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9 出版社:华夏出版社 作者:乔治·威尔斯 页数:295 译者:胡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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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作家、短篇小说家、社会学家、历史学家、空想主义者——这些头衔仅仅是赫伯特·乔治·威尔斯(HerbertGeorge Wells)众多身份中最为人知的几个。他学的是科学,而当时社会正处于一个广泛普及科学的年代,到处都在宣扬要争取不断地科技进步,人们把科学奉上了至高无上的圣坛,认为科学不仅仅可以像到处鼓吹的那样征服整个世界,还能够拯救全人类。科学和教育能最终让世界免于战争,免于贫困,免于无知,免于疾病,免于一切社会中存在的,能在全人类中蔓延的邪恶力量。威尔斯在其第一部小说《时间机器》(1895)(The TimeMachine)中为他的科学梦想定下了基调:运用想象,更要运用一些不太现实的设备和发明将小说中的人物放到一个特定的场景中去,在这样的特定场景中,科技进步和社会变化之间的相互作用才能得到更清晰的辨析。例如他的“时间机器”是没有理论依据的,更没有什么相关的实验了。
内容概要
凯沃教授精心研制了一种新物质,并利用它的性能和作家贝福德一起制成了飞行器。他们乘坐飞行器飞向了月球,成为人类首批登月探险者。正当他们陶醉于月球上的奇异风光时,飞行器突然失踪了……为寻找飞行器,他俩历尽艰险,但最终还是被月球人绑架了。后来他们与月球人发生冲突,在被追捕的过程中两人失散,贝福德最后侥幸脱险,可凯沃却不知去向。贝福德只得一个人返回地球,当他回到地球后却意外地接到了凯沃从月球发来的电报…… 虽然作者将整个航行、登月和探月的情景描述得非常详尽,栩栩如生,但其真正的兴趣和重点是在对月球洞穴中陌生的文明的描述上。
作者简介
作者:(英国)乔治·威尔斯(Wells.H.G) 译者:胡筱颖乔治·威尔斯(1866-1946) 又译作赫伯特·乔治·韦尔斯,英国著名小说家,尤以科幻小说创作闻名于世。1895年出版《时间机器》一举成名,随后又发表《莫罗博士的岛》、《隐身人》、《星球大战》、《登月第一人》等多部科幻小说。他还是一位社会改革家和预言家,曾是费边社的重要成员,会晤过罗斯福和斯大林,撰写了《基普斯》、《世界史纲》等大量关注现实、思考未来的作品。威尔斯一生创作了一百多部作品,内容涉及科学、文学、历史、社会、政治等各个领域,是现代最多产的作家之一。
书籍目录
第一章 贝福德和凯沃在里普尼的偶邂第二章 凯沃的处女作第三章 制造球形飞行器第四章 飞行器之内第五章 月球之旅第六章 月球着陆第七章 月球之晨第八章 开始勘探第九章 月球上迷路的人第十章 月球怪兽的牧场第十一章 月球人的脸第十二章 凯沃的建议第十三章 交际试验第十四章 令人眩晕的桥第十五章 意见分歧第十六章 月球屠夫洞中的恶战第十七章 阳光下第十八章 贝福德独自行动第十九章 无垠太空中的贝福德第二十章 小石通镇的贝福德第二十一章 朱利斯·温迪基的惊人通信第二十二章 凯沃发来的前六条信息的摘要第二十三章 月球人的自然发展史第二十四章 月球大帝第二十五章 凯沃给地球发来的最后一条信息
章节摘录
第一章贝福德和凯沃在里普尼的偶遇我坐在葡萄叶荫之下开始写书,头顶是意大利南部的湛蓝天空。我突然惊讶地发现我参与凯沃先生这次冒险之旅的起因竟然只是纯粹的机缘巧合。和凯沃先生一起行动的很有可能是另外一个人而不是我。我稀里糊涂地卷进了这件事情,我本以为我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不受任何外界干扰的地方——我到里普尼来就是以为这里是世界上最平静最安生的地方。“在这里,无论如何,”我曾说,“我总能得到安静,找到机会工作!”结果这本书就是出乎我所有计划的意外结果。真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啊!我还可以顺便提一句,最近我又在我的某个生意上栽了跟头。现在身处优越的环境,说说过去的窘迫,倒也是一种奢侈的享乐。我甚至可以承认我的那些个惨败都显而易见地是我个人原因造成的。我可能在某些方面是有天赋的,只可惜这个某些方面里独独缺了商业经营。当时我还年轻,也有年轻人的通病,就是总骄傲地觉得自己有能力办大事。当然,过了这么多年我依然年轻,只不过我所经历的已经把我意识中属于青年时代的某些东西抹去了。这些经历有没有让我变聪明还值得怀疑。有关我在肯特郡的里普尼的冒险经历的细节就无须细细讲来了。这年头,就是普通的生意往来都弥漫着一股子冒险味儿。我做过冒险的事。冒险一定就有输赢,只是轮到我头上的总是输。真够背的!就算我已经得以全身而退,可还有一位以对我狠毒为快的债主等着我。你可能吃过这种暴虐的人的苦头,也可能只是有所耳闻。他把我逼得很紧。最后,我觉得要是不想一辈子做跑腿的苦役的话,大概唯一的出路就是去写剧本了。我还是有点想象力的,品和兴趣也相当不错,我可不想坐以待毙地被命运牵着鼻子走,我要为我的事业精神饱满斗志昂扬地奋斗。我一直相信我不仅有做生意的才能,还有做个好的剧作家的天分。我还相信我的这种对自己能力的肯定也不算过分。我觉得生意上的事情只能遵纪守法,合法经营,除此以外,大概就没有多少成功的机会——很有可能就是这种想法让我的整个思维变得偏颇。我的的确确养成了一个习惯,总觉得这部尚未动笔的剧本是一定要留待某个雨天来写的。这个雨天终于来了,于是我开始动笔。很快,我就意识到写剧本可比我想象的要艰巨:起初我准备十天就完工,于是我来到里普尼找个安静的地方待着。能找到这个小平房还是很幸运的,我签了租约,准备租三年。搬了几件简单家具进去,一边写剧本,一边自己做饭。我的厨艺一定让邦德太太叹为观止。你知道,自己做饭有味道。我有一个咖啡壶,一个煎蛋用的平底锅,一个炸土豆的平底锅,还有一个炸香肠和火腿的炸锅——这些就是保证我舒适生活的最基本的炊具。人总不能太过排场,偶尔朴素一下也挺好的。另外,我还囤了一桶十八加仑的啤酒——暂时是赊来的,每天还有一个诚实可信的面包师傅来做面包。这种生活当然谈不上是锡巴里斯式的奢侈享乐,不过我曾经经历过比现在更艰苦的生活。那个面包师傅可真不赖,我对他还是有些许歉意的,但愿我别欠他什么。如果有人想找个世外桃源般清净的地方,里普尼就是不二之选。它位于肯特郡的平原地带,我的小平房依在一个古老海岸的悬崖边上,俯瞰海边地势平坦的罗姆尼沼泽。在多雨潮湿的季节,这个地方几乎没有路。我曾听说这里的邮差常常要在自己的脚上捆上木板才能穿越途中的湿滑泥泞的路。虽然没亲眼见过,不过我能想象。这里的房屋并不多。每一户门外都有用柞木做的长柄大扫帚,用来打扫尘土。我这么说,大家大概可以想象这里的情况了。如果不是脑海里还有一些对于已逝过往的残存记忆,我自己都怀疑这个地方是否真实存在过。这里在罗马时代曾是英格兰的大港口——列马纳斯港,不过现在海岸线已经退到了距此四英里以外的地方。沿陡峭的小山而下,随处可见大圆石和罗马时期砖结构的建筑物,古老的瓦特凌从这里开始,笔直如箭般通向北方。我曾站在山顶上遥想过去的一切,想曾经的舰队和罗马军队,想那些俘虏和军官,想以前的女人和商贩,还有那些我这样的空想家,以及所有出入这个熙来攘往的港口的人们。现在,有的只是草坡中的几块石子,一两头绵羊——和我。昔日的繁华港口变成了现在的平沼泽,延伸到遥远的朱杰内斯,划出一道弧线;其间点缀的树丛和中世纪城镇教堂。现在这些景致也正在步列马纳斯的后尘,逐渐消亡。实际上,沼泽上的风光是我见过的最美的景色之一。我觉得朱杰内斯离这里大概十五英里远,好比一排竹筏漂浮在大海之上。往西更远处就是夕阳下哈斯廷斯港附近的一群小山了。有时它们显得高大清晰,。有时它们又很低矮模糊,通常天气一变,就根本看不见了。沼泽附近河道交错,水波粼粼。从我伏案的窗户抬眼望去,可以看到山脊。就是从这扇窗户往外,我第一次看见了凯沃。当时我正强打精神,奋笔疾书,忙于我的剧本创作,他的出现很自然地吸引了我的视线。太阳已经落山,天空呈现出青黄色的宁静之态。他黑糊糊的背影映在这样的背景之上——一实在是一个有些奇特的矮小身影。他个头矮,身体浑圆,腿短,一举一动都似乎在抽动。头戴板球帽,身穿大衣,一条膝下扎紧的骑车用的灯笼裤和一双长筒袜,这身打扮似乎才配得上他那非凡的脑袋。我永远无法理解他怎么会穿成这样,他既不骑车也从不打板球。这身打扮是硬凑在一起的,我也永远无法知晓它们到底是怎样拼成这样的。他挥舞着手和胳膊夸张地做着手势,抽动着他的脑袋,嘴里发出嗡嗡的声音。他嘴里发出的声音像是某种带电的东西发出的声音一样。你绝对没有听过这种嗡嗡声。时不时地,他还要用一种极其特别的声音清清喉咙。那时天刚下过雨,地面的湿滑让他步态的痉挛更甚。他走到正对太阳的地方就停住了,掏出怀表,犹豫着。然后他做了个痉挛的手势,折回原路,脚步很匆忙。这会儿他一个手势也没做,而是迈开大步往回走,他的那双脚相对他矮小的身材可真是大——我记得他的那双脚因为满是尘土的缘故显得尤其大——这可能就是他身材上面最大的优势了。这件事发生在我客居此地的第一天。那可是我的写作精力最旺盛的时候,这件事的发生纯粹就是为了分散我的精力——足足浪费了我五分钟的时间。然后我又埋头写我的剧本。但第二天傍晚这件怪事又发生了,而且发生的时间和地点都跟头天一模一样,第三天傍晚也是如此,准确地说是每个傍晚——只要不下雨——这样,要专注写剧本就变成了一个艰巨的任务。“该死的家伙!”我骂道,“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学牵线木偶呢!”接下来的几个傍晚我都打心眼里狠狠地着。后来我的气愤就逐渐为惊讶和好奇代替。到底是什么原因能够让一个好端端的人行为这么古怪呢?等到第十四个傍晚,我实在憋不住了,他刚一露脸,我就迫不及待打开我屋子的那扇法国式落地窗,穿过走廊,直接走到那个他总会停下来站着的地方。我走到他面前的时候他已经掏出了表。他的脸胖乎乎、红润润的,有双偏红的棕色眼睛——这还是我第一次正面看清他的样子,以前看到他的时候他总是逆光。“先生,打扰您一下。”他转过身时我开口了。他定定地看着我。“打扰我一下?”他回答道,“当然可以。不过如果您想跟我多聊一会儿的话,我也不会觉得——不过现在您说的‘一下’已经到了——如果不介意的话,您可以陪我走走吗?”“完全不介意。”我一边说着一边就走到他身旁。“我的习惯是很有规律的。但是我跟人交往的时间——却很有限。”“现在,我猜,是您锻炼身体的时间吧?”“是啊。我每天都来欣赏夕阳。”“您不是。”“您说什么?”“您根本就没看夕阳。”“根本没看?”“对,根本没看。我都观察您十三个晚上了,您从来没有看过夕阳,一次都没有。”他皱起了眉头,像是遇到了什么麻烦似的。“哦,我很喜欢看夕阳——主要是喜欢这种氛围——我每天沿着这条小路,穿过这个门,”他猛地回过头,“再往——”“您没有。您从来都不是这样做的。您在胡说八道。根本就没有沿着什么路,比如今天晚上。”“哦,今天晚上!我想想。啊!我刚刚看了一下我的表,发现我今天出来的时间比以往的半小时超出了三分钟,所以觉得没有时间再逛下去了,我就转身——”“其实您每天都这么做。”他看着我,想了一下:“可能我经常这样吧。我现在想起来了。不过你刚才想跟我聊什么来着?”“聊什么?您不知道吗?就是这个!”“这个?”“对啊。您为什么总是这么做?每天晚上你都如约而至,还发出一种声音。”“发出一种声音?”“就像这种声音。”我模仿着他的嗡嗡声。他看着我。显然这个嗡嗡声开始让他厌恶。“我总这么做吗?”他问。“每个该死的晚上您都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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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月第一人》:神秘的洞穴,陌生的地球文明。第一次在一本真正意义上的科幻小说中得以体现评论家将他的小说《时间机器》的出版认定为‘科幻小说诞生元年”因其科幻小说视野的超前性,他被誉为“科界的莎士比亚”英国大文豪萧伯纳说:“整个世纪只有两个人改变了欧洲,一个是威尔斯,一个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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