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11 出版社: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作者:刘志芳,黄佑,戎菊梅 主编 页数:410
内容概要
这本《化妆品监管法规(化妆品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全书)》为由刘志芳、黄佑、戎菊梅主编,为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全书系列的化妆品监管法规分册,对目前化妆品监管领域的法规框架进行了梳理,并汇集整理了化妆品监管环节的主要监管法律法规;《化妆品监管法规(化妆品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全书)》是行政监管人员、行业从业人员必备参考书。
书籍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1. 化妆品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2. 化妆品监管体制
3. 化妆品监管特点
第二部分 法律法规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年11月13日)
第三部分 部门规章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国产保健食品化妆品批准证书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2011年6月13日)
关于印发化妆品新原料申报与审评指南的通知(2011年5月12日)
关于印发化妆品行政许可延续技术审评要点的通知(2011年4月28日)
关于印发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2011年4月21日)
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等式样的通知(2011年3月28日)
关于加快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2011年3月28日)
关于加快推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指导意见(2叭1年3月28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1年第18号(2011年2月25日)
关于印发化妆品中丙烯酰胺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的通知(2011年2月21日)
关于印发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2010年版)的通知(2010年12月14日)
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检测方法验证技术规范(2010年11月29日)
关于印发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的通知(2010年11月26日)
关于进一步简化有关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资料要求的通知(2010年11月15日)
关于加快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2010年10月18目)
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机构装备基本标准(2011—2015年)的通知(2010年10月11日)
关于进一步明确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10年9月30日)
关于印发化妆品技术审评要点和化妆品技术审评指南的通知(2010年9月28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章程(2010年9月30日)
关于印发化妆品中米诺地尔检测方法(暂行)的通知(2010年8月23日)
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2010年8月23日)
关于印发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的通知(2010年8月10日)
关于印发化妆品审评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2010年7月26日)
关于化妆品配方中香精原料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7月2日)
关于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的通知(2010年4月27日)
关于印发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2010年2月21日)
关于实施《化妆品命名规定》及《化妆品命名指南》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2月5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09年第41号(2009年7月17日)
关于加强以滑石粉为原料的化妆品卫生许可和备案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2009年4月27日)
关于提供粉状化妆品及其原料中石棉测定方法(暂定)的通知(2009年4月16日)
关于加强爽身粉等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2009年4月6日)
关于切实加强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2009年4月7日)
关于加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2009年4月3日)
二、卫生部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修正)(2005年5月20日)
卫生部关于修改《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的通知(2005年5月20日)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7年版)(2007年5月30日)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2007年1月4日)
关于实施《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2月1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08年8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16号(2008年8月6日)E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15号(2008年6月3日)f
卫生部关于批准9. 69%甲基异噻唑啉酮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通知(2007年5月28曰)
卫生部关于批准4-甲氧基水杨酸钾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通知(2007年4月26日)
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关于督促化妆品生产企业加强原辅料质量控制意见的通知(21009年4月7日)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2007年8月27日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1994年8月24日)
化妆品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2001年8月16日)
关于对《化妆品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内容进行补充修改的通知(2001年12月21日)382
关于对《化妆品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内容进行补充修改的通知(2001年12月21日)
进出口化妆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2000年2月17日)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1993年7月13日)
五、其他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8年7月10日)
章节摘录
版权页: 5 检测方法验证的内容 方法验证包括实验室内验证和实验室间验证。 实验室内验证的内容一般包括:方法特异性、线性及线性范围、检出限和定量下限、检出浓度和最低定量浓度、精密度、准确度、回收率和实验样品检测。 实验室间验证的内容一般包括:方法特异性、线性及线性范围、检出限、最低定量浓度、日内精密度、回收率和实验样品检测。 6 检测方法验证的技术要求 6.1 实验室内方法验证 6.1.1 特异性 所采用的检测方法需要克服任何可预见的干扰,特别是来自实验样品中除被测物质以外的其他组分的干扰,一般对具有代表性的空E样品和空白样品加被测物质的样品,按照确定的样品前处理方法处理后,进样检测分析,考察实验样品中除被测物质以外的其他组分对被测物质的测定有无干扰。 6.1.2 线性及线性范围 线性考察:制备至少5个系列浓度(不包括零点)的被测物质标准品溶液,进行检测分析,记录相应的信号响应值,以被测物质标准品溶液的浓度为横坐标(x)、信号响应值为纵坐标(y)建立标准曲线,进行相关性分析,并回归得到线性方程和相关系数(r)。呈线性的被测物质的浓度或量的变化范围确定为线性范围。 方法线性考察:在空白样品中加入被测物质标准品,制备成至少5个系列浓度(不包括零点)的样品溶液,进行检测分析,记录相应的信号响应值,以被测物质的浓度为横坐标(x)、信号响应值为纵坐标(y)建立方法标准曲线,进行相关性分析,并回归得到线性方程和相关系数(r)。呈线性的被测物质浓度的变化范围确定为线性范围。 必要时,信号响应值可进行数学转换,再进行回归计算。 6.1.3 检出限和定量下限 检出限和定量下限考察见《化妆品卫生规范》。 6.1.4 检出浓度和最低定量浓度 按照检测方法操作,能够从实验样品背景中区分出被测物质响应信号的最低浓度为检出浓度,能够对实验样品背景中被测物质进行准确定量的最低浓度或质量为最低定量浓度。 6.1.5 精密度 6.1.5.1 日内精密度 通常至少采用高低两种适宜浓度的被测物质或在空白样品中加入被测物质的标准溶液,其中:高浓度的标准溶液应接近标准曲线或方法标准曲线的最高点(下同);低浓度的标准溶液应接近最低定量浓度(下同),于同一日内测定至少6次,记录被测物质的信号响应值,考察该组测量值的彼此符合程度,以相对标准偏差(RSD)表示。 6.1.5.2 日间精密度 通常至少采用高低两种适宜浓度的被测物质或在空白样品中加入被测物质的标准溶液,于不同日测定,记录被测物质的信号响应值,考察该组测量值的彼此符合程度,以相对标准偏差(RSD)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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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监管法规》编辑推荐:为了方便化妆品行业监管及从业人员更好的了解、掌握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化妆品生产、流通等各环节的经营行为,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我们收集整理了国家关于化妆品的各项法规制度,供读者参考使用,也可作为有关院校及科研院所法规参考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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