走来走去,他在那些气味中闻到了很久以前的自己。他开始听见了一些极其细微而又杂乱的声音,搓擦着他的耳膜。那些声音在夜深入静时,会突然数倍地放大,就像台风袭来的夏季,巨大的香樟树在风中摇撼,树叶拍打着屋顶发出的哗响。那个雨夜,粗壮的树干上绑着一个瘦弱的男人,他的哀嚎在雨声中传来,像一个冤屈的鬼魂。天亮的时候,雨声与哭叫戛然而止,那个男人死了。但他的泣诉却留在了这个城市的上空,使得杜仲总是觉得外面淅淅沥沥地在下雨…… 这些气味与声音,此刻竟然都和杜仲一起回来了。杜仲不由得感到毛骨悚然。 还有,他的心脏也好像出了问题。有一种隐约的疼痛会冷不防地蹿出来,在他的胸口短暂停留而后迅速消遁。就像一把钝刀,无声无息地磨砺着,却又不见流血。一阵阵的疼痛如同毫无规律的偷袭,弄得他疲惫不堪。 他相信自己无论走遍天下,都可以扮演一个路人的角色,但唯独在这座他出生长大的城市,他已丧失了作为一个观光客的资格。 去国二十八年,算得上一个人的半生了。回来时,父母早已相继过世,只留下一个妹妹。从机场出来时,他朝着那个举着名字牌的中年妇女走去,他拥抱她,两个人都是涕泪满面。尽管他和妹妹已通了好几年信,也多次交换了照片,但他在眼前这个女人身上仍然找不到小妹当年的一丝踪影。她对他说了许多有关父母平反以后的事情,还有父母临终前,对他这个失踪多年的儿子死不瞑目的牵挂。杜仲回到H城的第二天就去为父母扫墓,他在父母的墓前长跪不起失声痛哭,然后与妹妹在父母墓前补种了两棵柏树。树根入土之时,他忽然想到,自己在H城的所谓根性,从今以后便是以这样的方式存在了。杜仲在F国经过好几年锲而不舍的搜寻,几经周折,总算通过江苏老家的亲戚,找到了妹妹这个唯一的亲人,已属十分侥幸。亲人是一根剪不断的脐带,连接着他的来历与去处。但小妹并非是他真正想要找的人。这么多天来他一直住在H城的妹妹家里,暗自希望着,通过妹妹的社会关系,也许能找到当年的一些同学和朋友的联络方式。有些事情应该在这个世纪内做完,杜仲正是为此而下决心回来的。 杜仲不知道妹妹是用什么办法,为他找到了孟迪。他对妹妹提起孟迪的时候,似乎并不抱有太大的希望。他担心那个叫孟迪的男人,也许早就不记得曾有过杜仲这个人。但这些年中,杜仲却从来没有忘记过孟迪这个名字。他记住孟迪并不是由于孟迪本人,而是另一个叫楚小溪的女孩。那个寒冷的冬夜,他去万山农场的一个连队看望楚小溪,分手时楚小溪把他领到了男生宿舍,让他和那个叫孟迪的男生合睡一个被窝。他猜想孟迪和楚小溪的关系应该很不一般。既然在今天的H城,楚小溪已经消失得杳无踪影,通往小溪的路径,就只有孟迪一个人了。 他和孟迪约在一个名叫“柳荫”的茶室见面。从电话里的声音听起来,孟迪对他会面的请求,答应得十分勉强,并且毫无热情。 从孟迪平静的叙述中,杜仲才第一次知道后来发生的事情。这个“后来”,指的是1971年冬天,他离开万山农场之后的情况。第二天早晨他在男生宿舍醒来时,孟迪和楚小溪都已经出工去刨粪了,他独自一人走上公路,搭一辆运粮的“热特”到了火车站,火车再转汽车,回到呼玛他插队的那个村子,然后按照事先早已周密设计好的路线,在一个风雪之夜越过黑龙江边境,到达前苏联境内。“后来”的那一切,都是他当初决然无法预料的,二十八年之中,他对此一无所知。杜仲已经很多年没在H城过冬了。他觉得有一股彻骨的寒气,侵入脊背,令他一阵阵颤栗。手边的茶杯没有一丝热气,就像抱着一个冰坨,十指顿时冻得麻木了。他听完了孟迪的讲述,过了很久,才说:孟迪,如果那时我能想到,一个越境者离开之前接触过的人,会成为一个危险的同谋犯,我是一定不会去万山农场看望楚小溪的。孟迪喝了一口茶,说:看来你已经不会讲H城话了,你还是讲普通话好了。杜仲改用普通话说:可在当时,我无法对楚小溪说出我去看望她的真正原因,我只能用这种方式,同她告别。对于她,我是不能不辞而别的。孟迪冷冷地笑了笑。杜仲把杯子放在桌上,茶杯抖了一下,茶水晃出来。他觉得自己的普通话也说得同样难听,混杂着俄语、法语和英语的尾音,像一杯蹩脚的鸡尾酒。他一边用纸巾吸水,一边问:你是说,在我走后,楚小溪被作为同案犯隔离审查了好几个月,撤销了她预备党员的资格和其他所有的职务,以至于断送了她的前程。可是我仍然不明白,在我插队的地方,有谁会知道,我在离境之前曾经到过万山农场、见过楚小溪呢? 孟迪说:这个问题,恐怕得问你自己。也许你无意中告诉过别人?也许在你走前扔下的东西里头,留下了什么蛛丝马迹?再说,那个时候,到处都是密探。 孟迪嚼着嘴里的茶叶,面无表情地接着说:你在临走之前,难道真的不知道过江那种事情,即便侥幸成功了,也会牵连很多人,造成严重后果的么? 我……我当时顾不了那么多了……我满脑子想的都是怎样才能过江…… 杜仲喃喃说着,颓然垂下头去。他觉得脑子里有一粒炮弹正在爆炸,身体迸裂成无数的碎片,血肉横飞地弹开去了。 只有经历过1971年隆冬的那个漆黑的风雪之夜,才会知道世上的地狱究竟在哪里。但二十岁的杜仲已经懂得,比地狱更恐怖的地方是人间。他知道自己的面前,只剩下地狱那一条通道了,他唯有从地狱中穿过去,前方才会有一丝亮光。若是在地狱里坠落,只是坠落在地狱的深处,他看不出来地狱与地狱深处有什么区别。 那天半夜,杜仲临出发前,抱定了从容赴死的决心。与其生不如死,死亡何惧之有?他甚至希望在穿越那片茫茫雪原的无人地带时,能挨上一粒不知何方射来的枪弹,使他的生命在瞬间结束,也将他的全部痛苦彻底终止。他承认自己是一个对痛苦过于敏感的人,所以他才会无法忍受眼前的生活。而选择这样的方式去死,正符合他内心对于自由与尊严的渴望。那种凛然与高傲的性格植根于他的少年时代,更准确地说,来自于他所读过的十八九世纪的欧洲文学作品。遗憾的是,决斗只能确定一个对手,而在他面前,似乎人人都是对手又都不是,太多的对手恰恰意味着没有对手,没有对手就意味着他的“敌人”是“大象无形”或是高不可攀的。经过长达几个月的反复思虑,杜仲最后把“对手”这个位置,毅然留给了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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