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11 出版社:水利水电出版社 作者:唐祖爱 页数:190
内容概要
本书从行政组织法的角度对电力监管机构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研究,内容包括:监管与电力监管概论;电力监管机构的法律性质与地位研究;电力监管的机构设置与职权配置研究;电力监管机构问责机制研究等。 本书对电力监管机构建设以及行政组织法理论的研究将有很大帮助。
书籍目录
导论第一章 监管与电力监管概论 第一节 监管概念的界定 一、监管、规制及管制 二、作为理论术语的监管概念 三、作为实践领域的监管概念 四、公法视野中的监管概念 第二节 电力监管概念的界定 一、电力工业的技术特征 二、电力工业的经济特征 三、电力监管概念的内涵 第三节 中西电力监管机构比较分析 一、西方电力监管机构的历史演进 二、我国电力工业管理体制的演变以及电力监管机构的产生 三、比较之后的结论 本章小结第二章 电力监管机构的法律性质与地位研究;独立性之证成 第一节 三权分立与独立监管 一、监管机构的独立性与分权原则 二、监管机构的独立性与单一行政原则 三、监管机构独立性的简要评价 第二节 独立监管的行政法理分析 一、监管组织的制度分析理论 二、独立监管的行政法理基础 三、微观监管职能独立化在行政组织法上的意义 第三节 权力分工与专门监管 一、对我国电力监管组织的实在法分析 二、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在行政法上的困境 三、我国电力监管组织的法律性质与地位:独立执行机构 本章小结第三章 电力监管的机构设置与职权配置研究:独立性之确立 第一节 独立性的法治基础 一、对国家电监会合法性的质疑 二、行政组织法领域的法律保留原则 三、法律保留原则在我国独立监管机构设置中的展开 第二节 静态的监管机构独立性 一、电监会的难题与监管职权横向配置的现状 二、构建集中的大能源监管体制 三、电力监管职权的纵向配置 第三节 动态的监管机构独立性 一、行政组织法定主义的局限与行政协调机制的产生 二、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运作实践及其完善 三、电力监管协调机制的合理构建 本章小结第四章 电力监管机构问责机制研究:独立性之制约 第一节 监管机构独立性制约机制的理论基础与价值分析 一、对政府监管主观目的及客观实效的责问 二、监管机构独立性制约机制的价值目标 第二节 独立监管机构问责机制的构建和完善 一、监管机构行政问责机制的分析框架及其理论意义 二、构建我国监管机构问责机制的基本原则 三、我国监管机构问责机制几个问题的探讨 第三节 作为一种问责工具的成本收益分析法 一、美国成本收益分析方法的理论与实践 二、我国监管机构问责机制的缺陷及成本收益分析方法的引入 本章小结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本项研究根源于国内正在进行的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实践以及由此对传统行政组织法学所形成的挑战。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政府机构适应市场化改革的需要不断变动和调整,在20世纪末叶开始陆续成立了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专业监管机构。专业监管机构的出现,既是国家与社会边界调整的一种表现,同时也是传统国家行政领域内部权力的调整。在计划经济体制之下,政企不分、政社不分、政经不分、政事不分、党政不分,其共同的特征就是政治一体化,国家通过发达的政府之手从中央到最基层主宰社会所有资源的配置,并通过无所不在的权力之手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每个领域。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就是一个国家社会关系逐渐理清的过程,也是一个国家还权于社会的过程:公权力领域收缩,公权力机构瘦身,公权力作用方式变化。而政府监管机构的成立,正是国家一社会关系调整的一个缩影:以前由国家部委实施全面控制的产业领域,在监管体制之下,政府从微观管理领域脱身,在有序推进产业市场化的同时,由传统的政府部门(核心部门)负责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由相对独立的监管机构根据法律和规则,依据国家宏观政策对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履行监管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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