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9 出版社:作家出版社 作者:张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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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长达四百五十万字的原创长篇小说《你在高原》,是张炜在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创作完成的。全书分三十九卷,归为十个单元(《家族》《橡树路》《海客谈瀛洲》《鹿眼》《忆阿雅》《我的田园》《人的杂志》《曙光与暮色》《荒原纪事》《无边的游荡》)。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系列作品,而是已知中外小说史上篇幅最长的一部纯文学著作。其中除了《家族》等两个单元做了重要修改和重写之外,其余则是第一次正式面世的作品。 从语言到故事,从形式到内容,从韵致到意境,《你在高原》的分卷各不相同,创作风格差异之大令人叹为观止;它们几乎囊括了自十九世纪以来所有的文学试验。这种极为罕见的巨大的创造性和神奇变异,很难想象会发生在同一个作者身上。 《你在高原(套装共10册)(精装纪念版)》包罗万象、精彩纷呈,是一部足踏大地之书,一部行走之书,一部“时代的伟大记录”。 各种人物和传奇、各种隐秘的艺术与生命的密码悉数囊括其中。它的辽阔旷远与缜密精致得到了完美的结合;它的强大的思想的力量和令人尊敬的“疯狂的激情”,给人以巨大的冲击力。我们可以设问,当人们回眸打量二十世纪转型的中国,还有什么会比这部煌煌大书更为丰富、逼真和生动呢?
书籍目录
你在高原1你在高原2你在高原3你在高原4你在高原5你在高原6你在高原7你在高原8你在高原9你在高原10
章节摘录
你在高原(摘录) 《家族》 第一章 1 我们家从古至今就爱交往一些有趣的人。这些人今天看不仅是可爱,而且还可疑;大概是他们害了我们。 当一场场麻烦——包括战争——过去了,有些人升了,成了,走了,成为人们交口赞誉的英雄;而我们家既没有刻到碑上,也没有记到书上,反而经受了数不清的屈辱。这真不公平。 家里的老人在世时,天天盼着下一辈出一个有志气的人,比如说他能在多年磨难之后挺起来,出去找找公道,为全家讨回清白。这只是个愿望。为了实现这个愿望,不是没人试过;而是多次试过,不行。我从很小起就知道:要实现这个愿望是非常非常难的。但我牢牢记住了,记住了要做什么。 后来我按照家里老人说的,走了很多地方,找了很多人。这样一晃就是十几年。时间只是让我进一步明白了,要做成一件事到底有多么难。 由于总也做不到,最后反而不再焦思如焚了。我在想:我的愤恨和奔波到头来不过是求个结论,而那结论也许一张小纸就写完了。如果我把所知道的一切全记下来呢?那就远远不止一百张纸。 这样一想,我就放弃了那一张小纸。 为了那一张小纸我求了多少人。求人的滋味是难受的,老要忍着……现在行了,现在我只求自己了,只求自己记忆上不要出错,并尽可能地对往事有一个真实的理解。 2 四十岁好像是人的一个坎。过了四十这条线,对好多事物的看法就要改变。比如我在这之前极其崇拜我的外祖父,而这之后主要是崇拜父亲。外祖父很早以前就死了,我没有见过;而父亲,我与他整整相处了五六年。父亲使我大失所望,一直到他死后很久都是这样。外祖父就不同了,没见过,只见过照片,只听外祖母反反复复地讲他;还有母亲,她总是深情地怀念自己的父亲。母亲常常叹息:啊,你要能长成你外祖父那样有本事的一个人就好了。 我知道,我如果长成了那样一个人,不仅完成全家的嘱托不成问题,而且会是仪表堂堂。他高高的身材,浓眉大眼,说话声音洪亮,而且总是打扮得那么得体。一个时期有一个时期的衣着,外祖父在穿戴方面从来都没落伍。他是一个注意仪表、非常精细和在意的人。我渐渐知道,这同时也表明了他爱着很多东西,非常非常爱:爱所谓的生活,爱人——他曾深深地爱着外祖母和别的人。 到现在为止,我这一生有不少时间在探究着关于外祖父的秘密。因为对于我而言,这个人的魅力太大了,而且具有真正的神秘感。他的婚姻、爱情、来来去去好大一沓子事儿,最后还有死,都令我极为费解。 在那个海滨城市里,大概没有人不知道曲府。那是文明和富有的代名词,最时新最光荣的一切总是与它连在一起。比如说,码头上通航了,白色的大轮船上下来的第一个人物是一个戴大檐帽子的人,他是船长——船长首先拜访的人家就是曲府。从黑色小轿车上下来的人、穿了长裙的美女、英国海关里搀着夫人走路的洋人,都少不了要到曲府去一趟。没有多少人议论它的发家史,因为在人们的记忆中,好像自从有了这座城市的那一天,它就富丽堂皇地坐落在这儿了。它的富裕以及某种权威性,是不必怀疑的一个老问题,是先于全城人的记忆而存在的一个事实。 曲府中真正的核心人物,当时人们都知道是老爷。老爷就是曲予的父亲——外祖父曲予那时候刚满十八岁,正真诚而热烈地参与曲府及小城中的很多事务,却从来不被人重视。人们遇到什么事情只说:老爷怎么看?顶多加一句:老太太怎么看?老太太就是我的老姥姥了。 曲予已经在省会读了六七年书,十八岁回到曲府,求学生涯正告一段落。要不要到更远的地方深造,他正犹豫。由于老爷的身体不太好,一年里招过二十余次名医,所以做儿子的也不宜远行。还有老太太,她在儿子离开后总是日夜思念,几次得病都是因为思念。曲予是一个独子,独子一走就带去了全部的母爱。“家里多么好,哪里还能比家里好?”她总是拉着儿子一双白皙的手这么说。 家里真的太好了。曲予也许是最后一次从省会归来才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古老的府第经过一代代人的翻修改建,如今不仅保留了外观上轩敞的气度,而且内里也越来越讲究舒适了。一些厅堂已经换掉了红硬木家具,而代之皮面沙发;有了连接内室的卫生间,有了抽水马桶。当时全城除了英国人的海关,大概惟有曲府大院里会找到这类东西。 曲予最喜欢的是府中那几棵白玉兰树。它们长得何等旺盛,开的花又大又早。当它们的香气弥漫在院子里时,曲予就有了深深的幸福感和某种莫名的冲动。他常在白玉兰下踱步。可惜围墙太高了,街道上的行人看不到一个英俊的少年在这儿走来走去——他背着手,脸色由于激动而微微发红。他穿了中山服,铜钮扣闪闪生辉。 老太太点燃了小手炉,瞥着窗外,心绪好极了。她的屋子每年总要使用很长时间的小手炉,从秋末一直到初夏。她说这是生儿子时沾了凉水,结果一双手和胳膊特别怕冷。烦人的疾病与最美好的果实有了牵连,也就不算什么了。其实儿子曲予才是她一生中最好的一只小手炉。她伸手到旁边去取茶——她这些年喜欢上了一种加添桂圆和梅子的香茶——手一下碰到了变凉的杯子,脸立刻沉下来。她沉沉的脸是很吓人的,旁边那个细小的、蚊虫似的声音响了一下:老太太。她闭了闭眼。注水之后,热热的杯子递过来。她呷了一口,咳了咳。 老太太旁边的姑娘叫闵葵,平常府里人只叫她葵子。葵子已经十九岁了,还大少爷一岁呢,可是看上去只有十四五岁。她长得又小又瘦,很像南方人;其实她是北方人,生在城北一百多公里的地方,是乡下。可能因为营养不良的关系,小时候没有长起身个。刚才她和老太太一样,也因为多看了踱步的少爷一眼,就耽搁了沏茶。她的心怦怦跳,黑漆漆的大眼垂着,再也不敢抬头了。 葵子主要伺候老太太,余下的时间帮厨。她差不多一天到晚沉默寡言,走起路来都没有声息。她的全部都属于曲府,几乎从未想过将来有一天还会离开这个大院。她已经没有一个亲人了,只把老太太当成母亲——她到了深夜就这样想,因为已经没有母亲了。人总不能没有母亲啊。可是她多么害怕老太太。老太太那双清澈的美目洞察一切,还有黑得不可思议的一头乌发、长长的鼻中沟、红润得与年龄大不相称的嘴唇……所有这些都让她暗暗胆怯。 她相信老太太吃过了传说中的仙桃,因而极有可能长命百岁。她记得十四五岁时,常常跑到城南的林子里玩,那里有看不完的有趣的东西,比如各种野果、动物。她有一种奇怪的本领,能轻而易举地与那些动物沟通。谁不怕狐狸?可是一只长尾红狐有一次跑到离她一两尺远的地方,她清楚地看到了它隐隐的眉毛、那一双永远汪着清水的眼睛。红狐深藏的悲哀她一眼就记住了,惊讶了半天。这在于她是一个谜,即便不是谜也无从讲起。她与谁说说她在林中看到的一切呢?草獾顽皮地笑着,长耳兔在四周徘徊,刺猬大白天咳嗽,一只短耳鹃就沉沉地落在她头顶的一个枝桠上。它们总是这么围拢着,瞅她,看她不紧不慢地往嘴里送野草莓、桑葚、酸枣和小沙果。它们一蹙一蹙的湿漉漉的鼻头闪闪发亮,很像深秋里成熟的坚果。她从春天开始到林子里来,一直玩到深秋。只有冬雪飘下来之后她才蜷在曲府老宅里,像一只冷暖自知的花猫。曲府里人人对她都好,特别是老爷,从来没有呵斥她一句。那个老太太啊,那个被全部的福分埋起来的女人哪,为什么那么令她害怕呢? 忘不了十五岁的那年初冬,乡下母亲死去了。从此她就失去了最后的亲人,除了要牵挂曲府的人,她再也不想别的人。那个冬天她默默地把炭备下,劈好了柴,一个人往南走出城去,寻找那片家乡才有的林子。刚下了一场雪,枝桠上的悬冰偶尔落到身上。她记起母亲领她到林子里去的情景,泪水潸潸流下。这天她的泪水再也没有断过。四周有悄悄跑动的声音,她知道又是那些小动物出来窥视她了。她呆住不走,盯着陷到雪中的双脚,那上面穿了一双紫色小花的高筒棉靴:这是老太太年轻时候穿过的,现在还有七成新呢。多么好的高筒靴。一只野鸽扑动了一下翅膀,接着哗啦啦跌落了一地碎冰,她惊得抬起头来。就在这时她发现了几株碧绿的黑松间隙有一棵矮矮的桃树——树上结了一只桃子。 她差不多是一步扑了上去,惊喜得喊了一声。这桃子水灵灵红扑扑,上面一层绒毛都清晰可辨,香味把四周都环绕起来。它竟然一点也没有冻坏,而旁边的一切都被冰挂住了。她想到了什么,一颗心怦怦乱跳。如果早几个月,她会一刻不歇地赶回家,把它交给母亲……泪水哗哗地流,风一吹脸上刀割般疼。可是泪水再也不停歇了——哪里还有母亲呢?人的一生原来只有一个母亲啊。 就这样,天黑以前,她双手捧着那只鲜红的、野外采来的冬桃,踏着厚厚的雪粉回到了曲府。她擦干眼泪,毫不犹豫地把它献给了老太太。 《橡树路》 第一章 童话和城堡 1 人的心中常常滞留了一个童话――它最初不知是从哪儿进入的,不知是来自梦幻或其他,反正只要印上心头就再也排遣不掉,它就一直在那儿诱惑我们。比如一说到“童话”两个字,我的脑海中就会呈现出一幅清晰明亮的图画:走啊走啊,疲惫干渴地穿越一片无边的荒漠,近乎绝望时眼前会突然一亮――豁然开朗的谷地里出现了清泉绿地,大树亭亭,一处处尖顶楼阁爬满了青藤,精巧别致、楚楚动人……因为一切都是在困顿煎熬的跋涉中突兀发生的,所以直看得人目登口呆,掩口失声。这当然不会是实实在在的人间――起码不是我们经验中的那个人间。而人间到底是怎样的,我们大家太熟悉了。人喊狗叫的嘈杂,烟尘和泥泞,寒酸和拥挤…… 那个童话无论多么遥远,多么飘缥,也还是充满了诱惑。 是的,所有的童话中都有城堡,有奇妙的故事。那些故事曲曲折折,惊险或最终有惊无险:老狼和狐狸,真正的魔鬼,仙女和王子,以及这一类纠缠一起的、或有趣或可爱的动物和人物。人有时真想变成这其中的某一种东西,哪怕是一棵植物也好,目的就为了有机会亲历那个童话,生活在那样一个迥然不同的世界里。如果能够这样,人的一生真是死而无憾啊! 可惜童话就是童话,谁想把它复原,把它移植到现实生活中来,那差不多等于是痴人说梦,仅仅止于幻想而已。 可是我这会儿却要多少冒点风险,要言之凿凿地说出,我就经历了这样的一个童话――那儿真的有城堡,有仙女和恶魔,有它应该具有的一切,特别是有那样的一些惊险故事。我敢说这全都并非虚拟,虽然它今天回想起来仍然如同梦幻,但确实是发生过的。总之经历了这样一些事情以后,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许多童话般的奇迹在人间也会真实发生,问题是我们愿意不愿意承认它们,愿意不愿意直接地、大胆地走进它们当中。 如何识别存在于人间的活生生的童话,第一眼的印象,即最初的发现至关重要。如果第一次就看走了眼,一切麻烦也就接踵而至,接下来的许多奇迹很可能会视而不见。我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明白这个道理的,而是在后来一点一点晓悟品咂出来的。我只能说自己当时仅仅是一个幸运者,是有那样的机缘而已。也就是说,我不过是碰巧看到了,然后一下惊呆在那里,所谓两眼直勾勾地站着,口不能言手不能举,唯有压住了心中的一个惊叹。 接下来就是稍稍平静一下自己,一点一点地往前走、走过去……就这样,一直走进了那个童话当中。 不错,我们的整个故事,起码从外部看起来要很像童话的样子:具备一部迷人童话的所有元素,比如茵茵草地上的城堡、一片足以藏住许多臆想不到的古怪故事的蓊郁。这可不是说说玩的,因为谁都知道在当今这个世界上,要找到这样的一个地方比登天还难。 当时我还十分年轻,头发又浓又黑闪闪发亮,唇上刚长了一层茸茸,整个人稍稍瘦削却又筋抖抖的,总之正是处在有能力干许多坏事和好事的那样一种年纪。记得那天我背了个大背囊――这套行头以后我还要一再说到,因为它是我的一件随身宝物――站在一座残破丑陋的城市街巷上,十分空虚和无聊地四处走动张望着。这座城市可是第一次踏进来啊,可怎么看怎么像是踏进了一片似曾相识的旧地,眼前的一切全无生气,全无新鲜感。类似的城市好像在哪儿见过,我读书的地方,还有我去过的一些人烟稠密之地,它们的模样大致都差不多。它们之间的不同,不过是有的大一些有的小一些,有的旧一些有的新一些,有的像刚刚摆放的一堆火柴盒,簇新然而单薄,好像一阵大风都能哗啦啦刮倒。眼前的这座城市大而陈旧,名声不小,这会儿看上去是多么大的一摊子啊,它深不见底,十八级飓风刮一年也吹不干净。脏是不用说了,几乎看不到一棵像样的大树,满街的坑坑洼洼,积水和污泥,杂物和垃圾尘土,这都是再自然再熟悉不过的了。那种充斥在街道上的喊叫啊,那种城市里才有的长声大喊啊,纵横交织,高一声低一声,有时急切有时凄凉,让人无望而沮丧。我站在那儿很长时间一动不动,惊魂未定,当时在想,怎么办啊,我从现在开始大概就得在这样一个地方长期呆下去了。沮丧,可是没有办法,这就是我的命,一个青年无足轻重的命。我的到来,对于这座无边的混乱之城而言是无所谓的,不过是九牛一毛;可是对于我个人则不同,这是生死攸关的大事,是在哪里生活一辈子、能不能快乐生活的大事。 当时我刚刚从一所地质学院毕业,志向不大也不小。比如想干一番规模不大的事业,想围绕自己打小就有的一些爱好奋斗一番;更具体的,是想拥有自己的一处住房,这住房不必很大却需要安安静静,不透风不透雨。当然了,还想找一个好姑娘。这最后一个问题其实也是最重要的问题了,因为我刚刚不久因失恋而备受折磨――这事儿现在最好连想也不要去想,这是丧魂夺魄的事儿,就让它快些过去吧。为了这事我已经死过一回了――真是折磨人啊。可是未来呢?那位未来的好姑娘难道就藏在这座乱哄哄的城市里?她到底什么模样?一切都说不准,这会儿绝不能先入为主,不能像个书呆子一样从书上画报上抄一个人模子,然后对号入座,那样最后吃亏的还是我。我心里只是想,这个适合我的好姑娘只要从眼前一过咱就会知道:嗯,就是她了。是的,真正的好姑娘别想从我眼前浑然不觉地溜掉,我只要一眼就会把她识别出来。这就是我的本事。这个本事并没有因为自己备受生活的煎磨而丧失,也没有因为在这类事情上的可悲遭遇而稍有改变。真的,我是一个对异性异常敏感的家伙。我这一生必将因此而饱受熬煎。没有办法,这同样也是人的命。 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加,我被证明自己的许多烦恼都来自她们。我有时恶狠狠地对自己说:你这个正人君子啊,就不能安分守已一些吗?你也准备学别人那样,当一个色鬼吗?我在许多时候已经笑不出来了,无法在这一类问题上使自己幽默起来。因为痛楚深深地刺伤了我,早已无暇顾及其他。我有时甚至只想痛定思痛地独自呆上一会儿,只想痛改前非,在一万次的自责中变成一个货真价实的好人。可惜这一切远非说说那样简单。真的太难了,我已经无可救药。我既是这样的一个青年、中年,还会是这样的一个老年。我甚至想,自己会在缠绵病榻的时候,在最后的时刻,来不及忏悔。 我说过,我刚刚进入这座城市的时候只是个身材单薄的青年,一个胸廓厚度不足二十公分的可怜巴巴的毛头小子。他人从外表上可能一点也想不到,就是这样的一个青年,内里还贮存了不少能量哩,有时可谓野心勃勃。他虽然赤手空拳,可最好不要随便招惹他。初来乍到,有些事情想好了,更多的事情却根本没谱。就像走在这些陌生的街道上一样,边走边看,又失望又新奇,探险之心很重,但许多时候肯定要摸着石头过河。 刚来这座城市的夜晚,我想的事情可真多啊。想来想去,想得最多的还是怎样开始一场有模有样的、货真价实的爱情。没有爱情不得了。年轻人没有爱情,身处这样干燥单调的一座城市,那简直就没法活下去。爱情是沙漠里的甘泉,这话一点都不假。夜晚想想爱情这一类事,该是多大的慰藉。想的时候无非有两个方向,一是向后看,二是对未来的展望。向后看没什么好的,大半是沮丧,是揪心的痛疼与惋惜;展望未来则没有尽头,那里面各种可能性都有,而且总是尽可能想得好一点。比如说,人人都想逮到一个仙女。可见童话在任何时候都诱惑人,最后也许还要折磨人、害人。 我没事了就在这座城市里徘徊,身上背了那个大背囊。它里面的古怪物件可真不算少,夸张一点讲,它足足装下了我二十多年的历史。我这二十多年大约相当于一般人的八九十年吧?也许任何人的青年时代都是这样的自命不凡?反正我那时想的就是这样,自己在二十左右岁里已然经历了人生的一切,知道了一切,历尽苍桑,具有了老翁的心智,阴谋家的狡滑,以及厌恶和舍弃不用的、强梁大盗那样的一堆坏心眼。任何时候,只要把这个具有职业特征的大背囊一背,大半生的宝贝也就尽在其中了。背上它出门心里踏实。人人都有爱好,我的爱好真的是这个背囊――它里面到底装了些什么,以后我会一点一点抖落出来的。这会儿只是背着它闲荡,因为初来乍到嘛,总得摸摸四至,找找边界,看看这座莫名其妙地屹立了上千年的城市里到底有什么蹊跷和奥秘、有什么花花肠子。看来看去也不过是这样,不过是让我在心里失望、继而稍稍惊叹:天哪,这么多人怎么有本事花了这么长的时间――一千多年呢――在平地建起了这么丑陋的一座城市?这得克服人类多少爱美之心、起码的洁癖,还有人所共知的那点自尊?看看吧,这座显而易见要与之长期厮守下去的城市,自己竟然没法去袒护和爱惜它一点点,简直找不到这样的理由,因为到处是飞扬的尘土和垃圾,是乱哄哄的一切。我在拥挤的人流里喘息,穿过大喊大叫的市场,绕过矮得令人难以置信的小屋组成的斜巷,踏上所谓的广场。不少地方都在开膛破肚,头上包了毛巾的民工弯腰屈背进入沟底,远看只有新土一下下扬出来,让人想起某种掘土的啮齿类动物在忙个不休。 我没有目的地往前,到了什么街区也不知道。这里大致全都一样,街道和两旁的楼房色调以及样式全都一样。而且,我记得自己看过的其他城市,那些地方与这里也大同小异。怪不得现代人越来越多地在人生之途上迷失,主要原因就在于他们所要面对的客观世界没有什么独特的标记,到处都差不多,以至于你弄不清自己来走到了哪里又来到了哪里,找不准自己的方位。就这样走着走着,全然不知自己身在哪个街区,只记得这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天早就阴着,但照例没有雨。我拐出一个巷子踏上一条弯弯的马路,顺着马路又走了半个多钟头,一抬头,就看到了足以影响一生或半生的那个地方。 老天,这儿简直就是不折不扣的人间童话! 那会儿好像天刚刚放晴,明亮的阳光正好打在前边不远处的一片树木和草地上,浅红色和棕色的小楼在树丛后面闪闪烁烁;像教堂和城堡似的尖顶耸立着;再远一点好像还有小湖,有溪流……到处都一片静谧。天哪,这是到了哪里?我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揉了又揉,直直地盯住。没有错,烂漫迷人的一切就在前方不远处延伸下去,既是这座城市的一个组成部分,又显得如此突兀,二者简直是格格不入。 《海客谈瀛洲》 第一章 信难求 1 “人生自有美妙机会,须臾不可游移,岂可恍惚彷徨哉!”王如一的门牙扣紧了下唇,凑近我,吐出了一串半文半白的话。这是一个机灵的、诡计多端的家伙,眼窝四周的一圈黑色绒毛不停地抽动着。 我望着他,不吭一声。 他一直在说东部沿海的某个城市,这会儿开始做结:那是个富可敌国的地方,因为富裕之后的文化焦虑或自尊作怪,时下做出了一个大胆的举措,要与远在古代咸阳的几千年前的秦始皇牵线搭桥。“一言以蔽之,此乃跨越式发展思路也!”他具体解释:人家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几千年前秦始皇派人去大海寻找长生不老药的史实,都可以在自己的城市里一一得到印证。翻开《史记》,其中明明白白地记载:“齐人徐巿(福)等上书,言海中有三神山,名曰蓬莱、方丈、瀛洲,仙人居之。请得斋戒,与童男女求之。于是遣徐福发童男女数千人,入海求仙人。”剩下的关键问题即是:徐福是哪里人氏?船队又从何处入海? “人家的答案是:就是这个城市的人!就从这里出航!交出一个答案不易,可证明这个答案更难。所以当务之急嘛,就是赶紧找到几个能干的专家……” 我在心里感叹:把一座城市与千古一帝挂上钩,不能不说是一件大事;再与那个神秘传奇嫁接到一块儿,也未免有点冒失。 “唯其如此,才要掷重金而买宝刀――何为宝刀?专家是也!”他激动了,挥动手掌。 令我稍稍疑惑的是,这样一个显而易见的重大机会,为什么他们夫妻还不赶紧介入?这正是他们的强项啊!这两人的怪异是出了名的:既忠贞执着,又离心离德;如胶似漆,却又彼此恨着;没人比他们更默契,就像一对比翼鸟;没人比他们更冷漠,相互琢磨起来会使用毒辣的心计。与这当中的任何一个合作都是极端危险的,因为他们全都变幻无常,行事没有规律,往往产生出犬牙交错的利益关系,让人不知所措。 “人家这一次需要的是秦汉史专家,特别是古航海专家、考古工作者。”他抿抿嘴:“不过也需要一定数量的文人墨客――最后总要把研究成果通俗化啊,让广大群众都知道。”他有些鼓的眼睛转动着,东瞟西看。我说:“那你们也可以参与啊!”他盯住我,左边的嘴角因为愤怒而微微发颤,发出了“哧”的一声。这是在表达一种轻藐。 我于是琢磨起他的领域:供职社科院语言所,爱好几笔半文半白的文字,没有什么令人注目的学术成果;其妻子颇不简单,干过两年体工队员,据说是快球手,不知为什么转业当了档案员,大多数时间却在城里城外跑,偶尔随自己的男人做点什么,人极忙……她给人深刻印象的是那一头波浪翻滚的披肩发、一对美丽而愤怒的眼睛――惯于长时间盯着对方,常常引起他人的惧怕和误解。 这样的人在生活中不可或缺,他们有生气,有魄力,还有魅力。他们是生活中的激素,是声音,是刮个不停的风。如果突然没有了他们,时间仿佛会停滞下来。总之这对夫妇堪称天地间的绝配,谁都无法将其忽略;他们像是一对频频挥舞的雌雄宝剑,其共同特点就是精力极端充沛,有着顽童般的中年,任何时候都兴趣盎然;信息灵通,通常会提前一两天或一两个月、甚至是一两年得知一些消息,并根据实际情形和需要,加以利用。 《鹿眼》 第一章 手捧鲜花的孩子 1 这或许不是梦境,而是少年时代的一个真实经历:黎明前,我香甜地睡着,她又一次蹑手蹑脚地走近了。她的步子是这样轻盈,没有一点声音……先是站在近前注视了一会儿,然后就低下头亲吻我的额头、两颊,最后又触动我的嘴唇。她吻得浅浅的,很轻很轻,弄得我痒痒的――就这样给惊醒了,猛地睁开,马上看到的就是那双美丽的鹿眼……我的双臂环住了她热乎乎的、润滑的长颈,再也不愿松开。黎明前的沉迷和簇拥让我泪花闪闪。 我最熟悉这双鹿眼。在我们家周边的林子里,如果我大着胆子走到最深最密处,就会遇到一只小鹿。它早就与我相熟了,我们已经成为好朋友。我渐渐发现它像我一样孤单,独来独往,到底从哪里来的,谁也不知道。它的眼睛清澈明亮地看过来时,让我心上颤颤的。我抱住它的脖子紧紧簇拥时,它就一下下蹭着我的脸颊。我们在林子里奔跑,一块儿找果子和蘑菇,冒着被蜇的危险去采一坨野蜜……就这样一直玩到天地乌黑一片,最后险些摸不到回家的路径。 只要我忙着上学没去林子,一大早就会出现那个梦境。它想起了我,也就跑到了我的梦里。我告诉它我去小屋了,我不能不去,因为我真的着迷了,我再也离不开了……它欣喜而困惑,好奇地询问――什么样的小屋?小屋里有什么人? 是这样,每天从早晨开始,我都在盼望和等待。匆匆地吃过饭,然后带上书包就出门了――“星期天也这样吗?”“嗯,星期天是最好的一天,”我穿过空空的校园,一直走向那个小屋…… 我不知谁拥有过这样的幸福,有点莽撞,还有点胆怯;随着接近,我的脚步变得迟缓了,心中的那个小兔子又开始扑扑撞人了。我把一大束鲜花从包中掏出来,它因为有硬纸筒保护起来,一叶一瓣都没有折损。我站在门前一声不吭,屏住了呼吸。就这样伫立了一会儿,然后伸手敲门。多么羞怯的声音:笃、笃笃。啊,我听到了她的脚步声,接着门打开了…… 她将我和怀中的鲜花一起拥住。 那一刻我相信自己的脸色也好似那一束鲜花,因为我觉得满脸都在灼烫。“老师……”一声呼唤小到了只有自己才听得见。我依偎在她的胸前。时间一秒一秒划过,每一秒价抵千金。我害怕自己语无伦次,紧紧咬住牙关。这是人世间最温暖的地方啊,她身上的芬芳早已盖过了那束鲜花。我急促的呼吸让自己无法隐藏,一句话也说不出:其实是不知道要说什么。我只想永远呆在这儿。 可是我天一黑还要回那个小茅屋,那才是自己的家。 …… 在我的经验里,一个人的童年缺少了父亲是非常不幸、甚至是非常危险的。他这一生很可能会遭逢许多意想不到的困厄、一些不可思议的奇遇……不管怎么说,这肯定会影响他的一生。 首先是,一个人过早地离开了父亲会有难言的孤寂。这孤寂来自他人闪闪烁烁的眼神,来自内心的怯懦,也来自想象和思念。好奇心开始折磨他了,他要一遍又一遍地想象那个给了自己生命却又远离了自己的人。他就这样过早地进入了思考的童年、孤单的童年。他因为幻想和不安而独处,形单影只…… 我从懂事的时候起就不记得父亲。后来随着一点点长大,更加固执地想弄明白那个父亲是怎样一个人。这真不容易。因为当时家里人谁都不愿提起他,在外人面前又不敢提起他。 我只大致知道:父亲先是一个英雄,后来又是一个罪犯。他从拘押地放出以后才有了我――他与一家人相处的时间并不长,大约只有两年,然后又走开了。他正在南部大山里做工。 对于父亲来说,这是一段更加持久的苦役,是与全家人更漫长的一次分离。我们家从此只有这三口人:我、母亲和外祖母。关于父亲的事情谁都比我知道得多,她们只是不说。而我又不能乱问,因为我从小就发现,所有牵涉到父亲的话题都是真正的禁忌。我不能问,我一看她们突然垂下的眼睛就会明白。 我们的居所是丛林中的一座小茅屋,它大概搭在了天底下最偏僻的一个角落。这就使我们一家显得更加可怜,使我变得更加孤单。只是许久之后,特别是我长大了之后,才觉得这多少有点神奇,或许还算是一个奇迹呢。因为当我全部得知了小茅屋的来历,并且能够从自然地理的位置上加以回视的时候,才明白这是上苍送给我们的一个恩惠:在一家人最困窘最危厄之时,即我们被驱逐出城而又无处可去之时,正是这座荒原上的小小茅屋接纳了全家。 也就是说,它是先于我们而存在的,有人仿佛有个预知似的,提前搭好了它。如今,动手搭这座茅屋的人早就过世了。我一直把他想象成童话里才有的那种老爷爷,一张慈祥的脸,白须飘飘。家里人告诉:他一辈子独身,年轻时是外祖母家的一个仆人,后来带着主人赠予的一大笔钱,独自到荒原上谋生来了。他在没有人烟的野林子里垦荒种植,历经万般艰辛草创了这个温暖的小窝。让我们想象一下:他出奇不意地与主人一家相会时,该是多么惊喜。那一刻百感交集,双泪长流……接下来的这种荒原岁月该别有一番滋味。可惜他迎来自己不幸的主人一家之后,没有几年就故去了。好像他费尽心力打造的这个小窝、精心栽培的这片果园,只是为了这种等待和安置似的,等来了,完成了,他也就走了。世上有多少出人预料的好人、又有多少不幸的人啊。 关于那位老人的事情,每次说起来都让母亲和外祖母热泪盈眶,于是我们她们索性就不怎么提他。可是这位老人的故事,却让我一生都不能忘怀……我不能忘记的还有外祖母告诉的另一些事,是父亲刚刚从监禁地回来的情景:那时的父亲啊,一解下铐子就扑到了那座海滨城市去找自己的家了。可怜的他在大街上转悠了许久,要找原来的街巷,找那座府邸――它早就被改建了,原来的主人已经落荒而逃,逃进海边莽林里去了。他后来好不容易才知道是这样,于是就一路跌跌撞撞找了来……一家人就这样团聚了。 只可惜这不是苦难的结束,而是它的开端。他在荒原小屋里只过了两年,然后又得离开。这一次谁也说不准父亲的苦役会有多长。对我们全家来说,这段等待的日子可真难熬啊。 我们无时无刻不感激那位给了一家人居所的老爷爷。孤苦的老人哪,当年硬是在一片无边的丛林里垦出了土地,栽种了各种果树,一座挺好的茅屋就搭在了花园般的果林中间。这种燕子衔泥似的劳碌辛苦而幸福,这是筑园啊。老人凭一己之力在这儿创造了一个童话。这个童话曾经是迷人的。如果没有后来的那一切,只停留在这一截上,那我们全家也就生活在老爷爷创造的这个童话里了。很可惜,世界上总是没有这么便宜的事,没有这么美好的事。凡是美好的东西就一定要打碎它,一定是这样。为什么?不知道。反正一定会把美好的东西,比如这个童话,给彻底打碎,让它一点屑末都不留…… 五十年代初期国家开始了垦荒,那是一个大规模的像打仗一样的运动。结果茫茫海滩上的林子毁了多半,草地和灌木烧掉了,有的地方种了地,有的地方种植了果树。这个运动的结果就是在离我们的茅屋不远处组建了一处很大的园艺场,并且把我们的小果园也给圈在了场内,最终成为它很小的一部分--我们那么好的园子给取走了,我们一家人却给抛弃了。因为父亲的缘故,我们这一家人不能算做园艺场的人,而顶多是做点零工。在离我们小茅屋几十米远处,园艺场的人盖了一座坚固的泥屋,里面住了两个护园的人,但他们只在收获季节才到泥屋里过夜。几年之后,小泥屋才有了真正的定居者,他们是园艺场的一对新婚夫妇:老骆和达子嫂。 园艺场无偿地取走了我们的小果园,却只让妈妈到园艺场做临时工。外祖母操持家务,空闲时就到林子里采蘑菇。显而易见,我更多的时间只能和外祖母在一起。 那片无边无际的林子啊,它让我经历着任何人都不曾遇到的一些奇迹――当外祖母忙得无暇照料我的时候,我最好的去处当然还是那片林子。多少人在里面迷过路,包括那些带狗的猎人;我却不会。我嘛,哪一棵奇怪的树长在什么地方,上面常常落下什么鸟儿;哪几棵橡树总是分泌糖汁,会引来火红色的大个头黄蜂,我都一清二楚。 这样的日子里尽管要想念父亲,要一人独处,可有时候也会把一切都忘掉,只剩下愉快。因为林子里的一切都与我结成了朋友,野果子、各种小动物、神奇的花、不为人知的小溪,都与我有了特别的默契。它们在春夏秋冬四个季节都善待了我,这儿从来没有发生外祖母和妈妈所担心的事情。她们啊,什么都怕,怕林子,怕野兽和人,当一闲下来发现我不在身边时,就立刻到处喊我找我……而我也就在这些日子里,结识了那只同样孤单的小鹿。 《忆阿雅》 第一章 阿雅 1 她的发梢泛出一种淡黄色。我逆着太阳光线去看,发现她头发的边缘闪着大团的金色,垂落在颈上的部分蜷曲成一个个圆弧,光闪闪金灿灿的……她的长颈那儿给遮去了一部分,使人看不到露在方领衫外边的肌肤。只待太阳落下去的时候,我们就偷偷去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地方,并排着坐在一起。开始谁都不说话,待上一会儿则是另一回事了。我们当中的一个,当然是我,终于稍稍活泼起来。我大胆地触动她滑爽的浓发,然后再用力握成一束――这时她的颈部会轻轻仰起一点,眼睛也眯起来,嘴巴微微张着。她没有责怪和反抗。这是多么适合亲吻的时刻啊。 可那会儿还不行。当时我们好比两台拒绝发动的机器,绝不能随便触碰敏感的开关。电是有的,强大的电流让人浑身震栗,在我们的周身剧烈旋转,这是彼此都能感觉到的。春天已经深入了。这儿是学校一处废弃的饲料场,是前些年大学里学农学工的时候留下来的,如今只有旁边那几间空屋、屋外几个大柴禾垛。垛子旁有一条水泥台阶,我们就坐在上边。垛子散发出的气味很好闻,那是浓烈的干草味和一点点腐木味儿。这让我想起田野和蘑菇,想起刺猬什么的。我真想和她仰躺在一片厚厚的干草上,入夜时分看满天的星星,无拘无束地说点什么。我们离得近而又近,我甚至闻得到她头上颈上散发出的甜味儿。那是栀子花的气味,这不会错。不过她身上究竟怎么会有这种气味,对我倒还是一个谜。但我敢肯定那不是化妆品的味道,而是一位好姑娘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 干草的气味对我来说太熟悉了。一切都是它惹的祸。不知这个废弃的柴垛旁为什么堆了一大批干草,而且是新的,即虽然干干的却仍旧发绿的那种。这才是要命的东西,它散发出的香味是无可比拟的,一个人即便有天大的本事也不可能抵御这种气味。它一直往鼻孔里钻,让肺叶发痒,然后就使人身上涌起一股特异的冲动。我双手不自觉地在衣服上搓动起来,不知该放在哪里,后来略一犹豫就按住了她的胸部。我的头也抵住了她,那巨大的重量使她一下就仰倒在干草上。当我的目光触到她的颈窝、看到隆起的乳廓时,同时也预感了某种大难来临般的恐惧。我在越来越浓的夜色里清晰地看到了她的两行长泪。我害怕了,呼一下跳起来…… 那是一种少年的气息。从很小的时候我就有个怪癖,迷恋干草,喜欢一个人躺在上面想没完没了的心事。那时心事多,孤独少年嘛,总有没完没了的心事。有一阵不是失学就是逃学,我一个人在林子里徘徊,望着野地上的一切出神。有一次我醉酒一般走到了一个草寮里,那是园艺场里一处护园人的临时住处。那天正好护园人不在,接替他的是一个戴了黄色套袖的姑娘,她笑模笑样的,给我水果吃,还和我一起躺在了香气四溢的干草上。她是园艺场的会计,不知为什么身上有一种烟草的气味,但我从来没见她抽烟。那天傍晚她一遍遍抚摸我的头发,我的身体。当她的手伸到我的小腹那儿时,我就挣脱了,跑出了草寮。可惜后来我又鬼使神差地去了那儿几次,那完全是因为好奇和倔犟。我心里有个声音在说:我偏要去,你又能把我怎么样呢?黄色套袖大概有二十五六岁,不过当时我却觉得她是一个年龄极大的人。我永远不会忘记她的模样:鼻梁一个漫洼,两眼像猫一样亮。她的嘴唇厚厚的,大嘴巴一下就能咬掉半个桃子。就是这张嘴巴,在天色变得乌黑时一下印到了我的脸上,猛地把我的脸弄湿了大半。她不容分说地解了我的衣服……就那样,她很快把我的周身都弄湿了。 她那会儿的声音让我一直记得。充满诱惑、恐惧,还有更多的屈辱。即便在今夜,我仍然能清晰地想起十多年前的声音,奇怪的喘气,连同她的体息。 我想拭去柏慧脸上的泪水,可又不敢。我从干草上跳起来,嘴里连连说:“啊,对不起,对不起……” 可是她并不起来。我看到她的眼睛盯着天空稀疏的星星,叹息了一声。她坐了起来。 黄色套袖在那个时候曾经像呵气一样对我说话。她唯恐折伤了什么,小心之极地抚摸,到处抚摸。她一遍遍地动我,飞快地动,让我欲罢不能。我哭了。我因为自己的惧怕和绝望而咬住了她的头发,像撕扯一片棉絮一样撕扯不休。她怜惜起我来,终于把我放开了,伸手轻轻推了我一下,让我消逝在夜色里。那个晚上,回家之前我去了河边。我在河里愤怒地畅游和冲洗,全身都被岸上披挂下来的茅草和苇须划得血淋淋的。 此刻,在这所地质学院废弃的饲料场上,我这副被河水冲洗一新的身躯已经长到了一米七九,稍稍黝黑的面庞上有一对执拗的眼睛,不移不动地看着她。我如果侵犯了你,你就快些惩罚我吧。 她不愿意看我。她那高耸的胸部一起一伏,格外触目。我已经懂得这胸部的全部奥秘,糟就糟在这里。我已经无法纯洁了,糟就糟在这里。我全身灼烫、毫无作为地坐在这片扑满了干草香气的地方已经十多次了,老天爷也会原谅我的。你从小养尊处优,是院长的女儿,对我拥有生杀予夺大权,我吃了豹子胆也不敢冒犯啊。可我恰恰冒犯了,糟就糟在这里。 深春的风又一次掠过这儿。干草的气息浓烈无比,荡漾起来。我正用尽全身的力气去遗忘那个草寮,突然这会儿双肩像被什么缚住一样,又好像大片大片的栀子花垂落到脸上。我被一阵突如其来的亲吻弄懵了。我同样紧紧缚住了对方。我的唇和手全在忙个不停,我的可怕而又甜密的造访真的在不可阻止地进行下去。我幸福得忘记了泣哭和欢笑,嘴里全是梦呓一般:“你就像一只小动物,你就像我的阿雅……” 《我的田园》 第一章 滨海之秋 1 来此地定居的决定是三年前做出的。那时这里不过是东部平原上的一处残破园子,葡萄架东倒西歪,稀稀落落的几棵树也即将埋入荒野流沙。可是我第一眼看到它就记住了,并且再也没能忘记。那几年正是我在东部山地和平原上游荡的日子,就像一粒种子渴望落地。而这里恰是我的出生地,记忆中儿时的那幢小茅屋离这片园子也不过近在咫尺――它们的直线距离只有十华里。静下来想一想,好像几十年的游走都在自觉不自觉地环绕着它、走向了它。这里仿佛就深埋了一块生命的磁石。站在园边放眼四望,满眼都是记忆中的景致:沙原和海岸,无边的灌木,被风雨洗白了海草屋顶的小房……这片园子在一处国营园艺场的附近,它与大海之间是一些大大小小的沙丘链,是一株株碧绿的钻杨。 当时我心底渐渐泛动起一个奢望:如果能拥有一片葡萄园多好啊,哪怕它只伴我十年二十年,也都是一件足以安慰下半生的事情啊!要知道当年我就是从这里走开的,离开这里就意味着背井离乡,意味着漂泊。怪不得我要一次次归来,在这里前后左右地徘徊,原来这里真的埋了一块生命的磁石――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感到了它那绵绵不绝的、长久而强韧的吸引力。 一个念想就像一粒种子,那次牢牢地植入了心头。最后我终于获得了这片园子。 在差不多一年的时间里,我就把这里变了个模样。接着就是我所经历的最好的一个秋天了。那个秋天令我终生难忘--直到现在想起来还有忍不住的感动。我生来第一次知道,一个人竟然可以拥有一个完整的季节。真的,这种强烈而美好的感觉可能一生里只有一次。那时我觉得自己与秋天贴在了一块儿,亲昵得掰也掰不开。 整个葡萄园都在风中陶醉,原野上全是葡萄的香味。夜晚,我安憩在园子当心的那座小茅屋中,倾听露滴洒落的声音,别提多么惬意。多么好的秋天,我每天都在葡萄的香息中睡去。我的梦做得好长,我大概进入了几十年来最好的睡眠……这里让我找到了一种全新的工作节奏,过得那么充实。这一切对我来说都不算迟,我实在是一个幸运的人。我多年来设想或预计的那个未来,似乎正在一点点变成现实。 说起来可能有些巧合,离我的园子十余里外――穿过或绕过那个国营园艺场还有一个葡萄园,一个海草小屋就坐落在那个凋零的园子里,里面有不多的几株葡萄树和果树。所不同的是所有那些树木都老苍苍的,比如说葡萄树,藤蔓足有碗口粗――我努力回忆着,朦胧中记得小时候见过这样一片园子:它从几十年前就像无人过问似的,所有的葡萄树都无精打采;小屋门窗紧闭,偶尔出来一个眼睛都懒得睁一下的中年妇女……现在的主人是一位六十左右岁的老太婆,不知还是不是当年那个女人。她长得怪模怪样,看人时总是一副冷脸。 那一次我听说这个女人会算命,就半开玩笑半是认真地请她算了一回。令我吃惊的是,后来发生的一切基本上都与她的预言吻合;至于更遥远的未来,那还需要时间去证明。 老太婆叫毛玉,人与名字相距甚远:粗胖健壮,说话粗鲁,有时能在生人面前毫无忌讳地吐出一串串脏字。她当时说:我会得到那片园子,并在里面过上三年安稳日子。 后来果然一切如她所言,我得到了那个园子并在里面安顿下来,过得充实而幸福。好时光总是很快,仿佛一晃就是三年。扳指算来,到眼下这个秋天正好是三周年整。预言的期限一到,好像什么都有点不对劲儿,中年人紊乱的梦境、时睡时醒的漫长午夜,都一古脑儿追到了这片园子里。而开始那三年除了香甜的夜晚还有幸福的午睡:中午醒来往窗外瞥一眼特别舒服,那些葡萄树好像正在冲着我微笑。不过今天,这一切可能真的过去了。我睁开眼睛,再也看不到葡萄树的笑容。许久没有看到城里的朋友了,我在荒原上独身一人--这天下午一觉醒来,突然心底泛起了一阵阵凄凉。在这片清冷的海滨葡萄园里,我听不见喧闹,看不到往昔的伙伴。我一直躺在那儿,思忖着,倾听着,心里空空荡荡。直过了许久我才听到斑虎在远处吠叫,有人扣响了他的猎枪--是拐子四哥。远处还有人在呼喊,那是谁?一会儿又响起了呵斥的声音,我听出是大老婆万蕙。鸡格格叫着。有人响亮地打着口哨。 一切如旧,这个葡萄园不过像往常一样,正在度过它的又一个秋天。 …… 《人的杂志》 第一章 秘籍 1 每个时代总有一些应运而生的人,伴随着这些人物,那些梦中都想不到的稀奇古怪东西就会出现。这些东西或者是千载难逢的宝物,或者是平常不得一见的其他怪异,反正一旦出世,总是让人两眼一亮:或是忍住心中的惊讶和悸动,或者失声喊叫出来。眼前的这个家伙是个四十多岁的古董贩子,黄黄瘦瘦,一双又细又长的眼睛半睁半闭,无精打采,好像对自己正做的事情十分厌倦,巴不得早点结束才好。他说话慢慢吞吞,有气无力,就像一个不久于人世的家伙对我做着最后的叮嘱。他一边说一边抽动鼻子,两撇发黄的胡须也跟着动。他从一只破皮箱中拿出了一个木盒,它裹在一个蜡染花布包袱里,展开之后,上面还套了几层粗麻纸之类的东西――就这样一层层解着,逗足了我的一片好奇心。我那会儿不由得把头往前探去,他却故意把身子闪了闪,像是害怕我的呼吸似的。木盒打开了,里面是黑布包起的一叠东西。除去黑布,这才露出了不足两公分厚的、草草订过的一本册子。 “就是这个?” 他眯着眼,发出若有若无的哼叫声。 我想取到手里好好揣摸一下,他却抢在前头把东西搬到了膝盖上,用拐肘护住。 “我不看清它、不仔细看看怎么会下决心呢?” 他懒洋洋地瞥我一眼,香烟在嘴上翘动着,像在最后做一个艰难的决定。这样耽搁了三四分钟,才不得已把盒子放回原地――但并不想让我动它,而是挥手阻止说:“不能直接用手翻,你得找个家什儿来。” “什么家什啊?” 他想了想,从衣兜里取出一支火柴杆:“你就用这个掀着看吧。真到了手时,你得专门制个竹片。” 我用火柴杆挑开册子。一股不难察觉的霉味儿、樟脑球味儿散发出来。纸张极劣,一色的蝇头小楷――写字的人渐渐不耐烦了,后面的字迹显得潦草一些。有些字从未见过,大约是一些异体字或什么替代符号;还有让人眼花的勾画插入、夹杂着钮扣那么大的手绘图形,细看好像是一些古代器皿之类。老天,这是一本天书,时下别说把意思弄明白,就是将一个完整的句子读出来都不可能。我摇摇头。 “再好好看看。” 我没有理他。我在想它是什么。 “你如果不看清,怎么会知道它的价值!” “谁能看懂?有人懂它吗?” 他嘴角那儿有一丝冷笑:“当然――满城也就一两个人吧!要不说这是一本‘秘籍’嘛。” “‘秘籍’……”我琢磨着他的话,再次低头去看。我看到了“东夷”“▲器”“东莱”这样的字眼,马上想到了近年来一直研读的书籍――关于东部半岛莱子古国的一些考证。它们显然有着内容上的关联!莱子古国,这是许久以来将我深深缠住的一个题目。我的目光开始贪婪地追逐着,头垂得越来越低。可是没有几分钟两眼就累极了,我抬头揉眼的时候,他却趁机把木盒取回了,并再次用那块蜡染花布盖上。 “你准备要多少钱呢?”我问道。 “这是国宝级呀,哧,再说这是冒死弄来的哩……” “如果是违法盗来的,我可不敢沾它。” “那倒不是,那倒不是。” “那是从哪弄来的?要知道我不会买不明不白的东西。” 他搔着头皮,然后慢慢包起了木盒,声音小得像是说给自己听:“我怎么知道它从哪里来呢。这不过是民间物件出世了――你要是小看了民间,咦,你也就完了……你要是小看了民间,不拿民间当块干粮,你也就完了……” 他挟着包好的木盒站起来,踉跄着,打着嗝,一摇一摇往前――这时我才发现这家伙趿拉着鞋子。他头也不回地走出了五六米远,我才想起什么似地喊了一声: “请等一等。” “哼哼,哼……” 《曙光与暮色》 第一章 梦游者 1 “你去吧,他人挺好的。”梅子又一遍催促。我没有吭声。 她不知道我看上去好像还在犹豫,其实心里已经做好了准备。我真的要去找那个黄科长了。我在想其它一些事情。 “你见了他就知道了,人挺随和。” 梅子飞快地收拾东西,要上班去了。我倒想让她快些离开,因为每当屋子里剩下我一个人的时候,那种感觉真好。 “你知道,事到如今已经没什么好琢磨的了,打开始的那一天你就该想到这些。好了,收拾一下,还是去吧――啊?” 梅子转过身去。一个越来越严肃的人、可爱的人。她的浓发油滋滋的,黑黑闪亮,总是引得你不由自主去伸手抚摸。我刚刚四十多岁,可是显然已经走入了令人沮丧的时刻。不过我在这天早晨又发现,人在这个年龄段的某些时候,心底仍然会时不时地泛起一种强烈的欲念,比如思慕和爱恋之类。 说到多年前的离开,我觉得自己多多少少对她构成了伤害。那时候的我比现在冲动,像着了魔一般。当时这座城市的辞职风刮得很猛,我给吹得摇来晃去,最后终于给连根拔了。无论家里人还是朋友,谁的劝告也听不进,我的心一横就离开了。当时她和孩子不能与我同行,我只好一个人走了。为什么要离开这座城市?略去各种各样的繁琐不谈,简单点说就是要到东部平原去,回到我的出生地,从而远离城市的喧嚣。事情的开头总是很好,我和当地人一起搞种植,有了自己安身立命的一片土地,看上去很像那么回事。真的,它直到今天让人想起来心里还滚烫烫的。那本来是一个关于寻找和归去的好故事,一个动人的故事。它压根就不该失败。可是今天看来,当年那些所谓的周密筹划当中仍然有不少疏漏,也就是说,我们这些人还嫌稚嫩了一点。结果也就失败了。我不得不重新返城:让一切从头开始。我成了一个最不走运的人、落魄者和失败者。当我一个人顶着乱蓬蓬的一头脏发走上这座生活了几十年、如今突然变得有点陌生的城市街巷时,万般感触就会一齐涌上心头。我得忍住那些熟悉的和不熟悉的目光齐唰唰地打量过来。我有时倒这样想:可怜巴巴的一个男人,老婆不把你甩了也就算幸运了。我摇摇晃晃走在街头,心底一遍遍重复:你干脆把我甩了吧,我可不愿欠谁什么。因为我知道,人活到了这样的年纪,欠下的东西越多越糟。人这一辈子最好还是谁也不欠的为好。然而这只是一种心愿而已,我知道自己欠那片平原,欠新结识的朋友和一些心爱的人――比如梅子和孩子他们;细想起来,我似乎还欠这座生活了二十多年的、从心里厌恶的、乱哄哄的城市。 一种隐隐的、难以摆脱的亏欠感会使一个男人难以忍受。 梅子如果真正关心我,真正温良贤淑,这会儿就应该再狠一点。快刀斩乱麻又怎样,那就不会让我在她面前有一种负疚感了。 看着她为我跑职业、为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寻找谋生之法,真是不忍。最后总算有了结果,几天来她一直催促我去那个地方。“去吧去吧!”她重复着这两个字。好像只要我去了,一切也就迎刃而解了、告以段落了。 她许多时候还像个孩子。 她让我去找的人是一个六十多岁的、早已离休的姓黄的科长。黄科长和我岳父有点关系,当他从她们家了解了我的情况之后,马上大包大揽,说小事一桩嘛。他答应让我立刻就到他领导的一个部门去工作。如此轻松地改变了一个倒霉汉的命运,这让人有点大喜过望,有点不敢相信。我知道这在眼下是多么难的一件事,因为那些急待找饭吃的失业者对这座城市而言已成为可怕的负担。那些从外地涌入的各种各样的闲散人员、像我一样马失前蹄的男男女女,眼下都急于走入一种稳定可靠的职业。不过我也知道,这个黄科长虽然官职不高,却并不让人怀疑他的能量。每座城市都是这样,有多少奇怪的角落就有多少奇怪的人物――他们在自己所扮演的角色上从来不遗余力,所以最后总是各得其所,一个个全都成功了。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有人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一切,而有人会把一切都搞得乱七八糟。我现在真的寄希望于这个黄科长了。 可是得到允诺后我高兴过了,接上一连几天都在踌躇。我在犹豫什么? 我也说不清。我常常在极短的一段时间里、有时仅仅是一瞬间,要把事情从头至尾飞快地回顾一遍……从那座地质学院毕业之后,我进入的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0三所。大概因为一切都过于顺利了吧,后来就是这个堂皇之所给了我终生难忘的折磨。这段经历我会铭记在心,因为它总是时刻提醒我,让我心底生出一种警悚的感觉。人在任何时候都要记住自己的来路,都不能忘记生命的背景--人生既有一个舞台也就会有一个背景,于是他的一切都要在这个背景下滋生和繁衍。我的命运是如此执拗地驶向一个轨迹,它不可改变。我明白,0三所给予我的不仅是恐惧和痛苦,还有更为珍贵的东西……我走出了那座阴森森的大楼,去了一个环境相对宽松的杂志社――这在很多人看来无疑是一个天大的遗憾,我却从未悔疚。不仅如此,进入杂志社两年不到,随着全城的辞职浪头,我又辞掉了公职。新的一章如是开始。 我在东部的那片土地上折腾了几年,把它搞得有声有色。也许一切都缘于我的不安分:接二连三的尝试中坎坷不断,一次又一次的挫折令人身心俱疲……一段匆匆的历程,一部失败的历史。 所有人的一生中总要有成功有失败。可区别在于,有的人在别人眼里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失败者,而他自己却会认为是一个胜利者;另一些人不仅在别人眼里是失败者,他更把自己看成了一个失败者――这才是真正的失败。我极不愿意、也极担心成为后者。 天还很早,刚刚进入上午这段最好、最从容的时间。马上去找黄科长吗?我想自己随时都会离开屋子,到梅子一家人希望我去的那个地方,去办个简单的手续,然后一切也就重新开始了。这在很多回城的人那儿都是求之不得的一件事,对我来说当然也蛮好。可奇怪的是这会儿我既不看重也不着急。我厌恶的是另一种境遇:自己像个被牵了线的木偶一样,随着别人的摆布活动。多么不可思议,当年我从这座城市出走、归来,来来回回穿行……好像十几年的时间都给压缩成了眼前这一瞬。一幕幕场景叠印跳动,占据了记忆的空间。整个人像在梦游。是的,好像从很久以前,我身体的一部分就开始了渐渐睡去――那就让它睡着好了。 白天,我在街巷里随着蜂拥的人流漫无目的地往前移动,或者和梅子一块儿到市场上采购――还有,去找我在这个城市的好友阳子……无论怎样都无法完全驱除那种梦游感。我和阳子在一起聊天,仍然时不时地闪过一丝奇特的感受:我在睡着。虽然我在大睁双眼,在说话――可是只有我自己心里知道,我身上的某一部分仍然在沉睡。它竟然没有被这座喧闹的城市唤醒。 睡吧。也许只有这样,我才更像一个城市人。 从平原归来许久我都没有跟往日的朋友见面。就连阳子也不例外。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与城里的所有熟人甚至挚友都隔绝了。我时而把自己关在这个小屋里,时而挤进街巷人流。我如此这般地享受着孤单的愉快。除此而外,我还要时不时地重复一些恶习:难以停息地、急切地在纸上涂抹一些长长短短的句子。它们是我心中循环往复的吟唱或――叹息…… 梅子一次又一次约我去她父母家过周末,我却总是故意拖延。我怕从这里到岳父家,这仅仅几公里远的街区上、这段特殊的路程中,身上的什么东西会给陡然惊醒。后来我实在无法推诿,只得依她。自行车的铃声像风铃,汽车喇叭尖锐刺耳,懒洋洋的城市灯光,车与人的河流。所有的嚷叫我都充耳不闻。卖冰糕的、卖晚报的、卖老鼠药和进口服装的。有人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摆弄着一个崭新的玩艺儿,它反射的强光老要不停地从我脸上闪过。 “那东西真亮,”我对梅子说。 梅子好像没有听见,她扯着我的手。每逢走到拥挤的街巷上,她总是侧身拽上我的手。从过去到现在,从我熟悉她的那天起就是这样。好像小小的她才是我生活中的引导者,她从一开始就生怕我走失。不过这会儿越发使我觉得自己是一个沉睡不醒的、恍恍忽忽的人。 又回到了这座有一棵大橡树的院落。这里有一个心慈面软的岳母和一个始终冷漠的岳父,两个人都离休了。岳父脸上的那种冰冷和严厉,不知该让我恐惧还是厌恶,我只知道他是岳父。有时候我想:人干么还要有个岳父呢?这真是一种奇怪的人生设置。要知道人这一生有个父亲已经够受的了。但岳母像天底下所有的岳母一样可爱。她在那棵大橡树下伸开了手,像是要把我抱在怀里。梅子喊着“妈妈,”母女俩让人羡慕。她抱住的是自己的女儿。 “失业了不是?”岳父正在练字,头也不抬地说了一句。看来书法家的牌子他是挂定了。他还会做诗,都是一些五言七言,大致上写过去的那些战斗、和平时期故地重游的一些感怀。奇怪,他一直在歌颂和怀念拼死拼活打仗的日子,好像太平日子并不愿过。 我说:“我也是,也在天天写呢。” 岳父“哼”了一声,把正写的一个大字糟踏了。他扔了笔,有些恼火。他不知是火自己还是火我,说:“哼!” 岳母端来一些糖果、桔子,又倒茶,接着就说:“还是去上班好……” 我点着头。我觉得让长辈为我操这么多心也是一个罪过。 《荒原记事》 第一章 雨夜 1 雨下了三天,时急时缓,大地一直笼着茫茫雾汽。所有的村庄都隐入混沌,所有的人都消失得无踪无影。“怪矣人都哪去了?找也找不着。想打个电话吧,又不让……”红脸老健急得骂人,搓手,站起又坐下。这人长得像熊,手掌也像熊掌一样厚壮,往桌上一拍震得满屋响。旁边的人小声说:“我看还是打个电话吧。”这话刚落就有人在角落里说一句:“不行!不能这样……说好了的,这不行。谁也不准用电话找人!” 我听出说话的是眼镜小白。他京腔细细的,像姑娘。可就是这个人,顽固得像块石头,里面包裹了砸人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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