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7-1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作者:郝蕾,眠去,这么,岂有此女,囧之女神daisy,刘小昭,曾胜昔,郝多多 页数:247 字数: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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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初恋的意义郝蕾在我认识的朋友里已经有两位与自己的初恋终成眷属了,其中的一位还在婚礼上对新娘说:“早知道还是你,又何必兜这么大一圈呢?”是啊,如果我们都能在第一次恋爱的时候就获得成功,那么人生该多么圆满?可是我又在想,如果命运不让大家兜兜转转,我们就不会知道谁才是那个命中注定的有情人,也就不会有“有情人终成眷属”这句话了吧。初恋是美好的也是残忍的,在我们还不经世事的时候,就把关于爱情甚至关于人生的整个过程经历了一遍。我甚至觉得,初恋的模式决定着每个人成年之后的恋情你会发现无论你怎么挑挑选选,你所心仪的人都是一种类型。或许,外貌有差异,家世背景不同,不同地域的人带着故乡的不同特色,但仔细想想却没有根本差别。这类人身上共有的某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神秘特质,深深地吸引着你,是快乐是痛苦你都不能自拔,就像一个魔咒天生为你而设。而这一类人当中,最早出现在你生命里的,是你的初恋对象。电影《纵横四海》、新年贺卡、雪球、郭富城的《我想偷偷对你说我爱你》,是我初恋故事里的关键词,但最关键的词是“背叛”。那时,作为一个老师眼里的好孩子,学校培养的文艺骨干,同学热捧的校花,我的孤傲与自尊心是不允许自己谈恋爱的。可是,在一次学校组织的看电影活动上,遇到了同年级隔壁班的他……在我后来的记忆里,生命中好像只有那一次谈得上是一见钟情,那种心快跳出来的感觉之后再也没有出现过。美好的部分恐怕与大家无异,残忍的部分却像戏剧般精彩。……
内容概要
原来喜欢你时,为你做过那么多的事:为你做蛋糕,为你画卡片,为你折了1001只纸鹤,将你写满一本又一本日记,甚至把想你时的天空,也统统拍下来送给你……
喜欢你,是我生命里最美好的时光。而想念你,是那段青春时光留下的创伤。
也因为曾经爱过你,所以一直感激那段岁月的赋予:不管最后能否修成正果,有过为一个人不顾一切的付出,才会有现在更坚定去爱的自己。
书中展现的,是30个女孩的青春记忆。她们当中,有得过金马奖的电影演员,有出版过若干畅销小说的写作者,有芒果台的电视编导,有时尚杂志编辑,有职场白骨精,有文艺女青年,有干物女,有背包客……在写下往事的这一刻,身份不再重要,她们都只是曾经爱过的女孩。
书中所有插图,均来自于豆瓣网线上活动“那些年,我们喜欢过的某某——晒晒我曾喜欢TA的证据”(http://www.douban.com/online/11028521/)。感谢这13262名网友,这本书因你们而闪闪发光。
书中精彩句子:
找回是为了更好地前进,所有的事情都是如此。找回初恋的感觉,找回回忆,就是找回灵魂深处的真我。 ——郝蕾
我们终会在生命的某个转角发现,那些被辜负的被隐匿的被埋葬的喜欢,并不是毫无意义的。 ——琐琐
在暗恋或明恋一个人的过程中,我们开始学会和自己相处,一点点建立起自信,渐渐才成长为现在的自己。 ——瑶三土
悄悄地喜欢一个人,那是种自由且自私得要命的感觉,但也因此暗下决心:我一定要变成一个精彩的女生! ——豌豆
有些话永远也讲不出来。永远讲不出,就永远美丽。 ——周纳
作者简介
郝蕾:知名演员。曾主演电视剧《十七岁不哭》、《少年天子》,电影《初恋的故事》、《河上的爱情》,话剧《恋爱的犀牛》、《柔软》等。2010年,凭借电影《第四张画》荣获第47届金马奖最佳女配角。
岂有此女:天秤座B型,理工科伪文青,道德洁癖患者,资深路痴。阅读是闺密,电影是神交,美食是诤友,旅行是情人。曾做过比萨店服务生、三流大学教员、没天分的花农、不用功的编辑、拖延症的专栏作者,以及野路子的书店掌柜。立志成为跨媒体的观察者和身体力行的生活家。
囧之女神Daisy:萝莉心御姐型设计师+专栏吐槽姐姐。
刘小昭:处女座A型血。学过管理学、心理学、会计学,原供职于某电影杂志(不是编辑),后供职于某时尚杂志(还不是编辑),现供职于某电影网站(依旧不是编辑)。温婉贤淑,聪颖贤惠,体贴懂事,博学多识,美丽大方,善解人意,清纯可爱,成熟性感……这些都不是形容她的,她只是个还算有意思的姑娘。:)
曾胜昔:女,85后生人,主修电视导演专业,喜好一切新鲜事物,脾气大,爱较真,爱酒,轻微神经质,多动症,强迫症。目前在湖南卫视担任某文化节目主编,借工作名义,结识各路豪杰,期许有一日,也能成为一个文化人。
郝多多:80后,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女性期刊资深编辑,情感专栏作家,代表作有《爱问郝多多》、《小胖妞减肥日志》。在国内多家报纸、杂志上开设情感专栏,文字风格活泼亲切,擅长于诙谐幽默中,传递人生道理。
书籍目录
卷首语
初恋的意义/ 郝蕾 2
Part 01 那些年,我们一起喜欢的男生
那些年,我们一起喜欢的男生/ 豌豆 10
15岁的暗恋/ 夏雨珊 20
一个人的卑微爱情/ 千山月 30
再见,王子/ Miss.YY 36
我也喜欢那年喜欢你的我/ 琐琐 42
我们原始的美好/ 瑶三土 46
Part 02 暗恋是一场纯真的闷骚
暗恋是一场纯真的闷骚/ 李慕儿 54
曾有件羞耻的小事,叫喜欢/ Yoyo 60
初心/ 陈小团 68
泄密/ 眠去 74
关于暗恋的三个桥段/ 曾胜昔 80
过去了的一切会平息/ 南静 90
Part 03 交集是等待的千万分之一
交集是等待的千万分之一/ 郝多多 100
我的蛋疼的青春/ 布瓜 112
Take a Bow/ 金陵雪 124
应该/ 囧之女神Daisy 134
第N次的告白/ 骁诺 138
Part 04 喜欢你,才不要和你在一起
喜欢你,才不要和你在一起/ 刘小昭 150
你在烦恼什么/ 然一 156
你不知道我爱你, 就是我最爱你的时候/ 韩小暖 162
谁把流年偷/ 罗小A 174
好久不见/ 西西 184
Part 05 永远是少年
永远是少年/ 周纳 194
我的17岁/ 阿撇 200
关于烟的第一件往事/ 这么 206
向18岁打个水漂吧/ 十三@接地气 212
初恋那件小事/ 13 218
我喜欢的你是我自己/ Mercury 230
尾声
初恋,只属于当时/ 岂有此女 244
章节摘录
版权页:插图:那些年,我们一起喜欢的男生文/豌豆今天我哭了,哭得很惨,原因比较复杂,但有一条简单而清晰:我在这个年末突然悲哀地发现自己离17岁已经过去六七年了。我一般从来不想年龄这回事儿,因为我还年轻,犯不着如此矫情。但我一看到那么多得意扬扬的大学生都在看《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我就泄气了。我以前可也是这样看《蓝色大门》的。看完这部《那些年》后发现这主要是一部拍给男生看的电影,很多东西我并不是很明白。但我当年喜欢过的男生,却是和沈佳宜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大众情人、集多种优秀特质于一身(或许是女生们的想象也未可知)。我有时候倒还是会怀念起他来……那个男生到底是怎么吸引到我的呢?现在回想起来的是第一次见到他的——小腿的时候,这么说实在有失文雅。但我现在还清晰地记得那个画面:他从我旁边走过,我不经意看到了他结实有力的小腿,他给我的第一个印象便是这样运动且充满活力。那个时候我上中学。他因为个子很高,总是坐在最后一排,也没有同桌,话不多,偶尔还在班上说点笑话。钢笔字写得非常好看,据我所知家庭有些破碎。他衣着很简单,但由于身材正,穿什么都精神。他有一次曾英雄救美,让我非常心动。我们班当时有个阮经天那种造型的痞痞男生,某天午后班上出了一件坏事,老师要大家投票招供是谁干的,我们没有《那些年》里面那么团结有礼貌,大家纷纷投票这个男生得知大家都选中他后羞愤不已,准备报复我们。而他报复的方式就是放学的时候把门一关,拿着一块木板敲着讲台,然后大吼起来:是哪个投的老子的票,有种站出来单挑。然后我就被他吓死了。他想找我单挑吗?我的同桌因为不小心看到了我的投票,就安慰我说:他吓唬你的,别怕。同桌是那种很讨厌的人,什么都喜欢看我的,这种投票还要看一下。正当气氛紧张尴尬之时,一个声音响起:哎,你快点下来吧,别站在上面犯傻了。这一句话把冷冰冰的气氛全打散了,站在上面的男生挠头笑了笑,竟放弃报复,走了下来。据我所知,我中意的他好像从没在班上拉帮结派过,但一直人缘都不错。帅哥做到这一点,说明他做人真的不错哦。也没怎么看出来他跟谁玩得比较好,据说跟隔壁的“黑皮”关系不错。在此粗略地把我们班的女生分成两种:喜欢他的和不好意思承认喜欢他的。自认喜欢他的女生又可分为两种,除了我这样含蓄腼腆害羞的,当然还有胆大的。我曾在午休时分亲眼目睹一个女生翻他的钱包,并声称自己发现了他两天都没有用钱。看到这一幕我着实惊讶,这个女生平日里是那种咋咋呼呼型的,怎么看都不像会过早情窦初开,但是没有足够的好感,一个人又怎会对他人有如此大的兴趣?我们班还有一个和我一样喜欢写作文的女生,她平时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痛斥他的种种不是,走路大摇大摆啦,自以为是啦,我当时也真就以为这位成绩很好的女生对他是不屑一顾的,心里还疑惑他也没那么高调何至于惹人厌烦呢。直到某一天,我惊奇地发现她原来和我一样是很喜欢看他打球的,某一次他打着打着脱了一件衣服,她还尖叫了。这个发现让我大长了见识。不过我也不是个诚实的女生,因为面子或者别的什么问题,对外界我一直宣称自己喜欢的是另一个男生。我想这样他就不会注意到我,我也可以继续安心地喜欢他而不觉得尴尬了。我的好朋友有一次竟有幸和他成为了同桌,对此我很悲愤。而为了平息我的悲愤以及使我们的友谊更加有香香的味道,朋友决定以每天报告他的私生活来补偿我。而有时候她不肯说,我还要去买小饼干贿赂她。我的好朋友有一次给我带来了个好消息,他在英语课上对我进行了一次评价!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我们的英语对话需要找一男一女上去角色扮演,英语老师点到了我和同桌,由于我的同桌是一个很帅但是很怂的男生,他对着英语书不知所措,我也有点为他着急。大概就是这个时候,他跟我的好朋友说,嗯,(他们两个是)美女与野兽。我的好朋友就在心里一直攒着这句话,一下课就穿过两个组跑来告诉我了。她先忍着不说,望着我笑了好久好久,你猜,你猜我要跟你说什么……XX说你好话了!于是,14岁的我,因为这样一句可勉强看做好评的话,而开心了好长一段时间。因为有了这句话,我们好像有了一点点交集。…… 我也喜欢那年喜欢你的我文/琐琐“谢谢你喜欢我。”“我也很喜欢当年那个喜欢你的我。”听到这样的一段对白,心里总会咯噔一下。这里面明明藏着很多时光的秘密,虽然结果并没有美好到死,可是那种时过境迁后的小波澜却抵死动人。我们都有过那种把喜欢一个人,看做和吃饭、念书、走路一样重要的日子。自己的心里像是默默地打开了一个开关,早晨一睁眼就想到一会儿早操能不能见到他,在返回教室的拥挤人潮里准确地分辨出他的背影。心跳加快,装作不经意地和闺密一起路过某间教室和他不期而遇,认真对待每一场期末考因为这决定了能否和他分在一个考场,明明爱晴好灿烂却因他爱的阴天替他高兴不止。那个我,浑身充满了莫名其妙的动力,生活被有序地分为了看到他的和看不到他的。看不到他的时候,我和我自己的幼稚的梦想一起并肩作战,看到他的时候,我会偷偷地想,他什么时候会从我的梦想变成和我一起并肩作战的人。 那个我,把喜欢看得好郑重也固执。不愿随随便便地写信给他,信纸要精挑细选,内容要精雕细琢,写得自己都被感动了,坐在半夜的房间里掉眼泪。想要探究关于他所有的世界,从他的朋友们那里一点点地收集细枝末节,还原出一个我不知道的他,然后听他爱的音乐走他走过的路,心里满溢的是欢喜。那个我,相信一切的美好。他的声音和冷幽默相得益彰,他的沉默寡言映衬着内心的千山万水,他操场上模糊不清的身影有着别样的美感,我甚至一相情愿地将美好封存至很多年后。好多年后,当经历了一些人事之后,我突然发现,好难找到词句来定义那样的喜欢。比暗恋要多一些,比恋情要少一些,像是一种简单的信仰,傻傻的坚守。那种喜欢,或许一生也就只能那么一次了。在我还是一个不善言辞、内心倔强、容易脸红、敏感惆怅的小女生的时候,我却耗费了那么长的时间去做一件这么巨大的毫无目的的事情。或许,相比现在的我,那个我要勇敢得多真诚得多,她更强大更无畏,更顺从自己坦荡的内心。那样子倾心的喜欢,也让我相信了,我有能力这样去付出,用力爱,用心爱,尊重爱的价值和意义。我的人生并不像是热门的青春热血电影桥段,始终没能听到过有人对我说起,“谢谢你喜欢我”。只是偶然翻看那年的毕业纪念册,看到一堆记忆碎片之后的这样一段话,“以上是有关我的一些片段,我与你的一些片段,供你源源不断地回忆”。禁不住嘴角上扬,原来他比我更早明白,回忆总是美的。后来遇到张老师的时候,已经像是另一个故事的开头。当我像是一个经历很多的大人,小心矜持,应对得体时,还是终究被他识破了,那副外表下面的,源自很多年前的柔软美好,已经筑起一座城堡,静候有心的人光临。瑕疵。完满。相聚。离开。我想说,我们终会在生命的某个转角里发现,那些被辜负的被隐匿的被埋葬的喜欢,并不是毫无意义的。 关于烟的第一件往事文/这么十九岁抽第一支烟,十九岁交第一个男朋友。嗯。在学校里,同寝室的都有了男朋友,我没有,当电灯泡还不算太痛苦,郁闷的是大家都觉得这个电灯泡好可怜。有一日天下大雪,我到校外租小说看,回来顺便买了串糖葫芦。糖葫芦红艳晶莹,雪花大朵大朵落在上面,说不出的优美。我手套都不戴,空手拿着,一颗一颗地舔,年轻火气旺,不觉得冷。被正在雪中挽手漫步的室友及其男友撞上,他们投来那种怜悯的眼神,绕后脊梁三日不绝。遂发愿,毕业之前,要搞到个男朋友。我看中了一个现成的。来自六安的男生,曾和我们寝室的老大是一对。老大嫌学校太烂,中途回家复习重考去了。他现在也单着。老大身高体壮,比那男生高出一个头,一起游荡在校园小径,出没食堂内外,煞是触目。男生是个地方小混混,高考落榜后打架伤人,被家里花钱远远地送出来。个头不高,脸长得像任达华。我看录像,最迷的就是任达华了,一点不喜欢周润发。而且他唱歌好听,唱谭校长最拿手,一首接一首不带喘气的。真牛。老大临走时,叫我和那个男生,互相照顾着点。我觉得这就是天意,再顾不得义气。那时候我已经开始抽烟,第一口是躲在蚊帐里,买的“哈德门”,好呛。但还是坚持抽下去,发展到后来,除了在课堂上,都会在手里夹上一支。好像那样心里就不会太过于发虚。形单影只,也单得有型有款了。我按高中风俗,给任达华递了张纸条,夹在一本书里给他。上面写着:“我喜欢你,你呢?”当天他没回音。晚上却跟几个男生钻到校园的小饭店去了,在里面喝酒。我就找过去。饭店门口不远处有棵树。站在树底下,能看见小饭店里灯火亮堂堂的,那几个人的身影。还能听见说话声,属于年轻男生特有的那种喧哗吵闹。我给自己点了支“红梅”,手指有些发抖。抽完烟,我逮住一个从身边经过的同班男生,叫他把任达华叫出来。他去了,我又点一支烟,手还是抖。心里一口气顺不出来。却看见任达华东张西望地出来了,我在树影里叫他,他吃了一惊,过来见我手里的烟头闪闪红星,又吃了一惊。我说,“你看到纸条了吗?”说完了,觉得一下子浑身的劲松掉了,转身想走的时候,他默默地把我手拉住了。后来就是千篇一律的校园恋爱。春天杨花漫天飞,学校的小路上樱花像雪一样瞬间落下,来不及眨下眼睛,郊区有个叫碧沙岗的地方,烟柳有千顷之深,一个人去柳树下划船,实在难为情。我太寂寞了,青春浩浩荡荡,不找点出格的事做是不行的。我迅速地把自己变成了生理上的女人,然后,坐在租来的小房子里,等任达华买菜回来。这仅仅是一个春天到另一个春天的事情。第二年就毕业了,顺理成章就因为地域问题,分道扬镳了。有点心痛,也不觉得特别惋惜。回忆的时候倒有些惊心了,看到了那背后的,走向成人社会时的危机。拥有青春的时候,人总是被茫然的力量控制,又焦躁又紧张,干不了什么正经事。青春走了,能留下来的,多半是坏习惯。我同寝室的女生,倒有一半是抽烟的。后来但凡是要好的、走得近的女性朋友,无一例外是杆烟枪。以至于,好长的时间,我认为女人不抽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寝室的老三,就是跟男友雪夜散步的家伙,很多年后,拍婚纱照的那天——新郎是另外一个男同学——把摄影师气得够呛,不管怎么说,她牵裙边的手势都不对,是用食指跟中指夹着婚纱的裙边。无论如何也摆不出漂亮的兰花指。男朋友也少有不抽烟的,就没爱过不抽烟的男人。跟不抽烟的男人没共同语言,竟然会去戒烟还能成功的男人,简直是人间败类。人在年轻的时候,很容易把抽烟这一类事情,当成形而上的东西。会干出许多二百五的事情。那是因为心中没有真正靠得住的形而上。当然现在也未必就有。只是略略知道,在哪些地方是肯定找不到的。等到能把烟当成烟了,又戒不掉了,这玩意儿也有自己的主张,哪能老给你们人类当道具。我的闺密们,都当老妈了,还是戒不掉。偷偷摸摸地背着儿子抽,有一次差点给撞到,当机立断,把烟头从窗子里扔出去。眼看着落在楼下人家阳台上的废纸箱里,慢慢就起了青烟,又慌慌张张拿脸盆往下泼水。多作孽呀。
媒体关注与评论
这些文章,或豁达、或伤感、或幽默、或细腻,但是无论现在她们已经变成内心多么强大的女子,嬉笑怒骂皆成文章,可是,在下笔触及那些过往的时候,她们又变成了当年那个,只会把心事憋在心底,敏感而又内敛的女生。——书评人 李小丢这些文字的确出现在了正确的时间,让我知道每个女孩的暗恋故事都是如此相似,让我知道原来这世上不只你这么一个傻到冒烟的家伙。如果你仍嫌同类不够痴情,没关系,书里送了未折的纸飞机,可以写很多字。——书评人 小米如果你的青春已经戛然而止,如果你爱的少年已在人海中弄皱了衣衫,如果你想要记得当时的悸动与温暖。《我喜欢当年喜欢你的我》值得去看,一个个不同的故事,一段段鲜活的人生,关于友情爱情,或许,只是成长罢了。没有多么跌宕起伏的故事,没有多么千回百转的心路。只是少年时候,最纯粹的感动。——淘淘在爱情中,我们会变得单纯、热情、蓬勃、宽容、体贴、温柔……许多美好的品性仿佛都在一颗小心脏里,满满的快要盛不下,渴望着一股脑儿全奉献给那个某某某。其实,我们迷恋的,恰好是这个充满希望的、热情洋溢的、温柔而又坚定的自己。——清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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