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6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作者:乔恩·奥斯本 页数:298 字数:210000 译者:崔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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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每个人都有梦想,内森的梦想却让人毛骨悚然,他要成为有史以来最强的杀手。
内森酷爱杀人,喜欢看着他们以各种姿态慢慢死去。为此,他把身体锻炼得比运动员还强壮,他潜心研习、重演了美国历史上多起著名的连环杀人案,在模仿“暗黑恶魔”的凶案现场,他没有留下自己的帽子;在模仿丹尼斯?雷德的时候,他没有因为光盘泄密而被擒;在模仿理查德?斯佩克的时候,他没有遗忘床底下的亚洲女孩;在模仿“山姆之子”的时候,那张停车卡也没有拦下他;至于模仿约翰?韦恩?加斯,他完全有机会在艾瑞克的家门外作案。所以,他其实是修正了以往杀人魔落网的所有痕迹。
谋杀还在继续,内森的暴行连FBI精英也束手无策。他的名字让人不寒而栗,他的动机鲜为人知,他的作案手法不是模仿而是创新,他就是完美无缺的“编辑犯”。
作者简介
乔恩·奥斯本有十几年新闻记者经验,近年来,主要在佛罗里达州《那不勒斯每日新闻》任职,报道从糕饼贩卖到连环杀人案,涉及方方面面。他曾是美国海军的退役老兵。处女作《编辑犯》让他一跃成为《纽时时报》畅销书作家。目前他正在创作第二部悬疑小说。
书籍目录
第一部分 成为理查德?拉米尔兹
我酷爱杀人,喜欢看着他们慢慢死去。我对准他们的脑袋,就是一枪;而他们,则会摇摇摆摆、痛苦挣扎,直到安静下来……我也会用把刀来解决他们,欣赏着他们的脸庞逐渐变成真正意义上的惨白。我爱死所有的血腥了!
第二部分 升级丹尼斯?雷德
这个臭名昭著的家伙总是会先把受害人绑起来,折磨他们,最后再杀了他们。
第三部分 更新理查德?斯佩克
他19岁的时候,来到一个文身工作室,把“为地狱复活而生”
文入他的胳膊。25岁的时候,他闯入芝加哥市的一个公共卫生所,不紧不慢地屠杀了来自南芝加哥医院的8名护理女学生。
第四部分 重现大卫?伯科维茨
这个连环杀人魔被称作“山姆之子”,在20世纪70年代,他曾奸杀数名女子,震怒了整个纽约城,还扬言要杀了纽约市所有的女人。
第五部分 重塑约翰?韦恩?加斯
在我的精心掩饰下,我其实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同性恋。我不能停下杀害年轻男孩的脚步,并把他们的尸体掩埋在我郊外的漂亮家中。谋杀才是我的正道,才是我对待年轻男孩身体的正道。
章节摘录
1 洛杉矶,11月13日,星期五,早上10:30 红、橙、黄、绿、蓝、靛、紫。彩虹七彩颜色里,橙色是内森·史戴杜温最不喜欢的颜色,但是,今天早上,这种霞光倒很适合祈愿,让他的周身也暖暖的。 谢谢老天小小的恩赐。 内森抬起头,直勾勾地望着天空中那个炙热的火球,眼睛一眨不眨,却一点儿疼痛的感觉也没有,他也觉得自己还真不像一个正常人。这又一次证明了,他总是与众不同,不是吗?不仅是与众不同,还很怪异——自孩童时期开始,他的父母和同学们就告诉过他无数次了。 他的传奇从一岁就开始了。那时候,小孩子们会接种一系列疫苗,可内森在接种疫苗时却从未哭过,一滴眼泪也没有。护士们都惊呆了,甚至被吓到了——尖尖的针头刺穿了他那光滑的婴儿肌肤,他却一点儿反应也没有。 他出什么毛病了?大家不禁猜想着,匆忙跑来看,声音里有藏不住的恐惧:“必须要马上给他做测试,这实在是太不正常了,所有的孩子都会哭啊!” 但内森不会。 四年级的时候,有一次课间休息,他在操场上踢足球,脚踝处有三个地方都受了伤。他的那些吓坏了的同学们,确实听到了骨头的断裂声——咔嚓,就像是又粗又干的树枝受到了巨大的压力猛地折断了一样,他们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去通知了教练。但是,内森却没有哭,甚至连呻吟都没有。就像生活中的其他东西一样,痛也只是一种意识,而如果你的意志足够坚强,你就能够与之抗衡。谁都知道这码事吧? 当然,那之后,他就有了很多绰号。只要他回忆起自己的学生时代,就能想到畸形、疯子、怪物这些伴随他多年的绰号。 “棍棒和石头会伤到我的骨头,但是名字却永远伤不到我。”内森自嘲地笑笑。 谁在乎他们怎么叫自己呢?要解释老家伙莎士比亚的话,名字里又会有什么玄机呢?难道玫瑰换一个名字,闻上去就不香了吗? 这些日子里,他们给他起了一个绰号——“克利夫兰断木机”,听上去毫无希望,却又幼稚无比。这个绰号多么幼稚啊!通常情况下,一家报社为了卖出更多的报纸,就会不择手段,猛烈批评什么人或什么事。依照内森的传媒背景知识,他对这一点儿再明白不过了。他甚至晓得,如果他做了一件不错且很有意义的事情,在合适的契机,一定会让某一位记者获得普利策奖。 内森摇摇头,见鬼去吧!在重大决策中,名字毫无意义。关于他,人们唯一需要知道的是:他将是史上连环杀人魔中最厉害的那一个。而且,一旦他削尖了这朵娇艳玫瑰上的刺,让这些刺刺中人们的要害,以致血流成河,那么,所有人将永生难忘——包括他的父母,曾经的同学,特别是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市的那个小偷——那个许多年前,不经意偷走了他生活的那个女人。 但是,有件事要先做,那是今天的首要任务。 内森一早上已经够忙的了。第五宗精心而漂亮的谋杀案之后,是一段长长的飞机航行,他要前往加利福尼亚州,但是,杀手的工作永无止境,不是吗?至少,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以跑步来为杀人做准备是一种奇怪的方式。但是,他明白,若要成为史上最棒的杀手,只能如此。何况他真心诚意地想要成为最棒的,上帝知道这一点。当他还是一个小男孩时,他就一直感到必须把自己特殊的能力献给将要发生的事情,如同抹去黑板上的胡乱涂鸦重新开始。他要让事情比以往更好,使其再度清晰可见。 今天早晨,在加利福尼亚州刺眼的阳光下,在洛杉矶格里菲斯公园里,他在山上晨跑。山峦起伏,他跑上跑下,大腿像被火烧一样,炙烤、疼痛着;胸腔无助地喘息着,寻求着空气;汗水像一条条无尽的长河从背部流下来。 许多运动员会做十次这样的训练,如果他们是真正意义上的世界级选手,也可能来个十五次,以此来锻造一个结实的身体。但是,这些训练对于内森,还远远不够,或者说,从来就没有够过。他知道,如果他真的想成为有史以来最强的杀手,他必须把自己推向更难、更快、更长的强度训练。因此,他强迫自己完成了二十次上下陡峭山峦的魔鬼训练,然后,开始一段短程慢跑,跑向那个便宜的汽车旅馆,他临时称之为家的地方。 奔跑是这次行动的关键,它会把他变成一个真正的玩家,并为其他的杀手参与进来提供了氛围。不像其他许多人只是想逃离自己混乱的过去,就如同被砍掉了脑袋的鸡挣扎着到处乱跑一样,而他现在是明确地跑向自己的未来。奔向自己的未来,至少他是这样不断地告诉自己的。也许这几天他就会真正相信自己的这个理论。 但是,外面实在是太热了!这一点,不容置疑。在过去的几天,狂热的夏日像是扇了洛杉矶一巴掌,还勒住它的脖子,紧紧地扼住了它。三十七摄氏度的高温,空气湿度很大,如果你能抓住空气,可能你就可以把这条“湿透的毛巾”拧出水来了。 太阳像一个煎鸡蛋一样,挂在蔚蓝的天空中央,老天似乎蓄意恶狠狠地将太阳的光芒化为利箭,直刺他的头部。当他挣扎着走出公园,他的脚就像铸满了铅,比他早上走进来的时候重了十倍。但是,至少他隐隐作痛的肌肉里透出异常的疲惫感,让他明确自己已经完成了今天的锻炼。 他知道,理查德·拉米尔兹在大开杀戒之前,可没这样训练过。照这样分析,自己的胜算可就大了!他面容苍白而憔悴,脸颊深陷,一双眼睛毫无光泽。可能这个“暗黑恶魔”唯一的一次跑步经历,就是跑去最近拐角处的商店,想再买一盒没商标的香烟,好进一步污染自己喘息中的肺。 内森摇摇头,咯咯地笑了一笑,离开了公园。“暗黑恶魔”真是个笑话!当你用一种批判的目光,审视一些事物时,你会惊讶地发现,人们竟给拉米尔兹也起了个绰号。 在公园外面,他的耐克橡胶鞋有节奏地踢踏着水泥地面,十个脚趾均匀用力踩压着道路。他抬起头,扰人的汗水从眼角滑落,他突然皱皱眉。不管怎么说,拉米尔兹出了事。他怎么能那么不小心?怎么会表现得那么不专业? 如果你想成为大师级的杀手,必须让那些责备、甚至苛刻的批评都不能对你的工作产生任何影响,所有这些只需要一点儿深思熟虑,一点儿准备,一点儿纪律,梦想就会成为现实。这又有什么难的呢? 当然没有,这就是答案!如果你想成为最棒的,那么,你必须要收起自己的自傲,先好好学习一下游戏规则。不用说,这很重要。而且,内森向来是一个极其勤奋的学生,学习也很用心,甚至连在他之前的重量级选手——有关这些人的微乎其微的细节,他也不曾放过。他已经开启了埋藏在内心深处的杀人欲望。 这就是他为什么将成为有史以来最棒的杀手的原因,看起来简单,事实也确实如此。 内森陷入了沉思,胸脯的上下起伏打破了他的幻想,把他拉回到这段脚下噼啪作响的徒步中。他沿着太平洋炙烤的海岸,蜿蜒前行。蓝蓝的天空中,海鸥凄惨地叫着,西风狂乱刮过,带来海水咸咸的味道,吹乱了他满头浓密的棕色头发。他露出最灿烂的笑容,冲着迎面走来的两个漂亮的女孩点头示意。这两个女孩身着运动胸衣,搭上阿迪达斯的短裤,挥舞着修剪得毫无瑕疵的指甲,还内森以微笑。 杀得没错——她们似乎正在告诉他这些。 当她们经过他身旁的时候,内森再一次咯咯笑着,低下了头,强迫自己加快了步伐,尽管脚趾隐隐作痛。天啊,如果在阳光明媚的加利福尼亚州南部,连这些愚蠢的娼妓都明白这些的话,那么,这个问题还有什么难的呢? 需要重申的是,关于这项伟业没有一点儿难度。对他而言,也没有丝毫的停顿或担心。这里,不存在良知的问题。杀手杀人,天经地义。看在上帝的分上,这可是他们的工作啊!不错的杀手,从未被抓过。最棒的一些杀手,则会在选择放弃杀戮后留名百年。但是,这里只会给处于山巅的杀手留下空位——那威风凛凛的雄狮头领,从始至弥散带着他特有的霸气和傲气——这也是内森渴望拥有的一个头衔。 现在,是时候让雄狮展现一下他那锋利的洁白牙齿,再来一声响彻云霄的咆哮了。 十五分钟后,内森回到了破旧的汽车旅馆。他情不自禁地漠视着这座建筑——阴暗破败、方方正正、从内到外处处千疮百孔,但是,他知道,在这里他可以匿名居住,这使得简陋的设施也有了意义。 从炙烤的道路上反射出来的炙热微波,就像在一个拥挤的酒吧里,有一群醉醺醺的舞者胡乱舞动。而此刻,停车场里,在散乱停放的锈迹斑斑的车子中间,他小心地寻找着自己的道路。一辆辆达特桑、凯迪拉克、克莱斯勒,甚至还有一辆四十岁高龄的福特后玻璃窗已经破碎了。过了一会儿,在楼房外侧的混凝土楼梯上,他那结实的小腿肌肉帮助他一路跃跳到三楼,就像踩着一副高跷一样。他推开312房间摇摇摆摆的木门,锁上身后的门,脱下崭新的跑鞋,把钥匙随手扔到宽大的床上。 他坐在床上,脱掉船袜,汗水就那么顺着身子倾泻而下。他满意地叹了口气,没有空调,反而是他最爱的环境。 那就是——热! 这也是他选择来洛杉矶的最主要的原因,当然不是最重要的原因。 他又脱下奥克利牌肥大的短裤和被汗水浸透的澳洲冲浪品牌T恤。现在,他完全赤身裸体了。他站起身,迈开脚步,来到角落里的落地镜前,审视着自己。 “看上去又壮了些,”他这么想着,对于上腹部一条条的细长肌肉,他更是感到欣慰,“我敢说,我跑得比运动员都快!” 但是,今晚,他需要与之比较的应该只是一小部分普通人而已。 想着想着,一股凉飕飕的兴奋感爬上心头,他感到自己更加强大起来。现在,只剩下几个小时了,然后,他就能发现自己所有的辛苦努力和处心积虑的准备是否能得到回报了。可以确定的是,他已经做了大量的令人烦躁的铺垫工作,但是现在,他仍有足够的耐心悄悄潜回克利夫兰市。今晚,在这个森林之市周围,那些胆小的小女生们会稍微安静一点儿。 内森大声笑出来,深深的、发自喉咙的笑声萦绕在整个房间里,他的声音震颤着,就像调音完美的贝斯手拨动了琴弦。今后,他们可能会给克利夫兰这个被很多人认为是全美国最垃圾的居住地选择一个更恢宏的别名。 他摇摇头,赶走了这个想法。无所谓了,正如他之前所说的那样,名字毫无意义。无论是更好还是更坏,反正他要在洛杉矶这片肥沃的狩猎领地上,实施他一个人的光明行动。不久,他就会被公认是最厉害的连环杀人魔。现在,确实是时候在地球上真诚上演这场最棒的好戏了。 灯光聚焦。 机位就绪。 开机! ……
媒体关注与评论
这个杀手太冷了,蛰伏多年,一跃而起,一鸣惊人。 ——《纽约时报》 罕见的悬疑杰作,摄人心魄,发人深省。本书推荐给重口味的读者。 ——《出版人周刊》 惊悚、残酷、独创新颖,追求极致完美的杀手,无人能挡,《编辑犯》会让你毛骨悚然。 ——《萝莉的秘密》作者 凯琳·史劳特 我感觉自己一直在被连环杀手追杀。如果你喜欢刺激和挑战,这本书很对你的胃口。 ——美国悬疑畅销书作家寇狄·麦克费登 写得非常棒,奥斯本先生的刑侦、犯罪学知识丰富,写起来得心应手。 ——crimesqua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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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犯》系美国读者票选年度最佳悬疑小说。倾尽一生,我终于准备好了这场完美的谋杀盛宴。每个人都有梦想,内森的梦想却让人毛骨悚然,他要成为有史以来最强的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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