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7-10 出版社:中国书籍出版社 作者:狄更斯 页数:453 字数: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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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文学作品常有严肃(或高雅)与通俗之分,评论家在这一界定上也争论不休,难以定论。其实,综观世界上的名著,许多作品在早期也是以“大众文学”或“通俗文学”出现的,我国的《诗经》、《水浒传))和((红楼梦》就是明显的例子。著名作家叶君健先生曾说:“《堂吉诃德》就应该算是通俗文学,它的写作方法、故事内容都很大众化。还有莎士比亚、狄更斯等作家,其作品可以说是通俗文学,也是真正的文学。他们的创作就是为了丰富大众的精神生活,供人消遣,很流行,很有生命力。狄更斯从事创作,就是以通俗作家面目出现的。”马克思也很喜欢大仲马、马尔扎克等作家的通俗作品,并经常引用其中的典故和对话,马克思送给他女儿的书有许多都是通俗文学。 侦探小说属于通俗文学范畴。西方侦探小说的创始人被公认为是19世纪的美国作家爱伦·坡,代表作《毛格街血案》、《玛丽·罗热疑案》、《窃信案》和《金甲虫》都被奉为这类小说的先河,其小说风格怪异离奇,充满恐怖气氛,对后世影响很大。侦探小说后经英国的柯南·道尔、陶乐赛-赛耶斯和阿加莎-克里斯蒂等作家的仿效推进,逐渐成为一种流行的文学形式。自本世纪30年代起,它在美国又有了新的发展,衍生出许多旁支,诸如硬汉派侦探小说、法庭侦探(一译公堂戏剧性派)小说、犯罪小说、警察小说、间谍小说、惊险小说、神秘小说、国际政治小说等等,占据了西方通俗文学的很大一部分市场。 50年代初,我在燕京大学西语系读书时,除了聆听讲授的西方古典文学外,吴兴华老师还让我们在课下也看看侦探小说,说这样不仅可以更多的了解西方社会,对学习口语也大有裨益;至今我仍保持着这一兴趣。毕业后,我一直在业余时间从事外国文学翻译工作,多译些严肃文学作品,90年代初起也开始为刊物陆续译了不少短篇侦探小说,现把我和屠珍译得具有特色的31篇汇集成书,奉献给亲爱的读者。 开首两篇就是英国大文豪狄更斯的作品。众所周知,侦探是狄更斯的著作中常见的形象,如《马丁·瞿述伟》里的纳杰特,《荒凉山庄》里的巴凯特,《艾德温·德鲁德疑案》里的狄克·达纳里等等。狄更斯采访过伦敦侦缉队成员,跟他们一起执行过任务,把这些经历写成文章发表在在他主编的《家常话》周刊上,本书选译的三则“侦探”逸事就是其中的篇章。文中的魏尔德探长的原型是当时著名的查尔斯·费雷德里克·费尔德探长,狄更斯即根据这位探长的性格塑造了长篇小说《荒凉山庄》里的巴凯特警探。另外,我们选译了亚伯拉罕·林肯在出任美国总统之前,在伊利诺伊州当律师时所写的一篇鲜为人知的《垂勒兄弟谋杀疑案》,这篇小说无疑跟他丰富的律师经验和长期思考法律问题有关,显然是有意强调法庭判案要极其慎重,以免造成冤案错案。其它各篇情节也很曲折紧张,扑朔迷离,定会使读者兴趣盎然,同时也可对西方光怪陆离的社会现实以及法律程序等方面增进了解,诚如钱钟书先生所言:“‘畅销’并不能保证作品的文学价值,但也并不表明作品毫无价值。而要了解外国当前的社会,流行的通俗作品常常是很好的指南。这些事实是‘文艺社会学’(Literary sociology)家R·D·Alfick,R·E8carpit,R·schenda,J·L·Sammons等人的著作里反复阐明的。” 梅绍武 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 2000年5月
内容概要
侦探小说是目前世界上最流行的一种文学形式,其创始人是美国作家爱伦·坡,后来柯南道尔、阿加莎·克里斯蒂等等侦探小说大师纷纷仿效推进,终于使侦探小说大受欢迎,本书中所选的31篇侦探小说无不是名家名作,而且译者亦是我国当代最著名的翻译夫妇。
书籍目录
狱中发现的忏悔书“侦探”逸事三则垂勒兄弟谋杀疑案珍品邮票“黑便士”失窃案疯狂的茶会阿里巴巴的洞穴玛莎虚构的79名凶杀犯作案记华生医生破案记谁杀死了圣诞老人画像疑案孪生兄弟作案记美国首都凶杀案百合花池塘11月里寒冷的一天蜇人的马蜂几个失踪的人箱尸案紫苑奇案针锋相对神秘的新职员老主人猝死之谜塔楼奇案……
章节摘录
狱中发现的忏悔书 ◇狄更斯 1677和1678两年,我在皇家军队任中尉,参加了几场海外战役;后来我就退役回国了,住在伦敦东郊几公里外的一座小庄园里,那地方是我依仗妻子的名义弄到的。 今天是我活命的最后一个夜晚,我要把真实情况毫不隐瞒地和盘托出。我压根儿就不是个勇敢的男子汉,自幼生性乖僻多疑。我眼下在谈论自己,仿佛已经离开人世似的,因为我在写这些的时候,别人正在给我挖坟坑,我的名字将会遗臭万年。 我回到英国不久,我那惟一的亲兄长就患了不治之症。这事倒没给我带来多少悲伤,因为我们俩长大后就很少来往。他心地善良,慷慨大度,相貌比我好,也比我更有才华,深受人们的爱戴。我在国内外结交的朋友,一旦跟他相识就疏远我了。一经初次交谈,他们就都会惊讶地发现我们兄弟俩在容貌和举止方面竟会那么不同。我惯于引导他们做出这样公开的承认,因为我早就明白他们必定会对我们兄弟俩做出什么样的评比;我心里很嫉妒,想方设法为自己做些辩解。我们哥儿俩娶了一对姐妹。这种关系对别人来说肯定会使两家更加亲密,它却使我们兄弟俩越发疏远了。我的嫂子对我的处世为人十分了解。当着她的面,我从不敢露出自己暗中的嫉妒或不满情绪。在那种时刻,她总是瞪起两眼盯着我,使我从不敢正视她一眼。我并没低头瞧着地或者掉过头去,可我觉得她总是在监视我。后来我们两家闹翻了,从此断绝了来往,这倒使我松了口气。我在国外又听说她去世的消息,心情更加舒畅了。可是现在我仍然觉得当初两家不和的阴影好像还在古怪而可怕地笼罩着我们。我怕她;她就像鬼魂那样困扰着我,她那盯视的目光眼下又出现了;我一回想起她,就像做噩梦一样,浑身的血都凝结起来。 她生下一个小男孩之后不久就死了。我哥哥后来也患了重病,自知不久于人世,便把我妻子叫到床边,把那四岁的孩子托付给她照应。他把财产全都遗留给孩子,并立下一份遗嘱,声明万一孩子先去世,那份遗产就转归我妻子所有,以此作为对她抚养侄儿那份情意的报答。他对我也说了几句表示手足情意的话,然后就睡着了,再也没醒来。 我们夫妻俩膝下无儿无女。妻子由于姐妹情谊深笃,几乎把一个做母亲的爱心都给了那个孩子。孩子也爱她,就像是她的亲儿子。可他长得酷似他的母亲,也总不信任我。 闹不清从什么时候起,那孩子一出现在我面前就叫我感到不自在。我发现他注视着我,眼神不仅带着稚气的困惑,还蕴含着他母亲当年对我的那种猜疑。这并非是由于面貌表情的相似而使我产生的幻觉。他怕我,仿佛出自某种直觉似的。我们俩单独在一起时,我一望着他,他就会倒退到门口去,与此同时又用他那双亮晶晶的眼睛紧盯着我。 最初我也许自欺地隐瞒了真实的想法,可我并没想要伤害他。兴许想到他继承的那份遗产要是属于我们,那该多好哇;兴许巴望他要是死掉,那该多好哇。但是我自信决没想到要把他置于死地。这种邪念并非一下子就来到的,而是慢慢形成的,随后我就对干坏事的畏惧淡化了。我每天都在琢磨那个念头,最终就只想怎样干才最为保险,不再回避那种恶行了。 这档子事总在我脑子里盘旋。孩子发现我老是盯牢他而露出的那种纳闷神情真叫我受不了,可我又是着了迷地把那事当作一件正经事来考虑。我心想把他这么一个脆弱的小不点儿干掉该会是件多么轻而易举的事。我有时会上楼偷看他的睡相,平时常躲在花园里靠近窗户的一棵树后面观望他坐在我妻子身旁的矮凳上埋头学习知识。我就像个心怀鬼胎的贼那样一连几小时地偷觑,一片树叶的瑟瑟声都叫我心惊肉跳,可我还是忍不住在那儿张望。 离我们那座小屋不远的地方有个不大为人所知的小池塘,不刮风的时候,谁也听不到那边的水声。我花费好几天工夫用小刀刻了一只小木船,把它放在孩子可以见到的地方。随后我便躲藏在一处等待;孩子要是想独自去池塘漂浮那个玩艺儿,必定会打那里经过。可是那一天也好,次日也好,他都没去,我却从清晨一直等待到日落。我坚信他早晚会落入我的罗网,因为我听见他在玩耍那个玩艺儿,也看到他欢愉地把它放在枕边。我既不厌烦,也不疲累,只是耐心等待。第三天,他果然兴高采烈地从我面前跑过去,那头金丝黄发飘荡着,嘴里哼着——上帝饶恕我!——一首欢快的民歌,而他几乎还咬不准字眼呐! 我暗自跟随在他身后,在那些矮树丛后面匍匐而行,一个魁梧的大汉怀着天晓得什么样邪恶的心情跟踪那个小不点儿,一直来到那个池塘边上。我靠近他,弯下身子,正要伸起两臂把他推下水,他从水面上见到了我的身影,连忙转过头来。 他那目光显露出他去世的母亲那种猜疑的神情。阳光蓦地从云层后面冒出来,照亮天空,照亮大地,照亮那一潭清水和树叶上的露珠。处处都有眼睛,整个宇宙都在目睹这一谋杀的全过程。我闹不清孩子起先说了什么;他是个具有男子汉血统的后裔,他虽是个小孩,却没有畏缩或乞求。他只喊叫着说他会尽量想法爱我——可他过去并没做到这一点——接着我就看见他往家里跑。随后,我呆视着自己手中那把剑,而他已经倒在我的脚前。除了身上有斑斑血迹外,他几乎跟我以前看到他睡熟了的时候一样——连姿势都相同,脑袋枕在他那小胳臂上。 我用双手把他抱起来——他已经咽气了——轻轻把他的尸体藏在草丛里。我妻子那天不在家,要在次日才返回。我们卧室的那扇窗户离地面仅几英尺高,而且房合这一面只有那扇窗户。我决定深夜从窗户爬出来,把孩子埋在花园里。我没想到我的计谋会失败,心想一切都不会被人发现。暂且不去动那笔钱,因为我要尽量让人相信孩子要么是走丢了,要么是让人拐走了。我整个儿想法都集中在怎样妥善地隐瞒自己的罪行这一点上。 仆人来告诉我孩子不见了,我就吩咐他们四下里去寻找;一有人挨近我,我就浑身发抖,喘不过气来,那种心惊胆战的滋味儿真叫人没法儿形容。那天夜里,我去埋葬孩子;我拨开树枝,朝草丛望去,只见那个孩子的尸体上有个闪亮的蠕虫,就像个小精灵伏在那个被谋杀了的孩子身上闪闪发光。我把他放进坑里时,还见到那个虫子在他胸前闪亮;那是一只仰望苍天的眼睛,在祈求星斗注意我所干的坏事。 我得面对我的妻子,跟她说孩子失踪了,让她抱有很快就会找到孩子的希望。我装出一副十分诚恳的样子这样做了,因为没人怀疑我。此后,我就整天坐在卧室窗户前,呆望着那个可怕的秘密地点。 那是一块新近翻过、重铺草皮的土地,我挑选那里埋葬尸体,是因为这样就使我的铁铲留下的痕迹不大可能被人发现。那些铺草皮的工人想必认为我疯了,我一直不断催促他们加快干活儿,还跑出来跟他们一块儿干,用脚踩实那块地。傍晚前,他们铺完了那片草地,我才觉得自己比较安全了。 我躺下睡觉,可睡醒后并不像一般人那样精神振作,心情愉快;不过我也睡了,总是在做噩梦,梦见那块墓地当中一会儿冒出一只手,一会儿冒出一只脚,一会儿又冒出一个脑袋。我被惊醒,从床上爬起来,偷偷走到窗前望一望,弄清并无此事才放心。然后我又躺下,就这样通宵忽睡忽醒,起来躺下足有20多次,没完没了地做那个同样的梦。这真比睁着两眼躺在床上还要糟糕,因为噩梦把我折磨得彻夜不能眠。有一次我竟以为那个孩子又活了,我压根儿就没想杀害他。从那个梦境醒过来,真叫人痛苦不堪,难以忍受。 次日,我坐在窗前,目光从不离开那个地点,尽管上面已经覆盖了草皮,可对我来说,那个坑的大小深度好像还敞着,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似的。有时一个佣人从那里走过,我真担心他会陷进那个坑里。等他走过去之后,我就会看看他有没有把那个坑的边缘踩坏。一只小鸟落在那上面栖息,也吓得我胆战心惊,惟恐它会啄来啄去,把下面的秘密暴露出来。一阵微风从那边吹来,我耳中便似乎听见风声喃喃道出“谋杀”这个字眼。一点儿声响都叫我惊恐不安。我就这样看守,苦苦熬过了3天。 第四天,一个当年跟我一起在海外服役的朋友来看望我,还带来一位我从未见过面的军官。可我的目光一直没法离开那个地点。那是一个初夏的傍晚,我就叫佣人在花园里摆张桌子,拿瓶酒来款待他俩。我把自己那把椅子安置在那个墓坑上面,然后坐下来,心里才觉得踏实多了,确信不会有人搅扰那里。我们一边闲聊,一边喝酒。 他们问候我太太,希望这样冒昧来访没有惊扰她,没有把她吓跑。我只好支支吾吾地把孩子丢失的事跟他俩讲了。那位我从未谋面的军官是个喜爱两眼盯视地面的家伙,他的目光一直没抬起来。这一神态真把我吓坏了。我没法认为他没看出什么破绽,没起什么疑心。我连忙问他是否认为——可又住口了。他温和地望着我说:“您的意思是说那个孩子给害死了吗?哦,不会的!一个人杀死一个可怜的小孩儿,又会得到什么好处呢?”我其实可以告诉他那人能获得再好不过的好处哩,可我没吭声,吓得浑身直打哆嗦。 他俩误解了我那阵激动,安慰我那个孩子迟早会给找到的。可这是什么抚慰啊!这当儿,我们忽然听到一阵犬吠声,两条大猎狗闯进了花园,一声接一声地狂吠不止。 “大猎狗!”两位来客异口同声惊呼道。 这无须乎告诉我!我尽管一辈子没见过如此凶猛的猎狗,心里却一下子就明白它们是干什么来的。我紧紧按着椅子扶手,既说不出话来,也动弹不了啦。 “是纯种猎狗咧,”我原来那位同事又添说道,“大概是给带出来训练的,挣脱了主人!” 他俩转身望着那两条狗,它们冲地面嗅来嗅去,烦躁不安,蹿前蹿后,疯狂地打转转,丝毫不理会我们,可一次又一次地吠叫,然后又朝地面嗅个不停,一心在寻找什么。只见它们比刚才更仔细地嗅闻起来,尽管还很烦躁,却不再乱蹿乱转了,而是越来越近集中在我坐的那块地方闻来闻去。 最后那两条猎狗终于闻到我坐着的那把椅子的地点,抬起头来嚎叫,力图扯碎那把挡住它们嗅闻下面地面的椅子。我从两位来客的神态中觉出自己暴露了惊慌失措的表情。 “它们嗅到了要找的猎物。”两人同时说。 “它们什么也没嗅到!”我喊道。 “看在上帝份上,快让开!”我那位朋友挺认真地说,“否则你就会让它们撕扯成碎片啦!” “那就让它们把我扯裂吧。我决不离开这块地方!”我喊道,“难道让狗把人轰赶到丢脸的死亡那条路上去吗?轰开它们,打死它们!” “这下面必定隐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那位陌生的军官一边说,一边抽出宝剑。“以查理王的名义,帮我把这人拿下!” 尽管我像个疯子那样挣扎,又啃又咬,他们俩还是很快就把我制服了。接着,我的老天!我看到那两条猎犬像淘水那样把那块土地刨开。 我还能再说什么呢?我跪倒在地,浑身发颤,忏悔地交代了我的全部罪行,乞求饶恕。我曾经试图抵赖,现在终于低头认罪。我为此受到审判,并被处以极刑。我失魂落魄,没有勇气像个男子汉那样面对我的末日,面对我的灭亡。我得不到任何人的怜惜安慰,我既无赦免的希望,也无朋友。我妻子幸亏暂时失去了知觉,并不知晓我的悲惨结局。我现在独自一人连带我的罪恶,给关在这个地牢里,明天就要呜呼哀哉下地狱啦。 (屠殄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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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个扑朔迷离的经典悬念,让人紧张、害怕和兴趣盎然! 这是一部令人恐怖和抵挡寂寞的书,绝不要轻易打开,否则容易影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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