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1 出版社:中国国际广播 作者:吉卜林 页数:269 译者:文美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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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罗德亚德·吉卜林(1865一1936)是二十世纪英国享有盛誉的重要作家之一。他的创作十分丰富,有长篇小说、短篇小说、诗歌、游记、儿童文学、随笔、回忆录等等。其中尤以短篇小说的成就最为突出。他的以在狼群中长大的印度少年莫格里为主人公的一组丛林动物故事,更是他创作中的瑰宝。吉卜林的《丛林之书》里的动物故事,已被译成数十种语言,传遍全世界。它不仅博得无数青少年的喜爱,同时也使成年读者得到了无穷的乐趣,把他们带回了童年时代金色的美妙幻想世界。正像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说的那样:“我了解吉卜林的书……它们对于我从来不会变得苍白,它们保持着缤纷的色彩,它们永远是新鲜的。”罗德亚德·吉卜林的父亲约翰·洛克伍德·吉卜林出生在约克郡,是一位陶瓷雕塑工艺设计师,曾在南坎辛登博物馆任职。母亲艾丽斯·麦唐纳出生于牧师家庭,是位很有艺术修养的妇女。一八六五年,约翰·洛克伍德·吉卜林接到印度孟买艺术学校的聘书,当年三月,这对新婚夫妇便远渡重洋,来到孟买。约翰在孟买艺术学校任建筑雕塑学教授,后又迁居拉合尔,任拉合尔博物馆馆长。吉卜林出生在孟买。一八七一年,不满六岁的吉卜林和三岁的妹妹一同被送回英国受教育。他们被托养在一位退休海军军官家里。这家主妇和她的儿子对吉卜林肆意侮辱虐待。给他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抹不掉的伤痕。吉卜林在十二岁时被送入德文郡的联合服务学院上学,这是一所培养家境贫寒的海外军人子弟的中学。校长普赖斯是吉卜林父母的老友,他发现吉卜林有文学才能,便委托他编辑校刊,吉卜林在校刊上发表了一些诗歌。一八八一年,他的母亲把他写的诗歌收集起来,在拉合尔自费出版,名为《学童的抒情诗》。这是他的第一部诗集。一八八二年吉卜林中学毕业了。他离开英国,回到印度,当上了拉合尔《军民报》的副编辑,立即投入了繁忙的采访和报道中。这段生活大大丰富了吉卜林的经验。使他熟悉了印度社会,接触到了社会上各个阶层的人物。他尤其同情和了解英国驻印度的士兵和印度下层的穷苦人民,后来在他的作品中出色地描写了他们的形象。从一八八四年起,吉卜林开始为《军民报》写些诗歌和短篇小说。一八八六年,他出版了诗集《机关打油诗》,获得好评。一八八八年,吉卜林出版了他的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山里的故事》。同年,他又以“印度铁路丛书”小册子的形式,出版了另外六个短篇小说集。这些以印度生活为题材的小说,一方面用神奇壮丽的色彩揭示了古老印度的不为人知的广阔世界,使读者耳目一新;另一方面,它又以严峻的现实主义笔法告诉人们:印度这片丰饶美丽的殖民地,由于征服者贪婪掠夺和连年的战火灾患,已经满目疮痍,印度人民已经被投入到深重的苦难中。吉卜林用他做新闻记者时练就的简洁明快的笔法,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写出了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形形色色的人物:从殖民地军官,到被人蔑称为“汤米”的英国士兵和终日辛劳的英国小职员:从天真的印度姑娘,到处流浪的土著水手,到城市骗子、“占星家”和神庙里的祭司。他讲述的是充满神秘色彩的仇杀、爱情、复仇和死亡,他讲述的还有英国大兵在印度那些诙谐幽默的冒险故事。通过这些故事,人们看到了印度的现实:奴役、战争、屠杀、灾荒、饥馑、宗教迷信、落后习俗……吉卜林不仅是个讲故事的能手,他还是个具有深刻观察力和强烈同情心的作家,因此,他笔下那些“小人物”的欢乐和悲哀,追求和幻灭,都写得那么真实感人,发人深思,以致在读者心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吉卜林的小说集很快就传到英国。几乎是一夜之间,吉卜林在英国文坛成了知名人物,受到各大文学杂志的赞扬。吉卜林小说中充满雄浑粗犷的男子汉的阳刚气概,给世纪末英国文坛上充斥着的萎靡文风吹进了一股清新的空气,也使看腻了老一套维多利亚时期小说的读者产生了迥然相异的新鲜印象。一八八九年,这个年仅二十四岁的作家经过长途旅行,踏上家乡英国的土地时,他发现自己俨然已是一位引人注目的“文坛新秀”。吉卜林没有使读者失望,他在几年内陆续写出了《营房歌谣》、小说《消失的光芒》和他的著名短篇小说集《生命的阻力》。一八九二年吉卜林和美国女子卡罗琳·贝利斯蒂尔结婚,婚后定居于美国的弗蒙特。这是吉卜林的一段幸福而多产的日子,在这个时期,他写出了不少重要作品,如短篇小说集《许多发明》、冒险小说《大宝石》。也就是在这时,他创作并出版了他最为著名的动物故事集《丛林之书》(1894)和《丛林之书续篇》(1895)。这两部故事集一共包括十五篇。它们成了吉卜林最有影响和最受读者欢迎的作品。二十世纪初期,英布战争爆发,吉卜林由于支持政府的扩张政策,声誉大大下降。于是他隐居于英国乡村。这个时期他创作了几部儿童文学作品,受到重视和好评,如《供儿童阅读的平常故事》、历史故事集《普克山的帕克》和《奖赏和仙女》。值得一提的还有吉卜林的长篇小说《基姆》。它被公认为他最重要的长篇小说。由于吉卜林主要以短篇小说见长,没有写多少部长篇小说,因此,英国小说家威·亨·赫德逊认为,在吉卜林的长篇小说中“只有这一部足以和他的短篇小说媲美”。在晚年,由于儿子在战场上阵亡,吉卜林自己又疾病缠身,他的创作内容多涉及战争创伤、病态心理、神秘主义、疯狂和死亡的题材。这个时期的创作有短篇小说集《各种各样的人》、《借方和贷方》、《限期和展期》等。评论家在推崇他的前期作品时,有的认为他后期创作技巧更臻成熟。但是不可否认,他的前期作品,尤其是印度题材的作品,和他的《丛林之书》,仍是他最为出色的代表作品。吉卜林生前受到尊崇,获得过多种荣誉。一九O七年,他因为“观察的能力、新颖的想象、雄浑的思想和杰出的叙事才能”而被瑞典学院授予当年的诺贝尔文学奖金,他是英国作家中获此奖金的第一位。一九三六年一月,吉卜林因病去世。他的骨灰被隆重地安葬在威斯敏斯特教堂的诗人角,就在狄更斯和哈代两位伟大英国作家的墓地旁边,《丛林之书》和《丛林之书续篇》共有十五篇故事,在我们编的这本《丛林故事》里,共收入了六篇,其中有《丛林之书》中的四篇,接下来的一篇选自《丛林之书续篇》。最后一篇《在丛林里》则选自短篇小说集《许多发明》。《丛林之书》和它的续篇所包括的十五篇故事中,七篇是互不相关的动物故事,如《白海豹》和《“里基一蒂基一塔维”》就属于这一类。另外八篇则是以少年莫格里为中心人物的系列动物故事。莫格里是印度樵夫的儿子。当他还是个婴儿时,在森林里受到老虎谢尔汗追逐。父母逃散,他误入狼穴,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中的一员。他长成了一个勇武而又聪慧的少年。他的朋友有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以及足智多谋的黑豹巴希拉,憨厚的老熊巴卢,正直的狼群头领阿克拉,孔武有力的蟒蛇卡阿等等。他们在莫格里周围形成了一个温暖的集体,教给他生活的智慧和谋生的本领,教给他丛林动物必须遵守的“丛林法律”。老虎谢尔汗仍然不时前来捣乱。莫格里具有人类的智慧,学会了使用火。他从附近的村子里取来了动物们称之为“红花”的火,帮助阿克拉平息了狼群的叛乱,把煽动叛乱的老虎烧得焦头烂额,落荒而逃。后来,莫格里被村子里一位失去儿子的村妇收养,当了放牧牛群的牧童。但是老虎谢尔汗跟踪而来,要加害于他。莫格里和狼兄弟们定下计策,利用牛群设下埋伏,谢尔汗陷进牛群的包围,被牛蹄践踏而死。但莫格里也因冒犯村里的巫师而被村民用石子驱赶出来,回到了丛林。在本书中还可以读到莫格里不少冒险故事。而《在丛林里》这篇故事则讲述了莫格里故事的大结局——他离开了兽群,回到人类中间。结了婚,当上了看林人,帮助林务官保护森林。从出版时间上说,这个故事比《丛林之书》早一年出版,吉卜林对朋友解释说,“这个故事是莫格里故事里最先写出的,不过它讲的是他的事业的最后章节……时间估计在他最终和丛林里的朋友们分手两三年之后。”这个故事显然比他后来写的那些神奇的莫格里故事要逊色些,试想一个能震慑森林里凶猛野兽的天神般的少年莫格里,竟然降格为英国文官制度下一名小职员,并且期望将来能领到一份退休金,这实在有点儿“煞风景”。不过我们应该记住,吉卜林的灵感和才华在这最初一篇里只是刚刚被启发出来,而在后来的故事里得到了充分的发挥。由于这是莫格里故事里有独特地位的一篇,我们在这里把它也选了进来。吉卜林讲述的其他动物故事也同样充满活力和生趣。《白海豹》描写了一头有一身与众不同的白皮毛的海豹。为了帮助同类免遭捕猎者的残杀,他历经千辛万苦,到处搜寻,终于找到于一片人迹不至的海滩,并且带领同伴迁居到那片乐土上。《“里基一蒂基一塔维”》讲的是一只小小的红眼睛的猿如何被一家在印度任职的英国人收养,他又如何机智勇敢地打败了盘踞在英国人花园里的一对眼镜蛇,救了小男孩特迪和他的父母的命。吉卜林的这些有趣的动物故事不仅把儿童引进了一个新奇的想象中的天地,而且通过莫格里和动物们的冒险活动,教会了他们生活的哲理: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形成一个温暖的集体,同时,每个人都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和勇气,不屈不挠地克服困难,和邪恶势力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吉卜林为了阐述他心目中理想的社会秩序,在《丛林之书》里还创造了一套动物们都必须遵守的“丛林法律”。对这套“丛林法律”,不同的评论家往往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吉卜林在鼓吹“弱肉强食”的强权统治,有的认为吉卜林是在为帝国主义的掠夺政策做辩护。那么,吉卜林在小说里又是怎样说明他的“丛林法律”的呢?书中对这条法律所作的描写是这样的:首先,“丛林法律”要求动物有“无声无息的脚步,明察秋毫的锐利目光,识别风向的耳朵和尖锐的白牙”,这显然是动物为了维护自己的生存所必须具备的条件。这使他们不但可以避开危险,还可以进行厮杀和捕猎食物。其次,“丛林法律”还规定母兽和幼兽必须受到保护,这样,动物们繁衍后代才能得到保证。在《莫格里的兄弟们》里,每个月圆之夜,狼群都要举行大会,让狼群成员认识每一头新生的狼崽,并规定他们“不能用任何借口杀死一头狼崽”,否则“立即处死”,狼群正是用这条法律制止恃强凌弱的行为。除此以外,“丛林法律”里还有一些有利于弱小动物生存的特殊规定。比如,禁止动物吃人的法律,因为一旦猛兽吃了人,便会招来人类的报复,长矛、枪弹会不分青红皂白地射杀丛林里的兽类,“森林里每一个子民都得遭殃”。遇到干旱威胁丛林生物时,这条丛林法律又规定:只要丛林里那唯一的大河的河水下降到露出了河床中央的大石头时,这条唯一的水源便成了动物的“禁猎”区。不管是凶猛的老虎,还是狡猾的豺狼,都不得在饮水的地方捕杀麋鹿和山羊。这说明,“丛林法律''的核心是要求动物们遵守一定的秩序,服从法律,以达到生存和繁衍后代的目的。老虎谢尔汗,正是因为不服从法律,犯了“不许吃人”的罪行,才遭到声讨和谴责的。吉卜林对一位评论家解释过,他是如何构思出莫格里的故事的。他说:“在我发现了'丛林法律'之后,其余的一切便十分顺利地随之诞生了。”显然,在动物故事里他是企图用丛林中的法律来鼓吹他的社会理想。他认为人类社会和动物世界一样,人和人的利益是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因此为了人类的生存和繁荣,人人都要遵守一定的社会法规。更进一步说,吉卜林十分强调实干家的奋斗精神。瑞典学院的常务秘书威尔森在向吉卜林颁发诺贝尔文学奖时,在授奖词中也谈到了对“丛林法律”的看法;他认为:“丛林的法则,也就是宇宙的法则。如果我们要问这些法则的主旨是什么,就会得到以下简洁的回答:'奋斗、尽责和服从。'所以吉卜林鼓吹的是勇气、自我牺牲和忠诚,他最恨的是缺乏丈夫气概和缺乏自我克制力。”威尔森的这种观点和他对“丛林法律”的解释,着眼点在于个人对集体、对社会的责任,因此他所强调的,正是吉卜林所推崇的实干家的责任感。这也可以说是对“丛林法律”的又一种解释。不过,《丛林之书》里最吸引读者的,不是关于“丛林法律”的宣扬,而是那美妙的大自然画面,那动物之间温暖的友谊和他们充满生趣的冒险。意大利共产党创始人葛兰西对这部作品曾经给予极高的评价。一九三三年,他在身陷法西斯监狱的时候,还从狱中写信给他的妻子,建议他们的小儿子德里奥读一读这部作品。他是这样写的:“如果德里奥能够阅读罗德亚德·吉卜林(1865-1936)的两部《丛林之书》,我将感到高兴。这部作品中就有他提到的那些故事:白海豹成功地援助海豹摆脱其他居民的侵害:獠战胜印度人花园里的群蛇:从小由母狼喂养长大的狼孩莫格里的种种经历。这些故事中荡漾着一种奋发的精神和意志力,这正同'汤姆叔叔'相对立,我以为这是需要让德里奥和任何一个孩子领会的,如果我们希望这些孩子赋有坚强的性格和昂扬奋发的活力的话。”葛兰西的信在七十年后的今天,读起来仍那么亲切有力。让我们的青少年以及成年人,也都来读读吉卜林的丛林故事吧。文美惠
内容概要
吉卜林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第一位英国作家,拥有传奇般的经历,风格迥异的创作手法,清丽脱俗的文笔。《丛林故事》是他最出色的代表作,字里行间透露出对生活的执着和独特诠释。从被狼抚养的人娃娃莫格里运用智慧战胜跛腿老虎萨克汗、白海豹科迪克锲而不舍带领同伴们找到理想的栖息地,到花园里英勇机智地和眼睛蛇战斗的獴,作者都栩栩如生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作者简介
拉迪亚德·吉卜林(1865~1936):英国小说家、诗人,出生于印度孟买,是20世纪英国享有盛誉的重要作家之一。他的创作十分丰富,有长篇小说、短篇小说、诗歌、游记、儿童文学、随笔、回忆录等。其中尤以短篇小说的成就最为突出,他的印度题材的动物故事集《丛林故事》更是他创作中的瑰宝,也是他最为出色的代表作品。
书籍目录
莫格里的兄弟们 老虎!老虎! 白海豹“里基——蒂基——塔维” 国王的象叉在丛林里
章节摘录
插图:这是西奥尼山里一个非常暖和的夜晚,狼爸爸睡了一天,醒来已经七点钟了。他搔了搔痒,打了个呵欠,把爪子一只接一只舒展开来,好赶掉爪子尖上的睡意。狼妈妈还躺在那儿,她那灰色的大鼻子埋在她的四只滚来滚去叽叽尖叫的狼崽子身上。月亮的光辉倾泻进了他们一家居住的山洞。“噢呜!”狼爸爸说,“又该去打猎了。”他正要纵身跳下山去,一个长着蓬松的大尾巴的小个子身影遮住了洞口,用乞怜的声音说道:“祝您走好运,狼大王,愿您的高贵的孩子们走好运,长一副结实的白牙,好让他们一辈子也不会忘记这世界上还有挨饿的。”他是那只豺——专门舔吃残羹剩饭的塔巴克。印度的狼都看不起塔巴克,因为他到处耍奸计,搬弄是非,在村里垃圾堆上找破布和烂皮子吃。但是他们也怕他。因为塔巴克比起丛林里任何一个生物来,都更容易犯疯病,他一犯病,就忘了他过去曾经那么害怕别人,他会在森林里横冲直撞,遇见谁就咬谁。就连老虎遇上小个子塔巴克犯疯病的时候,也连忙逃开躲起来,因为野兽们觉得最丢脸的事儿,就是犯疯病。我们管这种病叫“狂犬病”,可是动物们管它叫“狄沃尼”——也就是“疯病”,遇上了便赶紧逃开。“好吧,进来瞧吧,”狼爸爸板着脸说,“可是这儿什么吃的也没有。”“在一头狼看来,的确是没有什么可吃的,”塔巴克说,“但是对于像我这么一个微不足道的家伙,一根干骨头就是一顿盛宴了。我们这伙豺民,还有什么好挑剔的?”他一溜烟儿钻进洞的深处,在那里找到一块上面带点肉的公鹿骨头,便坐下来美滋滋地啃起了残骨。“多谢这顿美餐,”他舔着嘴唇说,“您家的高贵孩子们长得多漂亮呀,他们的眼睛多大呀!而且,这么年轻,就出落得这么英俊!说真的,说真的,我早该知道,大王家的孩子,打小时候起就像男子汉。”其实,塔巴克完全明白,当面恭维别人的孩子是最犯忌讳的事。他看见狼爸爸和狼妈妈一副不自在的样儿,心里可得意啦。塔巴克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为他干的坏事而高兴,接着他又不怀好意地说:“大头领谢尔汗把狩猎场挪了个地方。从下个月起他就要在这附近的山里打猎了。这是他告诉我的。”谢尔汗就是住在二十英里外韦根加河畔的那只老虎。“他没有那个权利!”狼爸爸气呼呼地开了口,“按照'丛林法律',他不预先通知是没有权利改换场地的。他会惊动方圆十英里之内的所有猎物的。可是我……我最近一个人还得猎取双份的吃食呢。”“他的母亲管他叫'瘸腿',不是没有缘故的,”狼妈妈从容不迫地说道,“他打生下来就瘸了一条腿。所以他一向都只猎杀耕牛。现在韦根加河一带村子里的老百姓都被他惹得冒火了,他又到这儿来惹我们这里的村民冒火。他倒好,等他走得远远的,他们准会到丛林里来搜捕他,还会点火烧着茅草,害得我们和我们的孩子无处藏身,只好离开这儿。哼,我们真得感谢谢尔汗!”“要我向他转达你们的感激吗?”塔巴克说道。“滚出去!”狼爸爸怒喝道,“滚去和你的主子一块儿打猎吧!这一晚你干的坏事已经够多了。”“我就走,”塔巴克不慌不忙地说,“你们可以听见,谢尔汗这会儿正在下面林子里走动。其实我用不着给你们捎信来。”狼爸爸侧耳细听,他听见下面通往一条小河的河谷里有只气冲冲的老虎在发出单调粗鲁的哼哼声。这只老虎什么也没有逮着,而且,哪怕全丛林都知道这一点,他也不在乎。“傻瓜!”狼爸爸说,“刚开始干活就那么吵吵嚷嚷的!难道他以为我们这儿的公鹿都像他那些养得肥肥的韦根加小公牛一样蠢吗?”“嘘!他今晚捕猎的不是小公牛,也不是公鹿,”狼妈妈说,“他捕猎的是人。”哼哼声变成了低沉震颤的呜呜声,仿佛来自四面八方。这种吼声常常会把露宿的樵夫和吉卜赛人吓得晕头转向,有时候会使他们自己跑进老虎嘴里。“人!”狼爸爸龇着满口大白牙说,“嘿!难道池塘里的甲壳虫和青蛙还不够他吃的,他非要吃人不可?——而且还要在我们这块地盘上?”“丛林法律”的每条规定都是有一定原因的,“丛林法律”禁止任何头野兽吃人,除非他是在教他的孩子如何捕杀猎物,而且即使那样,他也必须在自己这个兽群或是部落的捕猎场地以外的地方去捕猎。这条规定的真实原因在于杀了人就意味着迟早会招来骑着大象、带着枪支的白人,和几百个手持铜锣、火箭和火把的棕褐色皮肤的人。那时住在丛林里的兽类全部得遭殃。而兽类自己对这条规定是这样解释的:因为人是生物中最软弱和最缺乏自卫能力的,所以去碰他是不公正的。他们还说——说得一点也不假——吃人的野兽的毛皮会长癞痢,他们的牙齿会脱落。呜呜声愈来愈响,后来变成了老虎扑食时一声洪亮的吼叫:“噢呜!”接着是谢尔汗发出的一声哀号,一声很缺乏虎气的哀号。“他没有抓住,”狼妈妈说道,“怎么搞的?”狼爸爸跑出去几步远,听见谢尔汗在矮树丛里跌来撞去,嘴里怒气冲冲地嘟囔个不停。“这傻瓜竟然蠢得跳到一个樵夫的篝火堆上,把脚烫伤了,”狼爸爸哼了一声说,“塔巴克跟他在一起。”“有什么东西上山来了,”狼妈妈的一只耳朵抽搐了一下,说道,“准备好。”树丛的枝条簌簌响了起来,狼爸爸蹲下身子,准备往上跳。接着,你要是注意瞧他的话,你就可以看见世界上最了不起的事——狼在向空中一跃时,半路上收住了脚。原来他还没有看清他要扑的目标就跳了起来,接着,他又设法止住自己。其结果是,他跳到四五尺高的空中,几乎又落在他原来起跳的地方。“人!”他猛地说道,“是人的小娃娃,瞧呀”个刚学会走路的小娃娃,全身赤裸,棕色皮肤,抓着一根低矮的枝条,正站在他面前。从来还没有一个这么娇嫩而露出笑靥的小生命,在夜晚的时候来到狼窝。他抬头望着狼爸爸的脸笑了。“那是人的小娃娃吗?”狼妈妈问道,“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呢。把他叼过来吧。”狼是习惯于用嘴叼他自己的小狼崽子的。如果需要的话,他可以嘴里叼一只蛋而不会把它咬碎。因此,尽管狼爸爸咬住小娃娃的背部,当他把娃娃放在狼崽中间的时候,他的牙连点娃娃的皮都没有擦破。“多小呀!多光溜溜呀,啊,多大胆呀!”狼妈妈柔声说道。小娃娃正往狼崽中间挤过去,好靠近暖和的狼皮。“哎!他跟他们一块儿吃起来了。原来这就是人的娃娃。谁听说过头狼的小崽子们中间会有个小娃娃呢?”“我们有时听说过这样的事,可要说是发生在我们的狼群里,或是在我这一辈子里,那倒从没有听说过。”狼爸爸说道,“他身上没有一根毛,我用脚一碰就能把他踢死。可是你瞧,他抬头望着,一点也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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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故事(中英对照)》由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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